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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性试题主要是通过应试者对所提问题的分析判断,借以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智能性试题通常取材于一些较复杂的有争议的社会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是事关全局的问题,也可以是局部问题或行业性问题,具体内容可以视应试者情况而定。如问应试者如何理解“上有所好,下必甚鄢”这句话。 在回答智能性试题时,首先要注意思维的缜密性。智能性试题一般没有确定的统一的答案,应试者回答问题时,关键是要有理有据,能自圆其说,切忌前后矛盾,更不能逻辑混乱。列举的材料要能证明自己的观点,不能离题万里;材料、观点和话题要一致,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观点、看法和理由依据之间要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切忌观点混乱,含糊其辞,节外生枝,模棱两可,以偏概全,转移话题。其次,要讲究思维的发散性,拓宽思路,走出思维定式,破除思维的局限性和封闭性,善于从面试试题所提供的材料中引申和发掘,由此及彼地展开联想,由表及里地进行剖析。
实例1:《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后,在广大税务干部中引起了不同反响。有人认为,该办法是“鼓励落后,打击创新;鼓励少做事甚至不做事。因为创新有风险,有可能犯错误;做的事情越多,犯错误的机会也就越多,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就越大”。你怎样看待这一问题? 追问一:在税收执法中,你有过过错吗? 追问二:你所在单位是否有人被追究过?如果有,请说一说当时的情况? 答题思路与分析: 回答此问题,应试者应明确过错责任制度是我们目前在行政机关推行的行之有效的一项行政管理措施。不是该不该要,而是如何落实的问题。如果应试者不明确这一点,就可能回答偏差,去大谈阔论过错责任制度好与坏,因为,现在有这方面的文章出现。从试题看,该问题的落脚点应该是对过错应当如何追究。 在税收工作中,发生过错的原因多种多样,是不是所有过错都应当追究责任呢?从哲学的观点看,显然不是,任何事情都应当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分析。创新确实要冒风险,对于创新中发生的错误,只要非故意而为,就应当采取宽容的态度,不追究责任。对于多干事的人发生的过错,首先应该意识到,多干事只是增加犯错误的可能,并非一定犯错误。当然,对于多干事的人,在分配上应体现多劳多得,以鼓励人们多干事,干好事。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这样回答该题: (1)实施过错责任追究有利于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2)创新有风险,有可能犯错误;做的事情越多,犯错误的机会也就越多,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就越大。在工作中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 (3)创新和犯错误,多干事和犯错误没有必然联系,只要自身素质高,就可以减少或避免过错的发生; (4)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作为领导和负责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同志,要谨慎对待,要实事求是地区分过错的原因,对于在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多干事的人出现的失误,应该用改革创新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
实例2:近年来,税收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展,因此,有人认为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对此,你有何看法? 答题思路与分析: 上述观点在一些税务干部,甚至领导干部中确实存在。回答此问题,首先应该判定该观点对还是错。稍加分析,就不难辨别。“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计算机是物,是没有思维、不能自行动作的死东西,哪怕配置再高,技术再先进,数量再多,摆放在那里,如果没有人去操作,它就如一堆废铁,一点作用也没有,反而浪费金钱,占用了空间。因此,说“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肯定是不正确的,因为,它忽略了人在税收管理中的绝对作用,没有正确处理好人机关系。 另外一种观点“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其实和“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的错误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忽略和抹杀人在税收中的不可代替的作用。它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即没有计算机或计算机配置不高、数量不够,税收管理就无从谈起。追溯历史,我们知识计算机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的,在此之前没有计算机,你不能说就没有进行税收管理,税收管理就做得一点都不好。显然,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是错误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应试者可这样回答该问题: (1)要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同时要防止片面强调计算机而忽视人的管理作用,认为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 (2)信息技术是管理的手段,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 (3)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做好信息采集、储存、清理和应用工作,这样才能发挥计算机的作用。 (4)要从实际出发配置信息化手段,对业务流程中人工操作较为便捷有效的环节不一定都用计算机管理,避免简单地用信息化手段模拟现行业务,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管理要求明确以后,即使信息技术手段暂时跟不上,也必须及时运用人工方式开展工作,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实例3:有人说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对此你有何看法? 追问一:什么是税收专管员制度?它始于何时? 追问二:你当过税收专管员吗?说说你当时是怎样管理的? 追问三:什么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它始于何时? 追问四:你当过税收管理员吗?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题思路与分析: 本题的目的,是要考察应试者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两种税收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是否能分清其区别。搞清这个问题,对我们目前推行和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非常不要。