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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瑞芳 | 秦可卿出丧的写作参照与可能性对比

《红楼梦》中秦可卿出丧的写作参照是《金瓶梅》中李瓶儿出丧。表现在相似的临终嘱托、棺木越规、僭越规矩等。曹雪芹笔下跟秦可卿出丧形成鲜明对比的可能是贾母之丧。从现存脂评找不到曹雪芹写过贾母之丧的痕迹,但没写过不等于没打算写。根据前八十回的蛛丝马迹推测,曹雪芹笔下可能出现这样的情节:贾母去世时,贾府大厦已倾,贾母不仅不可能有风光大丧,甚至棺木都成了问题。这时,刘姥姥登场,出钱葬贾母并用二进大观园时的贾母赠衣为其装殓。贾母能入土为安,跟秦可卿当年提醒凤姐安排祖茔有关。这样一来,贾母之死和秦可卿之丧就形成了较为完整、系统、合情合理的对比,就小说构思艺术而言,顺理成章。


作者|马瑞芳,1940年生于山东青州。山东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来源|《文史哲》2005年第4期,第54-60页

死亡是小说家描写人生的重头戏。有才能的小说家从不放过这一充分展示人生的机会。中国史传文学早就注意人物死亡的描写,如《史记》对项羽、荆轲壮烈赴死的描写脍炙人口。小说作家也把“壮士不归”看作展示艺术才能的重要阵地。《三国演义》写诸葛亮临终视察兵营,“再不能临阵讨敌矣,悠悠苍天,曷此其极!”千古凌霄一羽毛凄美的飘落,让世代读者为之感叹;《水浒传》写宋江喝了毒酒,“军马尽都没了,兄弟们又各分散,如何反得成?”“忠义”者死于非义,还拉上李逵替“忠义”垫背,亦堪称精彩。遗憾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都停留在对死亡本身的描写上,对殡葬场面没留下多少笔墨。

在古代长篇小说中,《金瓶梅》李瓶儿出丧、《歧路灯》谭孝移出丧、《红楼梦》秦可卿出丧,鼎足而三,成为殡葬描写的典范。《歧路灯》完成于乾隆四十二年。《歧路灯》对《红楼梦》有否传承?暂置而不论。秦可卿之丧和李瓶儿出丧则有明显传承。但这中间还有个重要环节易被忽视,那就是《聊斋志异》金和尚出殡。因而,在现存古代小说殡葬描写上,能为秦可卿出丧的写作提供参考的,是李瓶儿和金和尚出丧。《红楼梦》是断臂维纳斯,又是艺术构思非常周密的书,八十回后,曹雪芹肯定会描写跟秦可卿出丧有强烈对比效果的丧事,从艺术对比的强烈效果考虑,贾母之死恰好处于这一位置。因此,笔者将李瓶儿和金和尚之丧称为秦可卿之丧的“写作参照”,将贾母之死看作曹雪芹的“可能性描写”。“写作参照”属文学传承的探讨,“可能性描写”则属探佚范畴。将两个本来很难扯到一起的内容放到一起讨论,似乎还没人做过,本文试图以这种非驴非马模式,说些可能前人还没说过的话。

一、秦可卿出丧与

李瓶儿出丧的明显承传

秦可卿出丧和李瓶儿出丧的明显承传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临终嘱托:李瓶儿死前对吴月娘、孟玉楼等姐妹、丫鬟奶妈,一一嘱托,特别是嘱咐月娘要小心潘金莲,认为潘金莲很可能像算计官哥儿一样,算计吴月娘将出生的儿子,希望月娘保护好西门庆唯一的根苗。秦可卿托梦王熙凤对贾府安危作了嘱托。特别是嘱咐王熙凤安排好祖茔土地,以备将来家族破败时有容身之地。李瓶儿是生前多次相嘱,秦可卿则是死后梦中相嘱。耐人寻味的是,两个对家庭的未来表示深切担忧者,都是在家庭中地位比较低的人物,李瓶儿是西门庆第六个小妾,秦可卿则是从养生堂抱出的、宁国府重孙辈媳妇。吴世昌先生在《红楼梦探源》里怀疑秦可卿托梦是从贾元春移植而来是有道理的。

