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大部制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机构改革
大部制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机构改革
                     
              中国参考信息网
     
      假冒伪劣商品从哪里来?都是通过生产厂家从生产环节来!1993年《产品质量法》刚出炉之初,中国将全国产品质量法定为由技监局一统天下一家监管,生产和流通环节皆由技监一竿到底全程监管。可技监局这小子没出息,不知轻重缓急,只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生产和流通不知重点把守哪个环节,整天只知在市场上转悠,多年来没理出个头绪,管了个一塌糊涂,假冒伪劣遍地皆是,国民深受其害,国务院实在大失所望,借2000年修订《产品质量法》之际,于2001年搞了个“三定”方案,咬牙由技监局竭尽全能专心专一监管生产环节,全力把住假冒伪劣产品“出厂门”关,而将产品质量流通环节划归工商局监管。工商自2001年接管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后,尽心尽责,全国工商每年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案值达300多个亿,经多年的努力,至今各大批发门店、超市、普通商店等普遍有了建立了进货自觉查验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证明等质量查验制度,建立了产品来源台帐备案制度等意识。可技监局这小子实在太不争气了,监管形同虚设,好象个吓雀似的稻草人,只把一道出厂门、只管一个出厂关关口都卡、把不住,大量假冒伪劣产品仍然不断涌向市场。面对千千万万门店、摊点的大市场,工商在那里卖力清扫战场,技监这小子却不断放跑出千千万万只苍蝇似的假冒伪劣产品,搞得其手慌脚乱,而且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包装精美,还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一应齐全,你以为工商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孙悟空。技监你小子如在老鼠窝里就灭了老鼠,哪还有满街跑的老鼠,你小子怎么任其长大了放出洞来!

      近年来,技监对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业产品实行“CCC”强制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证制度,对食品实行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等把厂门的高门槛关卡。可搞一个“CCC”认证你知道要多少钱?搞一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又要多少钱?要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搞什么生产技术规范达标、生产设备达标,这不加剧加大生产者生产成本吗?达标后又如何?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脚可又不得不偷工减料(造假)先降低成本站住脚根再说。而如此一搞,占大多数的小作坊小厂房不都挡在门外了吗?中国几千年的习惯性食品和特色食品你以为都要大机械大设备机械化生产!如此高的门槛,千千万万的小作坊、小厂房,既纳入不了准入,也取缔不了,你说等其自然消亡,这不是等于没管吗?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省份经济还落后,农民老百姓还很穷,农村集贸市场、家庭小作坊、地方习惯性食品和特色小食品将长期存在。如此高的门槛,只管得了富人,管不了穷人。富人大厂一般都参与全国性市场和国外市场竞争,质量自然注重,随着经济体和市场体制的不断发展,质量问题自然自会消失。近期技监总局某领导在食品安全督查中还提出:“取不了QS的小作坊食品不准上超市,不准出省”。试问在此范围外(超市外和省内)消费的群体就不是人么?如果此类食品不安全,消费这些食品的人是不是死了也白死?近来又对取不了QS的小作坊签什么捞什子“质量安全承诺书”。
      如此想以设立不断的高门槛市场准入来改变产品质量,或以一份质量承诺书劝说违法者守法,简直是真真正正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典型的幼稚园超幻想者。而每年的质量抽检也尽是抽些较规范的大企业大厂家。而其所谓的专业的自诩的无比强大的技术力量和打假专业科技支撑——检测机构也仅仅是用于为其市场检查中抽样样品提供一项“是否合格”的鉴定服务,而按照《产品质量法》这规定,这种检测机构必须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地实行中介独立。如独立,同样能为工商、农业、药监等执法机构提供中介检验服务,其它部门也不必再重复建设。可其依附于技监,却有千丝万缕的说不清的经济利益和部门利益关系。


      技监管不好也就罢了!可工商可成了替罪羊,老百姓可分不清工商和技监,只知道多少年来工商管市场,买到假冒伪劣多少年来都是找工商投诉,不知道假冒伪劣都是技监放跑出来的呵!气都一股脑往工商身上发,罪都一股脑往工商身上扣。更可恨的是,技监这小子不仅在一旁偷着乐,有些人还别有用心的说:“工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国外也没有叫工商的机构,该撤消了它!”。你怎不说警察还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国务院29个部委局,国外称呼相同的有几个?国外可也没有叫“质量技术监督”称呼的机构,是不是都该撤了!
      
