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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络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经济调研组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杭州市网络经济发展现状,从政府服务监管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措施,促进我市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杭州网络经济行政服务监管部门,组建了网络经济调研组,从20104月份开始,对杭州市网络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杭州网络经济发展的背景

网络经济,可以概括为一种建立在传统经济基础之上,经过以计算机网络(特别是互联网)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新的经济形态。网络经济是国家大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网络经济覆盖的领域众多,难以逐一列举,但是从经济总量和影响范围来说,电子商务无疑独占鳌头。作为“中国电子商务之都”,杭州大力支持网络经济发展,并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

2000年至2003年四年间,杭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工业企业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多项政策,大力推进了杭州市经济、社会信息化基础建设,扶持高科技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为杭州市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信息化硬件资源基础和技术支撑。2004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纲要(2004-2010年)》和《关于促进杭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首次直接针对杭州的电子商务发展制定了稳定和具有阶段性、科学性的政策规划。2008年以后,杭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大企业培育计划、中小企业“瞪羚计划”和《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之都”三年行动计划》等,提出了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的目标,并采用直接财政补助、优化服务、设立企业荣誉等手段和方式,促进和引导企业应用电子商务。20089月,杭州市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据杭州市中小企业中心公布数据,已为15000多户企业提供了财政资金补助,共发放专项补助资金3700多万元。20098月,杭州祐康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被杭州市政府授予“2008年度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称号,并进行了资金奖励和广泛宣传。数年以来,杭州市出台的诸多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点面结合,有效地促进了杭州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繁荣。

二、杭州网络经济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研活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和问卷的形式,对杭州参与网络经济的企业进行调查。调研组成员与阿里巴巴、淘宝网、博库书城、老板集团等33户参与网络经济的典型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召开了2次网商代表座谈会。设计发放了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84份,并对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登记数据、经营型网站备案数据及经营情况信息进行了分析。经由上述几种手段分析显示,杭州网络经济的基本状况为:

(一)网络经济产业分布:

全市参与网络经济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涉网企业”,依托网络发布产品相关信息或从事网上交易的企业。42697户,有效网址65382个。涉网企业占全地区189010企业总数的22.6%,其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为25671户,占所有涉网企业的60.13%;第二产业企业数量为16628户,占38.94%;第一产业企业数量为398户,仅占0.93%

全市参与网络经济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涉网个体工商户”,依托网络发布产品相关信息或从事网上交易的个体工商户。2071户,占全地区310231户个体工商户总数的0.667%

 

杭州市登记

省局登记

总数

总调查记录数

86121

3384

89505

有效网址数

63776

2606

66382

涉网企业数

40628

2069

42697

涉网个体工商户

2071

0

2071

 

 

全市涉网企业三产业户数分布图

全市涉网企业注册资本共有3503亿元,其中第三产业注册资本总额最高,达到2274.37亿元,第二产业注册资本总额为1189.81亿元,第一产业注册资本为38.64亿元。

全市涉网企业三产业注册资本分布图

(二)网络经济行业分布:

全市42697户涉网企业中,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和“批发和零售业”是涉网企业的主体。数量位居第一的是“制造业”,有15260户,占全部涉网企业的35.74%,其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79.32亿元;数量位居第二的是“批发和零售业”,有13238户,占31.00%,其注册资本总额为518.88亿元。

全市涉网企业行业分布图

(三)网络经济交易模式分布:

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直接通过网络交易的主体16179户,其中企业15929户,个体工商户250户。从交易模式看,大多数网络交易的主体同时开展B2BB2C交易,共有11177户,占总数的69.08%;只进行B2B交易和B2C交易的企业分别位居二、三位,为3161户和1604户;只进行C2C交易的主体相对较少,为131户,其中120户为个体工商户,2户为网络交易平台举办方企业;同时有B2BB2CC2C交易的企业是网络交易平台举办方企业,为1户。



 

全市网络经济交易模式分布图

 

(四)涉网企业规模分布:

全市涉网企业中内资企业共有41264家,外资企业共有1433家。

从涉网内资企业的规模结构看,全市涉网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有33399家,占全市涉网内资企业总数的80.94%。其中注册资本在50万元-100万元的涉网内资企业最多,达到14783家;其次是注册资本在100-500万元的涉网内资企业,有9896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涉网内资企业为8720家。涉网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有3201家。涉网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1亿元的有4152家。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涉网内资企业有512户。