其二,棺木越规:李瓶儿病重,西门庆以350两银子高价买下尚举人家的桃花板,在一般市民家庭中,是很高的规格;贾珍则给秦可卿用王爷备用、万年不坏的棺木,贾政劝告贾珍“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贾政以秦可卿棺木越规劝贾珍,贾珍执意不听,小说写“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公公恨不能代儿媳死,什么原因?因天香楼的私情。脂砚斋说《石头记》深得《金瓶梅》壶奥,从这些描写可以清楚地看出。

其三,僭越规矩:西门庆要在李瓶儿牌位上写“诏封锦衣西门恭人李氏柩”,应伯爵等以“恭人”称呼只能用到正妻身上加以劝阻,最后改称“室人”;贾珍为了葬礼上风光,给贾蓉捐五品龙禁尉,却在牌位上写“贾门秦氏恭人”,“恭人”是四品妇人之称。西门庆想越规而未得,贾珍公然僭越。

其四,吊丧排场:李瓶儿“到三日,和尚打起磬子,道场诵经,挑出纸钱去”,到五七“黄真人穿大红,坐牙轿,系金带”炼度荐亡,从地方士绅到妓院婊子,从地方官吏到京城达官,一一在李瓶儿丧事中登场,念经唱戏,祭奠法事,极写官僚兼富商丧葬场面的阔气;秦可卿丧葬则有八公、四王致祭、压地银山般送葬队伍,极写国公府气势……

《红楼梦》对《金瓶梅》的承传关系明显,二者的区别也很显著。《金瓶梅》写李瓶儿丧事用了整整六回:第六十二回“潘道士法遣黄巾士,西门庆大哭李瓶儿”;第六十三回“韩画士传真作遗爱,西门庆观戏动深悲”;第六十四回“玉箫跪受三章约,书童私挂一帆风”;第六十五回“愿同穴一时丧礼盛,守孤灵半夜口脂香”;第六十六回“翟管家寄书致赙,黄真人发牒荐亡”;第六十七回“西门庆书房赏雪,李瓶儿梦诉幽情”。这六回以李瓶儿丧事为主线,加进许多其他内容,如西门庆跟官场进一步勾结和互相利用;西门庆淫乱的生活包括在李瓶儿灵前“收用”奶子;对殡葬的过程描写,从李瓶儿死开始,首七如何,二七如何,三七如何,四七如何,直写到五七送葬,事无巨细,一一罗列,主次不分,轻重不分,虽然写出一幅有社会风俗价值的、详尽的丧葬礼俗图,但冗长繁杂,重心不突出。

《红楼梦》写秦可卿之死仅三回: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贾宝玉路谒北静王”;第十五回“王熙凤弄权铁槛寺,秦鲸卿得趣馒头庵”。这三回写得大气磅礴,细致生动,紧凑严密,简洁明快。贾珍不成体统的悲痛和恣意奢华,豪门的治丧场景和送葬气派,栩栩如生。借丧葬一事,写贾府与宫廷、上层社会的关系,意味深长。铺陈秦可卿丧事,是浓墨重彩描写王熙凤形象的关键笔墨,正如脂砚斋所评:写秦可卿之丧实际写王熙凤之能。这三回描写王熙凤的字数远远超过描写丧仪字数。写丧殡而不拘于丧葬过程,写死人为状活人服务,《红楼梦》比《金瓶梅》高明。


《金瓶梅》长达数回的繁琐过程,《红楼梦》只用贾珍一段话加以总括:“一面吩咐去请钦天监阴阳司来择日,推准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作好事。”几百字的过程交代深蕴讽刺之意:大厅和尚超度所有亡魂,天香楼道士打“解冤洗业醮”,而秦可卿含羞自杀之冤、“爬灰”之业恰好发生在天香楼上。脂砚斋给“另设一坛在天香楼上”加的评语是“删却!是未删之笔”。在王熙凤治丧过程中,有一段“五七正五日”的简短僧、尼、道活动描写,这是特别加以提示:凤姐的才能在治丧过程中得到表现。

