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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具体招标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投 标 函……………………………………………………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住宅楼工程所需窗户工程进行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号。
2.招标形式:邀请招标。
3.招标条件、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具体招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具体招标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开始时间:2011年4月4日。
6.2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4月8日上午9:00。
6.3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地点:****************************财务部
地址:********。
6.4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2011年4月8日上午9:00。
8.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就投标文件向有关投标人进行询标,届时投标人须有熟悉投标方案并能决定投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授权代表参加。
9.投标人如需要咨询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有关问题,请与****************************基建办联系。
10.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电话联系。
11.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25709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住宅楼
2、 招 标 人:****************************工务部
3、建设地点:********
4、招标人式:邀请报价
5、合同形式:以平方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6、招标范围:蓝图内的所有工程量
7、工程招标计划:现场报价
8、提交报价书份数:正本1份, 副本1份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现通过竞价来择优选定窗户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业绩及项目经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货物及售后服务
2.1本招标文件所说的“货物”系指窗户工程所用窗户材料。
2.2本招标文件所说的“售后服务”系指投标人在质保期内,除负责必要的调试外,还应有专人保持与招标人畅通的联络,招标人若有需求投标人保证能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3为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项下提供的所有货物和售后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投标人因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1.1投标人须知
1.1.2合同主要条款
1.1.3采购货物要求及技术规格
1.1.4附件
1.2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等要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需要澄清,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将对收到的疑问当面予以答复。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需要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3.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根据规定酌情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窗户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经验:近3年承担过二项以上窗户工程施工;
4、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
5、施工整机设备(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有3年以上施工经历,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持有二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证书;
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8、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与顺序
1.1投标函
1.2货物清单报价表
1.3企业资格、资质、认证、获奖、工程业绩等文书资料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生产、安装工期承诺、质保期承诺、售后服务承诺
1.6技术性文件
1.6.1货物样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技术特点说明
1.6.2质量保证、质量检测等说明
1.6.3技术方案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
1.6.4所采用的标准及规范名录
1.7售后服务方案
1.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2、投标报价要求
2.1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企业自身实力,结合本项目特点及风险,自主确定供货单价。
2.2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供货单价,包括货物出厂价、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检验检测工具费、随机备品备件费、质保期维护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中标后供货单价一次包死。
2.3货物清单报价表中载明的内容不得更改、缺项、漏项、少报、漏报,否则,投标无效。
2.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3.1 投标人应在送达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交付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方式缴纳。
3.3 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当日无息返还。
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后七日内无息返还。
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6.1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竞标的;
3.6.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
3.6.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3.6.4在投标构成中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
五、定标、合同签署
1、定标
招标人将按相同条件下最低价排位原则来确定中标人。
2、合同签署
定标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 具体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是************************************住宅楼工程所需窗户工程,货物运抵招标人工地现场,负责施工且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1.1招标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材料清单必须与图纸相符,因投标人阅读图纸不认真等原因造成的漏项,将有中标人自行承担该费用。
1.2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
1.2.1 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及图纸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1.2.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
1.2.3 中标人同意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中所有必要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格中,技术文件交付的内容和时间双方确认,写入合同。
1.2.4 中标人应派其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进行技术服务。(负责整个方案的实施及与土建总包单位的协调并保证整个系统的开通和安全稳定运行),技术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格中。
1.2.5中标人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招标人提供修理和维修货物必要的备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1.2.6中标人应在合同的供应范围内免费继续向招标人提供货物的所有有关技术文件。2. 窗户工程技术做法和要求
窗户采用塑钢窗框,单框中空玻璃间隔层12mm,K=2.70,具体尺寸参照图纸设计要求,按照实际工程预留洞口为准。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施工图纸要求,包括材料要求,否则将视作废标处理。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条例及标准要求。本次招标中各投标人需自行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好所有因素,中标人除因招标图纸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提出任何加价要求招标人均不予采纳。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全部设备、材料的价格、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含运输保险费)、运至安装指定地点的费用、安装费、调试费、卸车费、检测费、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费用、施工措施费、保险、税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时间。
3.2投标报价既要有投标总价,也要有分项报价和设备、材料、安装费、辅材费、税金的明细报价。
3.3投标报价, 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报价。
4. 技术服务及联络
4.1 中标人须派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负责解决货物在安装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在必要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和条件下重新选派技术服务人员。当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进行现场服务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4.2 施工安装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4.3 在合同生效后,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4.4 中标人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招标人参与中标人的技术施工设计,并向招标人解释技术设计。
4.5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另一方不得缺席。
4.6 各次会议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要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且修改内容要及时通知原合同有关各方备案。
4.7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4.8 招标人有权将中标人的设备、材料、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中标人所提供的一切有关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与招标人有关的各方。
4.9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 施工和验收
5.1 本合同设备由中标人进行现场施工, 未经招标人认可,中标人不得将现场施工工作转包给分包商。
5.2 本合同货物施工完毕后,由中标人负责自检,并尽快解决施工中中出现的问题,招标人派人参加。
5.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因中标人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中标人提出请求时,招标人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中标人应负担其费用。
5.4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系统运行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包括合格证、检验证)、技术文件及货物的全部安装图纸、资料、中文技术文件。