一方面可以扫清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思想障碍,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税收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人,甚至一些税务人员,对税收专管员和税收管理员认识不清,看法不一,认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是换个招牌,改个名称,换来换去还是换汤不换药。 其实,这种看法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从两者税源管理的内容对比,不难看出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有雷同之处。但是,把两者完全等同,认为只是换个招牌,改个名称,这就不对了。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税收专管员制度,适应了那个时代的要求,有其存在的必要和合理的一面。以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颁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为标志,宣告了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开始,税收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但毕竟时代不同了,管理对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税收专管员制度还是有本质区别,并不只是换名称、翻版。 通过分析,我们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不一样的。不一样在哪里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回答该问题: (1)管理范围不同。税收专管员的管理范围涵盖了整个税收的全过程,即所谓“一人进厂,各税统管”,权力大,什么都管,管不了也管不好。而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信息采集、纳税辅导、税收宣传、纳税评估和税收监控,职责范围小了,定位更正确了,较好地解决了管理员责任心不强和疏远管理的问题。 (2)管理手段和管理质量不同。 税收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比较适合纳税户数少,税制简单,税收目标单一的情况。而今,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方式也由从前的粗放式的手工管理迈向主要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使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 (3)要求不同。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更高更严。税收专管员是只管户,不管事,很轻松。税收管理员既要管户,也要管事,特别是重在管事,管好事,因而,事情多,要求严,标准高。 (4)监督不同。在税收专管员制度下,因当时税收法制不健全,因而对税收专管员缺乏监督,造成权力滥用。而今,税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税收专管员的行为均受制于法律,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使税收管理员不致重蹈税收专管员的覆辙。 (5)与纳税人的关系不同。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以服务促征管。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 回答到此,似乎就应该结束了。但要想得到更高的分。应试者还应对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作出科学恰当的评价。即任何制度再好,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税收管理员制度也不例外。它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
实例4:古人云:“求做官,未必能做人;求做人,即不做官,不失为好人。”请谈一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追问:这段话的含义是什么? 答题思路与分析: 以古人或名人的一句话或一段话作为考题,在结构化面试中是比较常见的。回答这种题,应试者首先要弄清楚这句话或这段话的含义。特别是古人的话都是文言文,如果这句话本身的含义都不清楚,就不可能回答好该问题。况且,在考试中,考官一般都要问你这这句话或这段话的含义。你答不上,说明你缺乏文学修养,文化素质欠佳。文化素质也是面试考试的内容之一,只是不单独出题而已。因此,应试者平时应加强文学修养。 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呢?这是清代一位名叫汪辉的官员的官箴。所谓官箴,即官员的座右铭,意思是说:“能做官不一定能做人,如果会做人,即使不做官,也能做好人。” 知道了这句话的含义,又怎样理解它呢?这句话讲了两个问题,做官和做人。做官和做人有无关系,是什么关系,这是首先应当弄清楚的问题。做官和做人,有先后之分,应先做人,而后做官。因为,无论那朝那代,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对做官的要求都很高、很严,都要高于对做人的要求。因此,一个人要想做官,首先必须学会做人。孔子曰: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这个道理。 做了官的人,是不是一定会做人呢?未必。因为,有的人做了官,就趾高气扬,目无法纪,贪图享受,与国家、与人民为敌,这样的人已失去了做人的起码资格。还有的人,愚弄组织,坑蒙拐骗,谋得一官半职,其本身的行为就很卑劣,别说做官,做人都不合格。这种人侥幸做了官,也不会做稳官,做好官,终究会被人民赶下历史舞台。 会做人,是不是就会做官,做好官呢?也不是。虽然,我们强调做官和做人有先后,但并不是说学会了做人,就一定能做官,做好官。会做人只是做官的前提,能不能能做官,还有很多因素,一是要自己自愿,二是要组织需要,三是要考试、考核、考察合格等等,因此,不是说会做人,就一定要做官,能做官。但会做人,即使不做官,也能做好人,这是不言自明的。
实例5:在税务稽查中,有的地方稽查部门有案不查,理由是怕查的案多了,暴露的问题多了,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有意见,影响部门关系和得罪同事。如果你是稽查局局长,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题思路与分析: 此题是要考察应试者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以及对税收专业技能。要回答好该问题,应试者在心里首先必须搞清楚,为什么“查的案多了,暴露的问题多了,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有意见,影响部门关系和得罪同事”,否则,就无从下手。而要知道为什么“查的案多了,暴露的问题多了,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有意见,影响部门关系和得罪同事”,就必须熟悉现行税收管理模式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这是问题的焦点。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总的来说实行的是“征、管、查”分离,并通过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相互制约。