有正书局《石头记》戚蓼生序曰:“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而两牍,此万万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秦可卿的丧事成为王熙凤表演的舞台,是《红楼梦》艺术描写的重要成功之处。

从小说艺术描写的笔墨上看,从《金瓶梅》到《红楼梦》对丧殡事件的描写,存在重要过渡性环节。一个在艺术描写上变繁琐为简练,变自然撷拾为理性归纳的环节,《聊斋志异·金和尚》恰好处于这一位置。

二、金和尚和秦可卿的相似

表面上看来,金和尚和秦可卿没什么可比性,一个男性,一个女性;一个民间,一个上层;一个是短篇小说的主角,一个是长篇小说的次要人物。但仔细分析却发现,他们有不少相似之处:

其一,金和尚和秦可卿都出身低微却飞黄腾达。

金和尚:“父无赖,以数百钱鬻子五莲寺。”不懂念经打坐,只能牧猪,后卷款离寺,投机倒把,牟取暴利发财,数年暴富,成为一方豪富。

秦可卿:是其父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一个连出身都弄不清的女性,成了国公府长房长孙媳。

其二,金和尚和秦可卿都没摆正生活的位置。

金和尚:一个没根底、没文化、俗而又俗的家伙,居然成了“太公僧”。

秦可卿:本应承嗣国公府诗书礼乐传统的长媳,竟跟公公“爬灰”。

其三,金和尚和秦可卿都处在不合章法、不合礼俗的氛围中。

金和尚的住处奢华讲究:“僧舍其中:前有厅事,梁楹节棁,绘金碧,射人眼;堂上几屏,晶光可鉴;又其后为内寝,朱帘绣幕,兰麝香充溢喷人;螺钿雕檀为床,床上锦茵褥,褶叠厚尺有咫,壁上美人、山水诸名迹,悬粘几无隙处。”

秦可卿的住处香艳淫糜。曹雪芹通过贾宝玉的眼睛描绘这一奇怪的现象:“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了人来。宝玉便觉得眼饧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其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过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连珠帐。”

志怪小说家蒲松龄对金和尚住处的描写采用现实主义笔墨,现实主义作家曹雪芹对秦可卿住处的描写却采用浪漫夸张笔墨。金和尚既是出家人,住处理应有佛教气息,金和尚却住得像王公大臣一样。他的房子前有厅堂,厅堂的屋梁、楹柱、短柱、斗拱金碧辉煌,光彩夺目。厅堂上桌子和屏风荧光耀眼。和尚内寝挂着大红帘子、绣花帷幕,满屋子兰麝香气喷鼻,雕镂的檀香木床上镶着精美螺钿,床上精美的锦绣被褥叠起一尺多高,墙上美人图、山水画,都是名家手迹……哪里还有一点儿“和尚”样子?完全是大富豪排场。秦可卿是国公府冢孙媳,她可以住得讲究,住得豪华,却必须守妇道,合礼教要求,作者却在她的住处调侃地摆设上历史上最有名的荡妇用具,褒贬之意自明:武则天的宝镜跟她的男宠有关;赵飞燕立过的舞盘含以色诱人之意;至于安禄山伤了杨太真乳的木瓜更明显地包含淫乱之意,根据宋代高承的记载,“木瓜”实际是“指爪”,安禄山与贵妃有私,用指爪伤其胸乳间。而秦可卿“亲自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则是把秦可卿和两个香艳故事联系到一起。

其四,金和尚和秦可卿都有所谓“异姓儿”。

金和尚:“金又买异姓儿,子之。延儒师,教帖括业。”这个异姓儿做了太学生,“领乡荐”。“由是,金之名以‘太公’噪。向之‘爷’之者‘太’之,膝席者皆垂手执耳孙礼。”秦可卿死后,“因忽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她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人也都称叹。贾珍便遂以孙女之礼殓殡,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中之登仙阁。小丫鬟名宝珠者,因见秦氏身无所出,乃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贾珍喜之不禁,即时传下,‘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那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