全市涉网内资企业规模结构图

从涉网外资企业的规模结构看,全市涉网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下的有1106户,占全部涉网外资企业的77.18%。其中,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的涉网外资企业数最多,达到555家;50万美元-100万美元的涉网外资企业172家;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涉网外资企业379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美元-1000万美元的涉网外资企业148家。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涉网外资企业168家。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涉网外资企业11家。

 

全市涉网外资企业规模结构图

(五)涉网企业地区分布:

从涉网企业的地区分布看,全市共有5个行政区内的涉网企业数在4000户以上,3个行政区内的涉网企业数在500户以下。萧山地区涉网企业数最多,达到6757户,占全市涉网企业的15.83%;拱墅区涉网企业数为5953户、占13.94%,西湖区涉网企业数为4991户、占11.69%

全市涉网企业户数地区分布图

(六)主要网络交易平台概况:

此次调研涉及全市主要网络交易平台22个,分布在以下4个行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及“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其中只提供B2B交易的平台9个, 只提供B2C交易的平台2个, 只提供C2C交易的平台2个,同时提供B2BB2C交易的平台9个。

2009年度,被调研网络交易平台上发生交易笔数共150504.5451万笔,交易金额为2101.35893亿元,其中只提供C2C交易的平台交易笔数最多,达到150000.08万笔,交易金额为2083.05亿元,平均每笔交易金额为139元;交易笔数位居第二的是同时提供B2BB2C交易的平台,交易笔数为475.5万笔,交易金额为4.8415亿元,平均每笔交易金额为102元;交易笔数位居第三的是只提供B2B交易的平台,交易笔数为20.55万笔,交易金额为13.47亿元,平均每笔交易金额为6553元。

 

 

交易模式

交易平台个数(个)

2009年交易笔数(万笔)

2009年交易额(亿元)

B2B

9

20.5502

13.465874

B2C

2

7.7

0.00156

C2C

1

150000.8

2083.05

B2B/B2C

9

475.4949

4.8415

合计

22

150504.5451

2101.35893

 

从行业门类分布看,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分布在4个行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及“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数量位居第一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达到9家,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总数的40.91%,注册资本规模达到77572万元,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注册资本总额的52.41%,平均注册资本为8619.1万元;数量位居第二的是“批发和零售业”,为7家,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总数的31.82%,注册资本规模为67518万元,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注册资本总额的45.62%,平均注册资本为9645.43万元;数量位居第三的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家,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总数的18.19%,注册资本规模为1700万元,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注册资本总额的1.15%,平均注册资本为425万元;数量位居第四的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为2家,注册资本规模为1200万元,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总数的9.09%,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注册资本总额的0.81%,平均注册资本为600万元。

网络交易平台举办方企业行业分布图

从地区分布看,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分布在9个地区,萧山区、滨江区、江干区等是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的主要分布地。从数量看,萧山地区最多,达到5家,占22.73%;江干区第二,为4家,占18.19%;另外,滨江区和余杭区为3家,西湖区和拱墅区各为2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城区以及淳安县各1家。

从总体规模看,由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落户滨江区,使滨江区总体规模最大,注册资本规模达到74692万元,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总注册资本的50.47% 注册资本规模位居第二的是西湖区,注册资本规模为60100万元,占网络交易平台主办方总注册资本的40.61%;注册资本规模位居三至九位的依次是萧山区(7160万元)、江干区(2750万元)、余杭区(1800万元)、拱墅区(1318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100万元)、下城区(50万元)和淳安县(20万元)。

         

网络交易平台举办方企业地区分布图

(七)企业关注问题情况:

从问卷调查的反馈意见情况来看,受访企业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政府服务、政府监管、信用建设、自身经营等几个方面。