以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为例,业务各自分离,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和日常检查,稽查部门主要负责违法案件的查处,分工很明确,好像毫不相干。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却将两个部门无形地联系在了一起。稽查部门查出的问题,如果是因管理疏漏造成的,要追究管理员的过错责任。如果这样的事情多了,管理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形象,管理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势必对稽查部门不满。因此,稽查部门为了息事宁人,避免过多的矛盾和冲突,就主动退让,有案不查。 找到了有案不查的原因,但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肯定不能说,这都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惹的祸。回答这一问题,要从稽查部门的职责分析开始。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稽查部门的职责是专司偷、逃、骗、抗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因此,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是稽查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有了案件,不能说怕影响关系、怕得罪人,就不查,说轻点,这是缺乏工作责任心;说重点,这是渎职。何况每年还有执法检查,如果检查组查处有案不查,问题就严重了。 但查多了,问题暴露多了,在实践中确实可能影响部门关系和得罪同事。又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这要从稽查的目的说起。稽查的目的,一方面是通过案件的查处,打击和制裁税收违法者,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是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稽查部门将查处中发现的管理疏漏问题,通过稽查建议的形式反馈给管理部门和管理员,有利于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防止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如果出于怕影响部门关系和得罪同事而有案不查,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得不到解决,最终,两个部门都可能吃不了兜着走。一旦执法检查中查了出来,稽查部门因有案不查要追究责任,管理部门因管理疏漏也要承担责任。对管理部门来说,还可能潜伏着更大的执法风险。因为稽查部门没有查,会进一步助长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捅下更大的漏子,届时悔之晚矣。因此,作为管理部门,不要怕稽查查处问题,要支持稽查部门的工作。稽查部门查彻底了,不仅解决了后顾之忧,而且也为加强管理找到了突破口,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将观点归纳如下: (1)有案不查是错误的,其理由是站不住脚。 (2)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是稽查部门的职责,有案就必须查,决不能有案不查; (3)稽查的目的不是整人害人,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促进管理,减少违法。
实例6:某县地税局共有中层干部32名。为了加强管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该局出台了中层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及实施办法。规定,对中层干部每年考评一次,考评分为业绩考评、民主测评及领导评定。考评结果排名最后的一位自动免职,不再担任中层干部。你怎样看待末尾淘汰制度? 追问:你所在单位实施过末尾淘汰制度吗?如果实施过,请谈谈是怎样做的? 答题思路与分析: 回答此问题,应试者必须明白,如何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打破干部职务和职位终身制,是干部管理中非常重要一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十分成熟的统一的方案,各地都处于探索之中,末尾淘汰制就是其中之一。既然是新生事物,肯定有利有弊,利在何处,弊又在何处,应试者必须作出回答。还有如何兴利除弊,也是该题的应有之义。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将本题参考答案归纳如下: (1)末尾淘汰制是一种压力管理方式,对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挖掘人的潜能,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具有积极作用。它有利于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激励竞争的有效机制。 (2)末尾淘汰制有利有弊。利表现在:一,它打破了干部职务和职位终身制,激发干部奋发向上;二,它有利于形成一个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三,它给在工作中只会靠资格、拉关系者敲响警钟。弊表现在:一,末位淘汰制不利于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成长。他们本身年轻,缺乏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又刚提拔到领导岗位,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亟待提高,还需要培养和帮助。对这些最需要培养和帮助的年轻干部,实行末位淘汰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干部成长规律。 二,对干部的评价目前还是没有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随意性大,评判不够科学;三,末位淘汰制有可能导致干部迁就职工。在干部考评中,职工的评价是重要的一环。可能有的干部为了使职工投自己的票,获得好的考评结果,在工作中,不敢或不愿去指正职工的不足和错误,不利于队伍建设。 (3)要实施末尾淘汰制,必须兴利除弊。兴利除弊关键如何组织和实施末尾淘汰制度。在具体推行应注意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要严格制定出具体的“末尾”标准;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民主评议;三是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切忌形式主义。 第五节 知识性试题演练 知识性试题主要是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面试中所占比例较小。但近几年税务系统在公选干部和竟岗考试面试中,往往有知识性试题出现。比如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厅级干部公选面试中就曾有过这样的题,例如,什么是税收协作主义。 知识性试题的选择,因应试者的级别不同,难度和广度也不同。在处、(副)厅考试面试中,往往是一些前沿性、宏观性、思辨性比较强的问题,涉及面涵盖税收、财政金融、信息化、时事政策等诸多领域。科级面试题比较单一、实在,侧重于税收业务和税收政策。 从题的内容看,知识性试题涉及的大都是一些新的、重要的内容。这些内容是不同层次的人应该掌握的。 这类试题,有的有确切的答案,有的却没有。特别是一些前沿性问题,还处于探索中,肯定没有一个唯一确定的答案。应试者回答时,力求自圆其说,令人信服即可。对于有确定答案的,就应一一回答。 回答知识性试题没有什么捷径和技巧,一般是问什么答什么。要答好这类问题,关键在于平时的积累。