和尚不能有儿子,是人之常情,金和尚却偏偏买个儿子,还让儿子求取功名。儿子求得功名的结果,就使金和尚成了“太公僧”,原来称呼他“爷”的,改称“太爷”。瑞珠和宝珠,都是秦可卿的侍女,在秦可卿死后,一个触柱而死,一个甘愿披麻戴孝,其实都不是忠于秦可卿,而是因为她们撞见“爬灰”内情,导致秦可卿羞愧自杀,瑞珠用死来逃脱贾珍可能给予的伤害,宝珠则用做孝女求得贾珍“谅解”。脂砚斋对“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她也触柱而亡”加的评语是“补天香楼未删之文”,透露了这一隐秘。

其五,蒲松龄和曹雪芹在写金和尚和秦可卿气势辉煌丧葬大场面时,都采用冷静直叙的笔墨,口无所臧否,而心有所褒贬——

金和尚:“士大夫妇咸华妆来,搴帏吊唁,冠盖舆马塞道路。殡日,棚阁云连”,“舆盖仪仗数十事;马千匹,美人百袂,皆如生。方弼、方相,以纸壳制巨人,皂帕金铠;空中而横以木架,纳活人内负之行”。“冥宅壮丽如宫阙,楼阁房廊连亘数十亩,千门万户,入者迷不可出。祭品象物,多难指名。会葬者盖相摩,上自方面,皆伛偻入,起拜如朝仪;下至贡监薄史,则手据地以叩,不敢劳公子,劳诸师叔也。当是时,倾国瞻仰,男女喘汗属于道;携妇襁儿,呼兄觅妹者,声鼎沸。杂以鼓乐喧豗,百戏鞺鞳,人语都不可闻。观者自肩以下皆隐不见,惟万顶攒动而已”。

金和尚陪葬刍灵的豪华,冥宅的壮丽,出丧场面的讲究,简直同王侯一般,哪有一丝一毫和尚痕迹?蒲松龄没有一字评语,只有冷静叙述。

秦可卿:“至天明,吉时已到,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请灵,前面铭旌上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一应执事陈设,皆系现赶着做出来的,一色光艳夺目。”镇国公等六公的送殡队伍“连家下大小轿车辆,不下百十余乘,连前面各色执事、陈设,百耍,浩浩荡荡,一带摆三四里选。”四王路祭“彩棚高搭,设席张筵,和音奏乐”,爵位最高的北静王“坐大轿鸣锣张伞而来”,“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

一个地位最低的重孙媳妇,一个淫行暴露自杀者,居然如此大事铺张!如此送殡场面,简直是一等命妇做派!曹雪芹无一字评语,平静叙述。

金和尚之死和秦可卿之死,都是以春秋笔法描写日常生活的事件。春秋笔法即“口无所臧否,而心有所褒贬”,冷静描写中寓褒贬。不管是金和尚之死还是秦可卿之死,都没有采用讽刺性笔墨,都没有多少惊心动魄的场面,他们都是将场面用最朴实的笔墨记下来,都记录得特别详尽、生动,作者用场面本身的不合理因素启发读者思考,无一贬词,却情伪毕露,内蕴深刻、隽永。正如冯镇峦评论《金和尚》时所说:“通篇满纸腥膻,文章皆如锦绣。”

其六,不管是蒲松龄还是曹雪芹,都特别善于在人物命名上寄托深刻寓意。金和尚和秦可卿的名字都有很深的寓意。

蒲松龄自己在“异史氏曰”分析人物金和尚的命名时说:“抑闻之:五蕴皆空,六尘不染,是为‘和尚’;口中说法,座上参禅,是为‘和样’;鞋香楚地,笠重吴天,是为‘和撞’;鼓钲锽聒,笙管敖曹,是为‘和唱’;狗苟钻缘,蝇营淫赌,是为‘和幛’,金也者,‘尚’耶?‘样’耶?‘撞’耶?‘唱’耶?抑地狱之‘幛’耶?”这番话的意思是说,金和尚这个所谓和尚不是五大皆空、六尘不染、打坐参禅的高僧,不是游走四方的行脚僧,而是蝇营狗苟、吃喝嫖赌、挂和尚虚名的“和幛”,是地狱的孽障。