1政府服务。30% 的企业关注政府服务,他们主要希望政府能加大力度推出更多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政策,包括推出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开展并完善行政指导等工作。有9.3%的企业关注资金支持性问题,希望政府能为其提供财政资金支持;有8.5%的企业关注信息共享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完善政务公开,通过适当的方式将政府各职能部门掌握的企业基本情况和信用信息向公众开放查询,提供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资信认证平台,以促进网络经济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2.政府监管。35.1%的企业希望政府能完善法律法规,加快自身信息化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网络监管工作机制。细化分析之,被调查企业主要关心政府监管网络经济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市场准入监管,包括主体准入和商品准入。被调查企业基本认可参与网络经济活动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并在经营性网站上开展“网上亮照”,公开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个人实名认证信息,确认交易主体的合法身份和资格资质,以降低交易过程中信息不确定的风险。同时,也有部分企业表达了实行实名制可能会带来管理手续繁多、产生管理费用和对网店进行征税等问题。商品准入方面则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对网上经营的商品进行经营资格、产品质量的审查。二是开展经营行为监管,主要是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力度,净化网络竞争环境,推进网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信用建设。16.7%的企业关注网络经济中的诚信体系建设,包括消费维权、市场规范性、企业及行业自律等方面。在消费维权方面,企业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加大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养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完善异地消费维权体系,加强对商家售后服务的监管。在配套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建议制定企业领域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在企业和行业自律方面,被调查对象建议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引导工作,开展企业间培训、交流,建立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等。

4.自身经营。70.5%的企业关注自身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其中人才资源、管理水平等关注度较高。有17.6%的企业关注人才问题,反映缺乏精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营销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传统制造业聚集的区域则缺乏电子商务管理型人才;有7.9%的企业关注自身管理水平的局限,主要是网络与实体业务协调遇到困难、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缺乏创新等问题。

三、杭州网络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优势

杭州市网络经济的发展,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和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先发效益显著

近年来,杭州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经济得到高速、健康、持续的发展,互联网经济也因为在技术、人才、信息方面的优势而得到快速的发展,具有相当的比较优势和先发效益,“天堂硅谷”成为杭州的一张新名片。杭州市于2008年提出了打造电子商务之都的口号,同年,被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确认授牌。杭州拥有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全国最早的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在全国电子商务B2B领域占尽先机。根据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2009年底公布的数据,全国3000多家领域电子商务平台中,1/6落户于杭州,位居全国第一;2009年,位于杭州的大型网络零售平台淘宝网以2083亿元的交易额占据了全国C2C交易市场80%左右的市场份额。杭州在《互联网周刊》开展的“2009年网商城市竞争力排行TOP100评比中位居第一,杭州在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排头兵地位已经确立,充分显示了杭州网络经济的先发效益。

(二)      聚集优势明显

国家发改委于20094月下文,确定了国家第一批信息化单位,覆盖了移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信息服务等领域,在第一批81个单位中,浙江省拥有10个,杭州拥有4个,占全国5%。从行业性网站建设情况来看,随着中国化工网、中国钢铁网等的崛起和发展,数量众多的行业性电子商务网站也正在杭州这块土地上发芽、成长。中国服装网、全球五金网、中国化纤网、中国玻璃网、中国建材网、中国化工仪器网、中国化妆品招商网等等很多网站都已经在各自的行业内小有名气,并且都已经实现盈利,有的正在策划上市。这些行业网站在实现自身盈利的同时,也凭借互联网的优势,降低成本、打破地域界限,推动了传统块状经济的发展,打响了杭州块状经济的品牌。2008年,在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中,有31户杭州企业入选。另外,随着阿里巴巴、淘宝网等平台的迅速发展,网商概念得以诞生并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影响,杭州连续六届举办全国网商大会,盛况空前;20088月,第二届APEC中小企业峰会也在杭州召开,众多网商汇集杭州探索网络商道,寻找网络商机,展望网商未来,杭州正成为新时期新型经济领域企业家群体的聚集地。

(三)      发展环境宽松

杭州自然环境秀美,创业环境和谐,政策环境宽松,发展网络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杭州拥有一批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IT产业人才聚集;杭州市场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社会需求旺盛,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杭州市政府深入实施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电子商务进企业、网商培训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又为杭州市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2004年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互联网经济激励、扶持措施,每年用于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企业融资方面的财政奖励、资助资金达3亿元以上。近年来,面对金融危机,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网络经济的扶持力度,市经委、外经贸局、信息办均出台相关政策,划拨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辅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升级。为支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杭州市政府早在200611月印发了《关于杭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11号)。20093月,杭州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15号),每年评审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当选企业将由杭州市政府由授予“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四)新兴模式崛起

近年来,以移动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网络经济模式在杭州迅速崛起并得到快速发展。

