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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槛高单品进场费八千_365商机网_招商加盟网_创业致富网_批发团购网_做最有效果的商...
发布时间:2011-1-15
     岁末年初,又到了零售商和供应商签约或续约的时候,这不禁让人们想起前不久国内最大的方便面生产企业康师傅与国内最大的超市家乐福之间的 “断货”纠纷,而这次纠纷也堪称零售商和供应商矛盾的突出表现。
为此,记者多方探查,发现京城超市进场费名目繁多,供应商怨声载道。专家认为,现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市场急需新规出台。
事件回放
康师傅:在家乐福一直亏损
2010年12月15日,有北京媒体报道称:“康师傅有关负责人表示,家乐福收取的高达20多项名目繁多的费用远超另一零售巨头沃尔玛,公司在家乐福体系一直亏损。”
对此,记者找到了康师傅北京分公司,希望公司提供家乐福收取费用的情况。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涉及商业秘密,需要请示天津公司总部。
随即,记者联系到家乐福北方区总部公关部,然而公关部工作人员却称,负责媒体事务的经理去外地出差,无法回答。
记者探访
超市收费多单品进场要八千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家乐福马家堡店。在食品区,来自河北承德双滦食品公司的毛先生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入店的有关情况。
工作人员告诉他:食品入店和其他商品入店一样,都是按单品算(单品是指单一商品),每个单品进场费(也称签约费)约8000元。
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做海报要交海报费和广告费,如果派促销员还要交促销费,增加新品则要交新品进店费。此外还要返点,返点多少要根据品牌由双方协商而定。
吴女士是家乐福双井店食品区的员工,她告诉记者,除上述费用外,超市还要收取堆头费。据吴女士介绍,所谓堆头费就是将商品摆在显眼位置的费用。
不仅大超市这般收费,中小超市也是如此,而且名目更多。曾任海淀羊坊店某超市招商部经理的张向明告诉记者,该超市的收费项目多达十余种,有进店费、新品进店费、促销费、广告费、海报费、店庆费(每年都搞)、堆头费、返点、条码费、验秤费、配送费等。
此外,如果遇到店面装修、改造,还要交“店面改革费”。据测算,一个单品在该超市销售,不算返点,不搞促销、堆头等,一年也要交8000元-1.2万元;算上促销费和堆头费,一年要交2万元。
超市回应
超市也交租金不收费难以维持
“超市收取进店费、促销费、广告费以及返点,天经地义!”本市南城某超市招商部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不收费超市难以维持。”
李先生所在的超市是一个中型超市,营业面积3000多平方米。他告诉记者,超市的营业场地的前期改造费就有上千万元,每年场地租金540万元。此外,在水电费、员工工资、五险一金等方面,每年还要支出800多万元。照此计算,超市每年要花费1340多万元,月均花费上百万元。
他说,为供应商的产品提供销售平台是超市收入的主要来源。2006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制定实施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禁止超市等零售商收取进场费。此前,他所在的超市进行过核算,发现商品进店费占超市总收入的40%以上。如果不收进店费,超市将亏损。
丰台某中型超市的经理尹先生表示,超市的营业场地也是租来的,年租金300万元。目前,超市食品类商品的单品进店费为3000元-4000元。超市共经营各种商品4000余种,由于这些商品不是一年进店的,全年收取进店费约180万元。
他说,除了食品类,其他商品在该超市的销售形势都不太好。如果仅靠销售返点,刚够交超市房租,而员工工资、五险一金等却无力承担。
因此,李先生认为,超市应该收取进店费。
供应商说
“进不起”大超市转战中小超市
山东滨州某食品企业的销售经理刘先生对超市收费感受颇深。
刘先生称,他们企业的枣类食品目前在北京8家中小超市销售。他说,并非不想进大超市,而是“进不起”。
据刘先生回忆,公司产品在2004年进入北京市场时,几乎所有的大超市都有销售。但由于这些食品销售不好,以至于无力承受超市的各项收费,最后不得不选择退出。
刘先生所在公司的枣类食品有17种,进入大超市后,除单品要收取8000元进店费外,还有促销费、广告费、海报费、堆头费、店庆费等,一家超市就得交20万元。
进入北京的第一年,公司的“超市费”就花了350万元。由于他们的食品每袋利润只有0.9元,扣除6%的返点后,这一年他们公司亏损了210万元。
第二年,由于销售不好,没有达到超市规定的销售额,公司的7种食品被超市勒令退出。根据合同约定,商品退出不退进店费。于是,公司决定转战北京的中小超市。
虽然中小超市也收费,但数额要少很多,刘先生所在公司还能承受。
大超市门槛高费力进入难久待
“大超市门槛高,一般商品费力进去了也难久待。”山东烟台某海产品公司的傅先生说,他的公司现在有3种海产品在北京两家大超市销售,打算2011年退出。
傅先生是2009年来北京的超市销售海产品的。进京时共有7种产品,每种产品进店费8000元-1.2万元,另外还要交一大堆费用。据他测算,一种产品入店的费用为1.5万元-1.8万元,返点4%。
3个月后,傅先生的两种产品因销售达不到定额,被勒令退出。其后,又有两种产品销售不好,他选择了主动退出。
现在,由于傅先生与销售区关系紧张,他的产品常常被其他产品遮挡,影响了销售。傅先生打算派促销员,结果每个促销员3个月收费2000元,节假日需要多加1000元。
如此一来,即使销售很好,也很难赚到钱,于是他决定退出。
据了解,眼下又到了零售商和供应商签约或续约的时候,尽管许多供应商对零售商强烈不满,但还是无奈地续签了合同。
专家观点
难解市场矛盾现行法规遇尴尬
在供应商成本增加的同时,零售企业也在逐年提高进场费等各项费用,零供双方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
对此,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与商学院博士谢冬认为,2006年制定实施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名存实亡。
谢冬表示,办法的核心是“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零售市场,超市对供应商来说处于优势地位。于是,为了保护零售商的利益,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
这里所指的促销服务费是:“依照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
据谢冬介绍,不少超市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将促销活动细化,如供应商派促销员、印制海报、刊发广告等,均要向超市分项交钱,如供应商不交钱,就会受到“刁难”。面对这种情况,供应商多是敢怒而不敢言。
此外,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 “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进店费)。但谢冬在2010年走访30多家超市后发现,它们仍在收取进店费。
谢冬认为,这进一步证明办法已经名存实亡。
规范零供关系以合同杜绝乱收费
谢冬表示,对于超市来讲,供应商处于弱势,超市的收费行为理应得到规范和约束。然而,办法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而近期发生的家乐福与康师傅之间的纠纷,是零供矛盾的突出表现。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紧制定、完善商业领域的相关法规,以规范零售市场,平衡零供矛盾。
对此,中国商品学会的王品德教授表示,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已经引起商务部有关部门的重视。
与此同时,有学者建议:由政府部门制定“零售商合同范本”,规范零供关系,以合同形式杜绝乱收费,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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