曹雪芹把他对人物的褒贬深藏在艺术描写之中,他没有直接出面(或以“石兄”的语气)对秦可卿的名字说长道短。但《红楼梦》对秦可卿全家的命名却寄寓了深刻批判意义:其父秦业谐音“情孽”,弟名秦钟谐音“情种”,秦可卿则谐音“情可轻”。《红楼梦》开篇不久就出现秦可卿大丧,贾府花团锦簇的富贵,气焰熏天的权势,竟用一场大丧表现,更是意味深长。

三、秦可卿之丧和

贾母之丧的可能性对比

秦可卿巨大、隆重的丧葬场面,小说后半部应有对照描写,采用两个身份悬殊的人物在同一事件上作极富跌宕力的对比,产生强烈艺术效果,是一般小说家都会考虑到的。现存曹雪芹文字中,与秦可卿之丧有明显对比意义的,是贾敬的死。秦可卿之死得到宁、荣二府及六公四王隆重送丧,宁府家长贾敬死了,却冷落到“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庸碌的尤氏独自承担治丧重担,治丧成了贾氏兄弟玩弄尤氏姐妹的引子。贾敬的出丧场面只有这样几句:“是日,丧仪炫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道而观者,何啻数万也。”不到三十字,简单到不成体统,接下来写路人反映:“也有羡慕的,也有嗟叹的,又有一等半瓶醋的读书人,说是‘丧礼与其奢易,莫若俭戚’的,一路纷纷议论不一。”丧礼“奢”到什么份上,让人们发出这样的议论?也没说清楚,颇像一段不得不写的敷衍笔墨。理应跟秦可卿之死产生强烈对比意义的贾敬之死,没起到应有作用,看来曹雪芹另有安排,是将贾敬之死作为从秦可卿之死到另一个大人物之死的过渡。从小说构思角度看,元春之丧,不管死因是什么,都不属贾府,而属宫廷,只有贾母之丧才可能是秦可卿之死的可能性对比,因为:

秦可卿是贾府辈分最低者,重孙媳,贾母是贾府辈分最高者,老祖宗,两人身份产生强烈对比;

秦可卿之丧在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时进行,奢华无限;贾母之丧在贾府“忽喇喇似大厦倾”时发生,寒酸异常,丧事规格产生强烈对比。


遗憾的是,曹雪芹笔下的贾母之丧,已是永远的谜。

而探讨曹雪芹笔下可能出现的贾母之丧,首先要对后四十回贾母之死作出评价。高鹗笔下的贾母之死为不少当代作家肯定。可能主要因为:贾母死因源于抄家,跟曹雪芹本来构思接近;贾母祷天显示了对家庭的责任感,是刻画“老祖宗”的有益之笔;治丧过程中“王熙凤力拙失人心”的情节基本说得过去。

表面上看,高鹗的描写有一定道理:贾府被抄,贾母却没被波及,她就能在整个贾府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拿出上万两银子安排不肖子孙抄家后的生活花费,“散余资”成为后四十回描写贾母的重头戏,也是贾母死亡的前奏。

仔细思索,却发现高续的破绽。贾府被抄,怎么贾母却逃过此劫?前八十回数次写到贾母之富,凤姐开玩笑说贾母“金的银的圆的扁的压塌了箱子底”;贾琏周转不灵,向鸳鸯借当。各种迹象表明,贾府经济状况江河日下时,除凤姐的私房钱外,贾母的“老库存”成为贾府财富硕果仅存处。按照曹雪芹的构思,贾府被抄,起重要作用的是贾雨村,贾雨村对贾府了如指掌,岂能放过贾府财富最集中的老封君?因此,抄家抄得最彻底的,应当是贾母。《红楼梦》未完,留下探佚空间。贾母之死,曹雪芹是没写过还是写过却成了佚稿?从现存资料推测,如果曹雪芹写过的话,脂评会留下哪怕只言片语的文字,就像“寒烟漠漠”说明曹雪芹写过林黛玉之死。而从各种脂评,却找不到曹雪芹写过贾母之丧的痕迹。