移动电子商务,是通过手机、3G网络等移动通信设备与互联网有机结合所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能提供个人信息、银行业务、交易、购物、娱乐等服务。移动电子商务因其快捷方便、无所不在的特点,已经成为网络经济发展的新方向。随着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迅速提高,杭州市移动电子商务特别是手机电子商务已经崭露头角并且有着很大的市场前景。

“云计算”是指在互联网基础上把所有硬件、软件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和调动一切信息资源,通过构架一个新兴服务模式,为人们提供各种不同层次、高效率、智能化的服务。20099月,位于杭州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成立10周年的庆典上宣布成立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希望能通过反馈消费者数据给制造业,让他们生产出更好、更适合市场的产品给消费者。

物联网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有“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之称。今年63日,中科院杭州射频识别技术研发中心揭牌,杭州市宣布将要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力争到2015年将物联网产业培育成千亿元产业。

(五)创造就业机会

2010517,国内最大网络零售平台淘宝网正式对外发布网站就业指数,截至2010430,淘宝网创造了106万直接且充分的就业机会,为产业链创造302.1万个就业岗位。从年龄结构看,23-32岁的年轻人占比57.7%,这部分人群大部分为刚从学校毕业、逐渐成为社会骨干力量的中间层;18-22岁这一年龄段的就业岗位占比8.1%,这一年龄段多是在校大学生,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因在校期间淘宝网店生意稳定,最终选择了毕业后直接以淘宝店为专职工作。200963,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淘宝网店信用等级达三颗钻以上,可以被认定为自主创业,除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还可享受各项由自主创业带来的政策优惠。

四、影响杭州网络经济发展的几个重要因素分析

(一)品牌战略因素

一是品牌意识不强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杭州大部分涉网企业非常重视网上交易量,但对于品牌建设却缺乏考虑和规划,“重交易,轻品牌”的现象较为突出。大部分企业的网络经营仅是实体市场的延伸,依靠互联网创立的品牌较少,发展也较为缓慢。有相当部分电子商务网站尚未注册商标或正在审核期,甚至有个别企业存在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二是传统知名品牌参与网络经济深度不够。以杭州地区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涉网情况为例。截至200912月,杭州地区内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共有329户,共有309户企业建有自主网站或使用第三方平台,但大多数是用于企业信息展示和产品宣传,开展B2BB2C经营的网站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参与网络经济的经营活动层次较低,缺乏深度应用。

(二)信用建设因素

一是信用主体认证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经营主体的信息不全或难以辨别其真伪。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实时共享平台正在建立中,而自然人自行申报的身份和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难以保证,部分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用信息存在先天不实的情况。二是“信用炒作”时有发生。目前网络交易市场的信用评价体系大多采用交易者的反馈信息作为评价数据来源,信用等级情况则来自交易者反馈分数的简单累计。其特点是信用评价直接来自买卖双方,并且着眼于交易和商品本身,有很强的实用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有些商家可以通过小额交易或虚假交易的途径快速积累信用评价,即所谓“信用炒作”,导致网站自有信用体系的权威性受到消费者质疑。三是缺乏权威信用评估机构。目前国内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刚刚起步,杭州市信用评估公司数量在30户左右,具有市场号召力的独立评估机构仍然欠缺;政府职能部门掌握的信用数据主要来自登记注册、日常监管及行政奖励、处罚记录等,对网络交易的信息、信用缺乏全面的评估数据。因此目前缺乏权威机构来完成网络经济的综合性信用信息评定。

(三)发展模式因素

一是传统行业企业对网络经济认识不够。网络经济的兴起,使得传统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面临挑战,也为传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空间。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企业认为参与网络经济、开展电子商务就是建设一个企业网站,远远没有考虑到应用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营销人才、软硬件投入、产品在网络上的营销推广等问题。此种现象在杭州的企业中并不少见。一些传统行业企业还未能准确地选择适合自身的网络经营模式,如应该开展网络直销、分销或宣传,如何解决网上、网下业务协调问题。二是新兴行业参与网络经济模式单一。目前杭州新兴产业中的很多企业都在参与网络经济,但是形式大多处于对传统商业模式和国外经营模式模仿的水平上,鲜有创新模式。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的发展模式要求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很多网站成立初期都要经历“烧钱式”亏损。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由于网上收入不足以维持日常的运转,很多网站不得不依靠外来资金的不断投入,部分企业因资金问题在起步阶段就不得不关闭。