5.5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到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处进行现场检验。但招标人的检验不能免除中标人其后因该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拒收的责任。
6. 质量保证与索赔
6.1 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及符合国际认证及行业现行标准。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国家施工工艺要求。在货物最终安装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备或材料和施工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6.2 中标人及其供货厂家所承诺的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中标人对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货物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保证期内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并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应进行修理或调换。
6.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中标人技术人员错误和过失,造成工程返工、货物报废,中标人应当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以免影响整个系统工程的正常进行。中标人如需委托第三方在现场对损坏设备进行修理,必须征得招标人认可,且其质量和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4 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坏,由招标人负责修理、更换,但中标人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招标人要求的紧急部件,中标人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其更换部分的货物费用由招标人按合同单价计算并支付。
6.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应属中标人责任,则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招标人安排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修理费由中标人负担。
6.6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负责维修,中标人负责一切费用。
6.7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损失,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
6.8 由于中标人责任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使系统工程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或修理的货物,其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6.9 由于中标人责任,设备不能达到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中标人承担违约金:
6.9.1 货物运至现场后,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系统不能按期投运,每影响一周,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设备价千分之一违约金。
6.9.2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人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系统停运,每次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10 如果系统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
工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对安装和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货物迟交超过两个月时,招标人保留与中标人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招标人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6.11 招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交货款时(正当拒付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招标人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迟交5--8周,每周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迟付货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6.12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则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6.13 中标人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6.14 中标人应就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服务向招标人出具《质量、服务承诺书》。
7.要求交付使用时间
合同生效后,接招标人通知,在7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安排技术负责人进入施工现场。
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最短交付使用时间。
8.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和安装过程中,可能对货物及配件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中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住宅楼窗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地点: 东营东城东六路以东,府前街以南,运河路以北,福州路以西
三、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1、工程量约为: ㎡。
2、本项工程合同总造价约为: 元,大写: 。(合同造价为平方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3、工程范围:施工蓝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蓝图中有关窗户部分规定的所有内容。蓝图中没有明确注明的现进行说明:
(1)施工单位提供窗户工程部分所需的所有工程报检资料、竣工备案资料;
(2)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自行承担。
四、 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工期延误5日后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
五、付款方式及工程确认办法
1、材料到场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额的 40 %,即: 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成的竣工备案资料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合同总款额的55%,即 元。
3、合同总款额的 5 %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4、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日起七天内组织验收,若七天内未作出回应,视为合格。
5、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结算时不再做调整。
六、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采用全包干形式,一经合同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认可,可作调整;
A、 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B、 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在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超过五日仍未答复,即视为甲方已批准。
七、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共同确认以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设计图纸不全,设计工作无法开展。
2、设计方案(结构、造型等)有重大变更,且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使工程不能正常修改以及影响到材料的组织加工、制作、安装等相关事宜。
3、不具备乙方进场条件(如:土建工程未到位等),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进场开展工作。
4、不可抗力。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因大风、雨、雪、地震等因素而造成工程延误或损害的自然灾害。
八、双方职责
1、施工期间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批准的图纸或现场土建施工图纸有变更或已经变更并开始施工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应及时据此调整合同价款。
2、乙方对于产品已安装部分,应承担负责成品的保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职责
1、在乙方进驻工地前甲方确保“三通一平”,即水通,路通,电通,场地平整。
2、开通施工场地的通道,满足乙方施工运输的需要。
3、甲方负责处理协调好与本项工程有关的部门关系。
十、乙方职责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向甲方或监理公司提供详尽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月进度报告等资料。并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质检部门、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公司人员的监督检查,并给予积极配合,对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立即返工或修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产品材料的保管,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
4、遵守地方法规以及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5、与土建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和谐处理存在问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一经出现此类事件,将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并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合同争议、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将合格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款项完毕后,保修条款自然终止。
十二、交工质量保修承诺
1、 交工质量保修承诺
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使用后,乙方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为一年。
2、 若是因乙方之外的因素,如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及时派人维修、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保修期满后,乙方将长期提供优惠有偿服务,做到定期回访,及时处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其它约定
1、 乙方支取工程款时,须出据带有财务红章的收据或发票,甲方拨付工程款时应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的形式转入乙方公司指定的帐户,且甲方确保支票内容填写正确完整,由此引起的相关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所涉及的图纸为甲方提供的图纸。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备注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 投标函
致:
一、我方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 我方已完全理解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工程的整个施工内容;
2、 我方承诺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我方承诺我方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交货;并保证我方的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投标总价承担************************************住宅楼窗户工程的安装及维修。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设计要求。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没收。
投标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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