     作为产品质量基本法的《产品质量法》,立法初衷并没有考虑必要设立行政审批,也是出于考虑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经营户都有了个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即开业登记——营业执照。不再增加生产经营者生产成本。因有个严格的市场准入——开业登记,于是在《产品质量法》中设立的最高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吊销营业执照。
     可轻监管,重审批,热衷于设立审批敛财行部门利益和争权夺利,成为了有关部委的嗜好。出现一个问题,不是想着怎么监管决定,而是一来就想着怎么也得设立个行政审批顺便搞搞钱,妄想通过如此设立一个审批就且解决一切,一了百了。唉!
      
     看着门店里整天进进出出的技术监督执法队、商务综合执法队、烟草专卖执法队、卫生监督执法队、盐政执法队、动检卫生执法队、食品药品监督执法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价执法队、城管执法队、旅游监察执法队、工商执法队。。。。。。等等市场监管执法队,从事生产经营的老百姓可傻眼了。。。。。。。
      为此,建议十七大后,按“大部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据中央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改革和国际比较成熟的“决策与执行分开”的政府职能体制,扫清多头执法扰民,在工商总局的基础上,设立统一的综合性的市场秩序综合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局。将工商、质检、商务等经济管理机构改革如下:
将商务部改设为“工商经济部”,专司经济管理中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政策“决策”。将其牲禽屠宰监管、酒类监管、成品油监管、旧货市场监管等执法机构划归工商。
将发改委其物价、盐务等执法机构划归工商。
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并入工商。
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入工商。
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并入工商。
将文化部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划归工商。
撤消和拆分国家质检总局,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划归安监局;把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检疫划归海关;标准和认证认可单设为“国家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专职标准事宜和行业主管中介认证认可机构及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全部按《产品质量法》规定实行中介设立,组建为不隶属于任何执法机关的公平公正的中介检测集团,为企业、行政执法、司法提供公平公正的检测、鉴定数据和依据,并由“国家标准化和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进行行业主管;把产品质量监管和计量监管划归工商。省得取缔个制假企业资格都要工商吊销营业执照,消除职能交叉重叠,统一监管机构对假冒伪劣商品从头到脚尽情杀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局,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央垂直管理,正部级,下设机构为:
一、公平交易及反垄断行政执法局(下设反不正当竞争处、反垄断处、反商业贿赂处、价格监管处、计量监管处)——国家二级局
二、消费和商品安全行政执法局(下设药品安全监管处、食品安全监管处、重点商品安全监督处、商品安全监测中心、商品召回监管处、消费服务监管处、)——国家二级局

三、特种(重点)行业及专卖行政执法局(下设烟草专卖处、盐类专卖处、酒类专卖处、商务网监处、特种(重点)行业管理处)
四、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局(下设商标商号处、专利商事监管处、著作权商事监管处、新品种权商事监管处、版权商事监管处)
五、直销及传销行政执法局(下设打击传销处、调查研究处和直销指导处)
六、反商业欺诈行政执法局(下设广告处、合同处、反经济欺诈处、广告及经济欺诈监测中心)
七、12315经济违法举报投诉中心
八、注册局(外资企业处、内资企业处、个体处)
九、经济警察局(下设涉罪侦查处、内陆缉私处)
十、法制局(下设案审司、研究中心、专家司)
十一、办公厅
十二、纪检监察局
十三、外事司
借鉴公安现成熟建制,国家局以下专业化执法队伍规范建制为:
省级局各对口执法队伍实行“××行政执法总队”建制
区、市级局各对口执法队伍实行“××行政执法支队”建制
县级局各对口执法队伍实行“××行政执法大队”建制
乡镇级为分局兼挂牌综合为“经济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建制

在此基础上,强化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机制,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的修订制定,建立以下惩罚机制:
一、        产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
1、        第一次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等和生产有毒有害产品的,直接吊销营业执照,永远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仿冒注册商标等和生产不符合一般法定要求或标准产品的,第一次没收产品并罚款,第二次没收产品并重罚,第三次吊销营业执照,永远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销售者为第二责任人:
1、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等和生产有毒有害产品的,第一次没收产品并重罚,第二次,直接吊销营业执照,永远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销售仿冒注册商标等和生产不符合一般法定要求或标准产品的,第一次没收产品并罚款,第二次没收产品并重罚,第三次吊销营业执照,永远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工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探讨
浅谈基层工商在商品质量监管中的抽样取证 第一种业网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面临的6大问题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下如何发挥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的骨干作用
质量热讯社区
宜宾农村消费维权现状调查报告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