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民法典,是指2017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因此《民法总则》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目前来说就是中国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民法总则》确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民法总则》的颁布与生效,并没有废止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在实践中注意的是,《民法通则》中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不再适用。但是,民法典还没有完全制定出来之前,《民法通则》仍然有效。
《民法总则》的第一条规定就是其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也是整个中国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一条将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合二为一,居于法典的首位,这是我国立法的惯例。
一、立法目的或者说立法的宗旨,是制定本法所要达到的社会目的。从上述条文可见,《民法总则》的立法目的有五个: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事主体即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就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权益。
(2)调整民事关系
所谓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物权关系。而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调整民事关系,核心是调整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就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具有普遍性、确定性、相对稳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等特点。
(3)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这一立法目的是吸收了《合同法》的规定而增加的。
所谓社会和经济秩序,就是生产、生活、工作、劳动、婚姻、家庭、市场交易秩序;就是人们感受到的人权、自由、安全、平等、公正的秩序;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的秩序;合理、公平、正当竞争秩序和资源配置、财产归属和利用的科学合理秩序,国家公权与个人私权、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边界秩序。
(4)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这是《民法总则》以及民法典的时代要求及历史背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立法要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意味着我国民法典也要体现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核心价值观入法,是德法融合,用法律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价值观才有可靠的制度保障。民法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定为立法宗旨之一,把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民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也是公民树立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法律保障。
二、立法依据
民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一部法律的制定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其原则和内容都应当渊源于宪法,体现宪法的基本精神。
原《民法通则》的立法依据中有“我国的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这次在《民法总则》制定时删除了。并不是说“我国的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在立法工作中不重要,而是这是立法过程的事情,不必要重复写入立法依据中去。立法依据主要还是法律渊源。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