没写,不等于没考虑写,没在前八十回留下打算如何写的蛛丝马迹。

笔者根据前八十回推测,曹雪芹打算写的贾母之死,可能有这样的情节——

以贾赦、贾珍为代表的贾府老爷和以王熙凤为代表的贾府奶奶,倒行逆施,终于因石呆子的扇子和张金哥、尤二姐的命案,东窗事发,阖府被抄。因为贾雨村落井下石,贾府抄得很彻底,最惨的是目标最大、“油水”最大的老祖宗。高龄的贾母因抄家惊吓得病,她撒手西去时,贾府大厦已倾,她的子孙和侍女或被关、或被卖,“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贾母不仅不可能有风光大丧,甚至连棺木和装殓衣服都成了问题……

这时,刘姥姥登场。贾府遭难,刘姥姥的侠义心肠像火山一样爆发。她出钱埋葬了贾母,贾母入殓时,刘姥姥给她换上考究的、跟她的身份相符的衣服,这,正是当年贾母送给刘姥姥的。然后,刘姥姥从妓院救出巧姐儿,给板儿做妻子。

贾母行下春风得秋雨,当年贾母惜老怜贫,贫妇刘姥姥在关键时刻,在关键问题上,帮助了贾母和她的家族。

贾母安葬,幸亏有祖茔在,而这,正是贾母心中第一个得意晚辈秦可卿托梦凤姐巧安排的结果。世界何等的小啊!贾母之死和秦可卿之丧终于形成了较为完整、系统、尖锐强烈又合情合理的对比。从小说构思学角度来看,顺理成章。

四、刘姥姥葬贾母的“天上缘分”

或曰:刘姥姥葬贾母,是不是太荒谬了?我们说:不一定。

在前八十回,贾母和刘姥姥是鲜明对比又互相照应、互相补充的形象:

一个在珠围翠绕中饫甘厌肥,另一个年逾古稀还干庄稼活儿;

一个是五品御医在其面前不敢抬头,另一个见了遍身绫罗、插金戴银的丫头(平儿)就要称“姑奶奶”;

一个把天下所有好吃的东西写成水牌排头儿吃去,另一个忍耻打秋风……


贾母和刘姥姥的交往是《红楼梦》后半部线索发展的重要引线,特别是,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有贾母之丧的重要伏笔。要言之,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本是因为一进荣国府受了恩惠来报答,打算放下那些新鲜农产品就走,她被挽留并参加大观园盛会,如周瑞家的所说是“竟投了这两个人的缘”。“这两个人”是凤姐和贾母。刘姥姥投了凤姐的缘,实际是凤姐投了刘姥姥的缘,就是第五回预示的巧姐命运:巧姐被狠舅奸兄卖进妓院,为刘姥姥所救,凤姐留余庆,“乘除加减,上有苍芎”;周瑞家的说刘姥姥跟贾母投缘“这可不是想不到天上缘分”。“天上缘分”是句很重的话,只有“木石前缘”与之有可比性。而刘姥姥被招待参加几次宴会,远不符合这句话的分量,实际上应该是贾母投了刘姥姥的缘,并对应到刘姥姥在贾府势败时葬贾母。无巧不成书,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后,贾府有两个人病了,一个是巧姐,一个是贾母。刘姥姥解释巧姐病因是“身上干净,眼睛又净”,后来巧姐偏偏落入世上最肮脏的角落;刘姥姥解释贾母病因是“不惯十分劳乏”,后来果然因为抄家这一比“劳乏”重的灾难而死。可以说,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埋下了小说后部情节的两条并行伏线:刘姥姥投凤姐的缘救巧姐,投贾母的缘葬贾母。

第二,贾母见刘姥姥时称“老亲戚”,是颇有社会经验的贵族老太太对贫苦老太太的客气称呼。后因巧姐与板儿联姻,刘姥姥成为贾府名副其实的亲戚,真正跟贾母对等的老亲戚,二进大观园贾母对刘姥姥的称呼预埋了后文伏线。