(四)人才支撑因素

一是专业人才短缺且区域分布不平衡。杭州的网络经济产业依然存在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高校相关专业培养方向模糊且课程设置欠佳,毕业生常常只能从事简单的技术或者客服工作。从调研中看,专业从事网络经营或电子商务的高端人才紧缺,基本在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间流动,故而会出现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密集区人才相对聚集,传统产业聚集地人才高薪难求的现象。二是复合型人才稀缺。网络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需要既掌握信息技术又掌握商务规则的人来从事商务活动,而目前杭州参与网络经济的企业中具有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人才大多数不懂经营管理,而熟悉和掌握经营管理的人又对网络知识较为陌生。很多公司的技术部和销售部(或运营部)在业务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部门,缺乏复合型的人才从事综合管理。

    五)竞争环境因素

一是“赢者通吃”现象。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网络经营者的规模越大、用户越多越忠诚、产品越有标准性,商业机会就越大,收益呈加速增长趋势。当网络产品形成一定的规模后,后来的企业想进入同样的市场难度越来越大。例如杭州本土的“淘宝网”、“阿里巴巴”、“支付宝”成为业内占据相当份额的龙头企业,小型电子商务平台想要在这种情况下瓜分一块“蛋糕”,相对难度较大。二是成本控制成为网络盈利关键。企业要盈利只有两条途径,一是增加收入,二是降低成本。通常,增加收入中最重要的是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由于网上消费者通常期待网上价格比实体价格低,所以增加收入极为困难,因此,成本控制至为关键。但如果不能有效地积累客户和推广市场,成本控制也极为困难。三是违规行为客观存在。由于网站的经营性质,其自律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必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存在差距,一些网络交易平台在处理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时也遵循不主动处理的“避风港”原则。目前网络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合同欺诈等。

    六)配套行业因素

一是物流配送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体系社会化程度不高,规范、专业、系统的外包快递业务尚未充分开展,现有的物流企业体现出分散的多元化格局,规模效益难以实现。杭州不少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仍在使用自营物流,专业的物流代理业务得不到充分利用,缺乏完整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二是支付体系缺乏多元格局。目前杭州网络经济配套的金融服务及其电子化水平并不发达,一些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在建设中,网络资金划拨风险犹在,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目前在我市网络经济B2B领域,大部分的电子商务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无法进行“网上支付”。在线支付工具中,“支付宝”一家独大,缺乏其它有效的竞争主体,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支付体系中良性竞争环境的建立。

    七)块状经济因素

由于网络上交易者太多,要找到一个符合需求的交易对象,又变得较为困难,这种现象导致了另一种趋势的产生,即网络块状经济,以满足人们对某一区域或某一行业的购物需求。杭州市是电子商务之都,也是国内综合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地区,由于政策、资本与技术的高度集中,加之外向型经济、协作性经济、服务型经济充分发展,杭州的网络经济可以形成区域化的聚集效应,并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但是目前杭州参与网络经济的经营者“抱团”气候尚未形成,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地区商盟不多,很多知名度较高的地理标志产品也尚未在网络上打响品牌。

四、杭州市工商对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的探索

(一)杭州工商部门扶持、规范网络经济发展

1以政策促动。2009年,杭州市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工商服务企业21条新政”,立足工商部门市场准入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提出了具体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举措,包括鼓励网上交易市场的设立,畅通经营性网站工商标识办理,推动电子商务网站信誉提高等3项政策,着力深入探索对电子商务、网络市场等领域的服务监管,在网络消费维权、网络经营监管、网店信用评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08月杭州市工商又出台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网络市场发展行政指导实施意见》,采用帮助和规范经营者网络市场交易的行政管理方式,以达到促进网络市场和网络经济发展的目的。