实例1: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施增值税转型的决定,此后国务院决定在东北三省的八个行业,即设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制造、汽车制造、高新技术、军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先行试点。请你谈谈何为增值税转型?转型后的增值税与目前实施的增值税有何主要区别? 答题思路与分析: 增值税转型是目前税制改革的重点,如果你要参与税务系统公选或竞争上岗,你应该具有政治敏锐性,对税务系统的重大改革和重大方针政策,应有所了解。如税制改革,主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信息化建设等。 本题针对的就是增值税改革这一重大事件。主要考察应试者把握税收政策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 本题的内容是比较确定的,有较明确的答案: (1)增值税转型就是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2)转型后的生产型增值税和目前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的区别在于扣除税金的款项不同:前者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后者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
实例2:什么是绿色税收?绿色税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题思路与分析: 此题属于比较宏观而前沿的问题,也是目前争论得比较热的问题。如果平时不注意学习或不善于思考的人,一看到题目就傻眼了,甚至还可能闹出笑话,什么绿色税收、黄色税收、红色税收等奇谈谬论。如果是善于思考的人,即使平时没有听说过什么绿色税收,但只要你用心分析,也可略知一二,不至于闹笑话。经常说发展绿色经济、绿色产业,所谓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简单说就是无污染的产业或者称为环保产业,推而广之,绿色税收肯定与环保有关,也就是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对有害、有毒、污染环境、危害百姓身心健康的产业和行为征税或提高税率,以限制或制止这些行业的发展,或者让它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作出更多的补偿。 在面试过程,并不是所有的题你都知道或曾经见到过,对没有见到过的题就不答或没法回答。只要开动脑筋,善于分析,是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的。 什么是绿色税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令各方信服的结论。但绿色税收的落脚点是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这点是确定不移的。因此,应试者在回答时应朝着方面靠。比如,可以这样说:绿色税收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各种税收的总称。它包括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以及能够间接地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 绿色税收的内容现在也不确定,但无论将来确定的具体内容如何,无非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危害环境者征税,对有利于环境的则免税或给予税收优惠。这两点是肯定的。应试者想到了这两点,也就为你下一步打开思路,回答问题创造了条件。具体内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回答:(1)根据排放量和对环境的损害程度来决定税率以计算排放税;(2)对生产出来能危害环境的商品或使用这种商品的消费者征税(如对汽油征收的消费税);(3)在其他税收上提取与环境相关的备抵;(4)对于能够节约能源或减少污染的设备和生产方法给予可以采用加速折旧备抵法或降低税率的优惠。 最后,应试者还应结合我国当前的情况,谈谈我国的绿色税收。这样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让考官感觉你不是为考试而考试。 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的税制改革,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征管;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 “绿色税收”已经提上了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
实例3:据国内外学者测算,目前我国收入差距已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接近了中等收入国家,只低于巴西等南美国家和前苏联等东欧国家,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分配关系。政府应当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手段来调节我国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请你谈一谈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途径有哪些? 答题思路与分析: 回答此问题,应试者首先要知道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原则。明确了这一点,才可能知道税收应从那些方面调节收入分配,即对那些收入或财物该征税,对那些又不征、免征或少征。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秩序有些混乱,少数垄断性行业的收入过高,存在非法收入。如何规范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税收是社会经济的杠杆,应充分利用其作用调节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从而达到建立共同富裕社会的目标。 明确了上述内容,就为我们回答问题奠定了基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1)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2)征收遗产税和赠予税,鼓励年青一代自力更生,有效地控制财富差距代际积累。 (3)对非劳动因素带来的高收入,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税收加以扣除,收归国家。对一些国家特许的垄断经营的行业和企业,应征收垄断利润税。 (4)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通过政府转移支付方式,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 (5)调整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地区平衡发展。 (6)废除现行农村税费制度,统一城乡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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