第三,因贾母介入,刘姥姥二进荣国府从一进“打秋风”者,变成尊贵的座上客,表现在两个很蹊跷的细节上:其一,刘姥姥二进大观园,竟然住在贾母处,成了荣国府“第一把手”的客人,而能住贾母处的,是宝玉、黛玉、宝琴。其二,宴大观园刘姥姥被安排在贵宾位置,游园前就餐她“傍着贾母一桌”吃,游园后宴会,贾母西边是薛姨妈,东边是刘姥姥,刘姥姥之下是王夫人。刘姥姥竟然坐在王夫人之上!很不寻常。刘姥姥的位置当然根据贾母旨意安排,而这样安排说明贾母在跟刘姥姥交谈后,慧眼识人,肯定刘姥姥的智力不比“四大家族”常驻贾府的贵宾薛姨妈差。贾母跟贾府那些势利眼不同,她看人是着眼才智而不是地位和贫富,她八十大寿留下喜鸾和四姐时曾说:“我知道咱们家的男男女女都是‘一个富贵心,两只体面眼’,未必把她两个放在眼里。有人小看了他们,我听见,可不饶。”贾母对待刘姥姥,同样如此。

第四,第四十二回刘姥姥向贾母辞行,特别像一个重要事件的伏笔:

“刘姥姥见无事,方上来和贾母告辞。贾母说:‘闲了再来。’又命鸳鸯来,‘好生打发你姥姥出去,我身上不好,不能送你。’刘姥姥道了谢,又作辞,方同鸳鸯出来。到了下房,鸳鸯指炕上一个包袱说道:‘这是老太太的几件衣裳,都是往年间生日节下众人孝敬的。老太太从不穿人家做的,收着也可惜,却是一次也没穿过的。昨日叫我拿出两套来送你带去,或是送人,或是自己家里穿罢,别见笑。’”

刘姥姥进贾府,是冲王夫人来的,她告别的对象却是贾母!此前因为贾母生病,太医看病,众人都在,王夫人也在,“王夫人略坐一坐,也回房去了”。曹雪芹没用一个字写刘姥姥如何向王夫人告别。此前两宴大观园,刘姥姥跟王夫人也罕有交流。刘姥姥居然跟她的“正头香主”不搭界,太奇怪了!贾母和刘姥姥,两位本来毫不相干、身份不同的老太太,却有若干段精彩交流,最后还有这段感情色彩很浓的依依惜别。对于笔无妄下的曹雪芹来说,难道是偶然的?

很可能贾母和刘姥姥的依依惜别正是《红楼梦》这常山之蛇的七寸之处!

以贾母的身份,竟能用平等的口气对刘姥姥说“我身上不好,不能送你”,实在感人。它感动了读者,更感动了刘姥姥,铭记在心。贾母将他人孝敬的衣服,送给刘姥姥。刘姥姥珍藏密收,最后终于用这些衣服送贾母归西。贾母跟刘姥姥告别时说“好生打发你姥姥出去,我身上不好,不能送你”,对应到后文情节,就是刘姥姥“好生打发老太太归去,我来送你”。

贾母和刘姥姥不仅互相对照还异中有同:人情练达、世事洞明,杯水之恩,涌泉相报。特别是,她们有非同寻常的“天上缘分”。

站在喜爱贾母形象的立场,当然不希望贾母有如此悲惨的下场;站在“好就是了”、“忽喇喇似大厦倾”、“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小说构思立场上,刘姥姥葬贾母不仅可能,简直必然。贾宝玉讨饭吃的时候,他的祖母怎么可能有风光大丧?而能给贾母提供帮助的,正是二进大观园结下“天上缘分”的刘姥姥。

契柯夫曾说过,如果剧本第一幕的布景里,墙上挂着一柄腰刀,到最后一幕,就得让刀子出鞘,要不然,那是柄多余的刀子,一开始就不应该挂上去。

曹雪芹用两宴大观园在两位老太太“墙”上挂了“天上缘分”如此惹眼的“腰刀”,怎么可能在后几十回不让“腰刀”出鞘?正如巧姐儿和板儿抢的香橼最终落实到二人结“香缘”,刘姥姥跟贾母的“天上缘分”最终落实为刘姥姥让贾母入土为安。这非常符合《红楼梦》的主导思想:善恶到头终有报。

难道不是吗?曹雪芹其实早就把这话说出来了:

史太君宴大观园贾母酒令第一句:“头上有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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