2以试点推动。杭州市工商局坚持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为切入点来管理网上商品交易行为,先后通过行政指导、政企协商等方式联手推出了多项消保、准入、自律的制度,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消费者和网民的好评。以杭州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为例,从2007年开始,该分局通过对淘宝网开展行政指导,推行了多项网络信用监管等制度试点。一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20073月,在该分局的行政指导下,淘宝网推出了“先行赔付”制度,这是一种可由淘宝网代卖家向提出索赔申请的买家作出先行赔偿的一种售后服务,在国内C2C网站属首次尝试。20101月,淘宝网启动“全网消保计划”,投入1亿元消费保障基金,实现“全网先行赔付”。3月,杭州市工商局与淘宝网共同启动全国首个网络3.15消保维权平台,这是国内首个电子商务提供商设立的大型维权平台。二是建立特殊商品准入制度。高新区(滨江)分局于2008年上半年在淘宝网上试推行特殊商品准入制度,参考线下经营者前置许可条件实施分类指导,监管特殊商品经营者建立分类准入制度,力求从准入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三是协助网站完善信用制度。20097月,淘宝网在该分局的行政指导下,发布了“诚信自查系统”,对网络虚假交易、信用炒作进行严厉打击,仅仅3天,就有2538户曾经参与虚假信用炒作的网店卖家主动删除了自己通过虚假交易换来的好评。9月,该分局的历时5个月的专项行政指导下,淘宝网调整并公布了新的网络规范体系,新规则着力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体现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致力于将淘宝网营造为一个合法、诚信、公正的网络交易平台。

3.以指导带动。2009年,杭州市工商局西湖分局以行政指导电子商务行业信用管理为突破口,努力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构筑网络行业信用平台,即以辖区18户大型网商企业为龙头,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制度,形成工商与企业间的交流平台;二是营造网络交易良好环境,即通过服务指导帮助网商企业逐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进一步规范网上商店的经营;三是保障网络市场公平竞争,即通过网上巡查,及时查处纠正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四是助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即通过信用管理力促企业塑造自身良好形象,帮助企业闯关脱困、转型升级。该分局抓住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备案、网店准入、网络广告、网上交易等环节,从基础信用、信用管理、制度执行和发展能力四个层面制定评价指标,并合理设置不同指标权重,初步形成了电子商务平台信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信用评价体系,要求18户经营单位逐步落实建立九项信用制度,即网店身份认证制度、网上交易信用管理制度、消费投诉争议处理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特殊商品准入制度、重点商品消费预警制度、网店“黑名单”公示制度、广告备案审查制度、B2B网站合同备案制度。

(二)工商部门在服务监管中遇到的困难

1.法律法规运用难。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诸如《互联网信息服务办法》、《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网络经济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尚未专门制订有针对性的系列性法规,缺乏法律依据以及执法手段的不足仍然是目前工商部门对网络经营行为监管的主要障碍。加快网络立法,给网络商品交易定下合理的“游戏规则”,是目前亟待立法部门解决的问题。201061,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其作为工商部门出台的首个针对网络经济监管的部门性规章,将给我国的网络经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但因各省、市实际情况的差异,工商部门在操作上可能会产生很多实际性的问题,如《办法》中对“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界定、对物流监管及电子证据的固定等问题,均需要进一步得到明确。

2.信息协同配合难。网络经营行为监管是综合监管行为,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目前企业网站和行政部门间、单个行政部门内部以及各个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信息共享问题。以工商部门为例,各大电子商务网站交易信息数据量庞大,且部分信息涉及隐私,不可能全部在行政部门备案,办案机构很难实时调取所需信息;工商部门与公安网监、通信管理、食药监管等部门尚未建立起长效信息通报机制,对网站、特殊商品等的管理均处于被动局面。

3.特殊商品管理难。目前大部分网上交易平台对行政许可类商品不能进行全面准入把关。网站自行制定的准入把关商品和服务目录,不能全面涵盖所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其次,网上交易平台对行政许可商品只审查商品本身的合法性,不对经营者相应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如网上卖家经营食品,网站对卖家是否具有经营资格不进行审查,准入门槛较低,与实体市场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出现问题以事后处理模式为主,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4.行政能力支持难。一是机构设置问题。网络经济是传统经济的网上延伸,其经营活动仍然涉及各个行政部门的工作,如工商局、通管局、公安局网监部门、食药局等,目前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尚无统一协调的机构,仍存在多部门分散管理,多头执法,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二是人员配备问题。以网上交易平台为抓手对网络经济进行服务监管渐渐成为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共识,如《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络经营中违法行为由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查处,杭州作为国内几大电子商务平台的聚集地,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荷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其次,行政监管部门中既精通传统业务知识又熟悉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有待引进和培养。三是专题调研问题。网络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任何一项监管措施的施行都离不开广泛、深入、科学的前期调研。网络商品和有关服务的经营者众多,跨地域特性强,且很多未通过工商登记,难以直接联系获得第一手资料和反馈意见,为工商部门调查研究带来很大困难;其次,网络经济覆盖范围极广,涉及商务、广告、服务、物流等等行业,渗透到社会经济的每一个领域,经济指标很难进行准确的统计,国家亦尚无统一的统计口径;研究网络经济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每一个层面,仅凭单个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确保完整,迫切需要组织专门的力量进行研究。

5.日常服务监管难。一是跨地域监管难。网络经济是依托互联网应运而生的全球性经济,而目前监管部门仅仅以传统的属地巡查为主要监管方法,部分监管部门(如浙江省工商局)开发了网络经营违法行为搜索平台,便于发现违法行为,但要想依法查处,执法成本过大。对跨地域的网络违法行为的监管缺乏有效的切入点,还没形成真正的制度化,介入不深。二是主体资格确认难。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需要在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上公示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加贴电子执照标识,自然人则需要网上交易平台对其进行实名认证。目前,各大网上商品交易平台对已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基本采用营业执照书式审查和派专人核实相结合的身份认证方式;对自然人基本上采用通过公安部数据库进行身份证核查的方式,淘宝网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还会有银行卡认证与手机认证等方式辅助,经营者信息基本可追溯。但是,因为目前全国工商部门信息库尚未实现实时更新和公开,故而网上交易平台掌握的营业执照信息经常滞后;自然人经营者登记信息非网店实际经营者的情况也时常存在。三是违法行为调查难。网络经济本身具有的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等特征,为监管部门对网络违法经营等行为开展监管带来了发现、调查、取证等环节上的难点。首先,在网络经营行为中,经营主体资格确认难和经营地址不清等问题给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和监管部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都带来了困难,使得监管部门难以针对具体的违法经营行为及经营者开展执法。其次,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证据效力难以固定。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上的电子文档等证据又容易被修改、删除,而且不留痕迹,从而直接影响网上证据的证明效力。

四是信息安全保证难。互联网的全球性、交互性决定了网络经济不可能存在绝对的信息安全。近年来,由于TCP/IP协议的安全缺陷、网络黑客和病毒的攻击、身份认证技术尚未普及,互联网犯罪案件逐年提升。一些掌握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及网民心理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盗号、网络诈骗、传播病毒等方式使得各大网站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备受挑战。根据淘宝网所在地工商管辖部门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的统计显示,仅2010年,该分局受理的网络第三方诈骗投诉占总投诉量达11.7%,其中500元以上的占诈骗投诉量的73%

五、助动杭州网络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企业参与度

一是提高企业对网络经济的认知度。政府应当通过政策宣传、行业交流、培训学习等手段,引导和鼓励传统行业企业选择合适的方式参与网络经济,壮大本市的网络经济规模。二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参与网络经济。杭州中小型企业云集,但其中大部分企业的市场只是面向国内、省内、有的甚至只能在市内开展经营活动,考虑到这些情况,市政府宜出台一些优惠扶持政策帮助一些新兴的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如资助企业建立和使用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并根据企业实际投资额按百分比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在网站上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帮助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等。

三是鼓励网络创业。加强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包括互联网经济知识、融资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财务分析、团队管理等等,提高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阿里巴巴、淘宝网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网络经商业务流程和支付流程的介绍,出版开设和经营网店的初级教程等。政府部门还可以设立网络创业基金,结合网商大会等活动开展年度优秀网商评比,给予资金和媒体推荐等奖励措施。

(二)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出台积极的金融资本政策。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大力支持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与国内外公司共同建立针对不同专业方向的风险投资基金,拓宽互联网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好互联网成长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民间风险资本参与网络经济,并制定风险资本管理办法。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创业企业获得风险资本的信息,获得与风险资本对接的机会。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评审的过程中广泛地邀请风险资本介入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值得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二是出台宽松的网络经济税收政策。调研组在走访中发现,税收政策依然是众多参与网络经济的企业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在网络交易中,进行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之间交易,必须通过对公账户,按国家法律法规需缴纳25%的所得税,17%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6%),而自然人卖家则不纳税。政府部门宜进一步优化网络经济的激励政策,优惠和减免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税收,加快出台促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融资政策。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为解决当前网络经济产业中出现的中高端人才供不应求、低层次人才供过于求的局面,杭州可以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两方面进行着手,一手抓高端、创业型人才的引进,制定高端人才引进目录,发布引才信息,引进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网络经济创业人才,使杭州市的网络经济发展更加多样化和保持创造力;一手抓中端人才的培养,引导和鼓励高校与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互动和实践活动,使得高校在教学资源和内容上跟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同时使得高校培养的人才能在具体的企业实践中得到锻炼,并能充实高端人才资源的积累。

(三)完善配套体系

一是发展物流行业。鼓励物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企业物流网络体系,引进国外先进物流技术和装备,鼓励国内企业与国外、境外物流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口岸物流建设,提供物流企业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优化业务流程,缩短“网上定货、网下配送”周期;整合、推进新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促进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人流的有机结合。二是完善网络支付体系。应加强制定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监督机制;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网络金融支付平台;大力推广信用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工具,进一步完善资金划拨等操作规范,条件具备时,可考虑成立统一的网上结算中心。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杭州成熟和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产业为本地区网络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扎实的产业基础。下一步宜全力推进我市高速宽带网络的建设,提高网速,降低网络交易的技术成本,争取使我市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先列并跟上世界步伐。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杭州市可以配合国家电子商务立法工作进程,出台地方性的法律、规章制度等,主要采取引导和提倡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从而带动行业及杭州区域的网络经济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商的信用建设。指导其完善身份认证制度、申诉处置调解制度、安全支付、信用评价制度、会员档案管理等等,使网络交易的信用监管更具直接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建设网络经济的诚信体系,需要充分调动企业本身的力量。内生性的自律需求,才是诚信体系正常运转的保障。应当鼓励企业间积极成立行业协会等自律自治组织,使其发挥自觉监管的作用。四是积极培育信用中介机构。信用中介机构作为独立于客户的第三方信用,在参与网络经济以后,将重新配置网络经济的信用风险,改变在线交易者的期望收益,进而影响在线交易者的决策和行为取向,由此提升网络经济信用。政府可以适当开放掌握的信用信息资源,为培育信用中介机构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创新政府治理模式

一是加强跨地区合作。网络经济中的贸易往来和信息交流极大地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性,因此政府部门在对网络经济实施服务与监管时,也亟需创新监管治理模式,加大横向跨部门和跨行政区域之间的协同服务监管。杭州作为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的聚集地,与其他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展服务与监管的跨地域协作,对促进双方地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当前的公众关切和网络交易中矛盾多发的方面出发,杭州与其它地区可以在完善案件移送和协查制度、异地交易纠纷调解制度、消除区域间的行政壁垒等方面出发开展跨地域协作,构建一体化的协作网络。二是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工商、公安、质监等应当通过信息技术,结合部门执法力量,对网上经营行为开展协同监管,查处当前网络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恶意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净化网络竞争环境。三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市政府应当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将“条、块分割”的各部门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互通有无,形成对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的综合处理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信用数据的征信采集、信息交互,成立或确定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建立网络经济信用数据库,为公众提供网络经济市场主体的身份认证、资格认证、信用评估等功能,构建网络经济诚信体系的信息支撑。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化。市政府可以强化公众服务网站的建设,整合各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更多可在网上直接获得的公共服务,实现“一站式”网上办公;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手段的信息化水平,丰富监管手段,实现以网管网;加强公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使政府公务人员能够及时地了解信息化技术和网络经济发展的状况,以体察网络经济发展对经济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推进政府更好更快地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五是注重调研。政府部门应提高认识,注重网络经济的调研工作,为科学决策的出台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调查研究应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要紧扣发展大局,围绕政府服务监管职能,抓住重大的、根本性的问题作为课题,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等;调研还应注重科学性,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了解情况,努力获得一手资料,进行科学分析;调研要有实效性,对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对症下药,提出对策,切忌纸上谈兵。六是加强行政指导。杭州市的网络经济目前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序竞争现象。为促进网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侧重于从与企业需求最为密切的企业市场准入、品牌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发展、规范经营、违法查纠等方面切入,在既有工作基础上,通过行政指导这种柔性监管手段,培育壮大网络经济市场主体,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网络经济的竞争中来,维护网络经济的良性竞争秩序,推动杭州市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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