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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内资企业年检须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2010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时间: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检对象:凡2010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和下属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
三、年检方式:2010年度企业年检继续实行网上报送年检资料,经初审通过后再到年检窗口办理盖章手续。企业可凭往年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我局或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年检窗口重新领取上网密码。
凡参加2010年度年检的企业,均应通过工商红盾网(网址:http://www.gzaic.gov.cn)填报年检资料。没有电脑设备的企业可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年检大厅自助录入区免费使用。
2011年,我局试行无纸化年检,通过数字证书技术,企业免于提交纸质年检材料,实现企业年检全过程网上完成。本年度属试行阶段,仅限于我局机关本部发照的企业(具体操作细则可上工商红盾网查询)。各工商分局发照的企业待试点成功后再推广。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工商红盾网,查阅《广州市工商局内资企业年检须知》、《广州市工商局外资企业年检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1231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5539229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时间:2011-02-25  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年检的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检的时间
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年检的方式
2010年度企业年检,继续实行网上报送年检资料,经初审通过后再到年检窗口办理盖章手续。企业可凭往年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工商局或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年检窗口重新领取上网密码。凡参加2010年度年检的内资企业,均应通过工商红盾网(网址:http://www.gzaic.gov.cn)填报年检资料。
另外,广州市工商局试行无纸化年检。所谓无纸化年检是指通过数字证书技术,免于提交纸质年检材料,实现企业年检全过程网上完成。今年属试行阶段,仅限于广州市工商局机关本部发照的企业(具体操作细则,请上工商红盾网,点击内资企业年检服务,无纸化年检)。各工商分局发照的企业待试点成功后再推广。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2010年度企业年检登记表(向年检窗口工作人员索取,或在工商红盾网下载);
(三)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向年检窗口工作人员索取,或在工商红盾网下载);
(四)其他材料:
1.企业有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与所属法人在同一登记机关注册的,与所属法人一起办理年检;分支机构与所属法人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分支机构除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外,还要提交所属法人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所属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3.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企业,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去年被工商部门责令办理重新验资或减资的公司,今年年检时须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
4.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或由企业委托的代理人签名)。
5.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只需提交(一)、(二)、(三)项材料及《清算小组备案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先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才能办理年检确认。
(二)请私营企业申报年检时填报本企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表格可在工商红盾网表格下载区下载。
(三)企业应当对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业务咨询电话:1231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5539229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网上年检办法简介
时间:2011-02-25  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继续实行网上填报资料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通过互联网报送年检资料
(一)获取年检上网密码
企业可凭已有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工商局或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年检窗口重新领取上网密码;外资企业可以到窗口领取上网密码,也可以直接从网上获取。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运行IE浏览器,访问广州工商红盾网(http://www.gzaic.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的“网上年检”栏目。输入企业注册号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企业年检网上办事窗口,首先通过“阅读年检须知”了解本年度年检情况和规则,然后点击“填写年检数据”根据系统“助理小提示”和“帮助”按照要求和步骤填写数据。填写完成当前事项后,点击“下一步”即可保存当前事项申报数据。如果点击“下一步”弹出提示信息时,请按提示的信息进行修正后再继续。
(三)提交年检报告书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将报告书内容发送到工商局年检审核系统中。提交后企业不能再对年检数据修改。若初审不通过,企业可以再次修改填报数据,完成后再次“提交申请”。
(四)查询年检初审结果,办理确认手续
材料发送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访问广州工商红盾网(http://www.gzaic.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的“网上年检”栏目,在“查询反馈意见”中查询年检结果。若“初审不通过”,可依据工商业务人员的意见修改报表重新提交。若 “初审通过”,请点击“打印登记表”打印《企业年检登记表》(或外资年检报告书)及《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及财务章,并按《企业年检须知》要求带齐年检必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年检窗口办理确认手续。
二、通过自助录入方式报送年检资料
(一)获取年检上网密码
企业可凭已有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工商局或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年检窗口重新领取上网密码;外资企业可以到窗口领取上网密码,也可以直接从网上获取。
(二)填写并提交年检报告书
在工商局受理大厅免费使用工商局提供的年检专用计算机,通过IE浏览器访问计算机上设置好的“网上年检”页面链接,输入企业注册号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后,按照要求填报数据,填报完毕后申请提交并退出即可。
(三)查询年检初审结果,办理确认手续
材料发送后五个工作日内,可使用工商局大厅指定的年检专用计算机,通过访问计算机上设置好的“网上年检”页面链接,输入企业注册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年检结果查询”。若“初审不通过”,请依据工商业务人员的意见修改报表重新发送。若 “初审通过”,请填写《企业年检登记表》(或外资年检报告书)和《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及财务章,并按《企业年检须知》要求带齐年检必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年检窗口办理确认手续。
三、委托代录点代为录入年检资料
(一)获取年检上网密码
企业可凭已有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工商局或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年检窗口重新领取上网密码;外资企业可以到窗口领取上网密码,也可以直接从网上获取。
(二)委托代录点代为录入年检资料(代录点设在工商局及分局受理大厅)
向代录点索取年检报告书自行填写完成后,连同企业注册号和年检密码交由代录人员进行录入申报。
(三)查询年检初审结果,办理确认手续
年检材料发送成功后,可通过代录人员查询年检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请填写《企业年检登记表》(或外资年检报告书)和《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及财务章,并按《企业年检须知》要求带齐年检必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年检窗口办理确认手续。
四、逾期年检只能通过自助录入方式或代录点代为录入方式报送年检资料。
五、办理无纸化年检的办法请查阅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业务咨询电话:12315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5539229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工商局内资(私营)企业年检公开表
时间:2010-08-17  来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项目
内容
办事项目名称
内资(私营)企业年检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
办事依据
1.《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4.《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凡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的内资(私营)企业(除了当年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办理程序
(网上)年检程序;
(一)获取年检上网密码
企业可凭已有的年检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工商局或各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年检窗口重新领取年检上网密码。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运行IE浏览器,访问广州工商红盾网(http://www.gzaic.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的“网上年检”栏目填写年检报告书。
(三)提交年检报告书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将报告书内容发送到工商局年检审核系统中。
(四)查询年检初审结果,办理确认手续
材料发送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访问广州工商红盾网(http://www.gzaic.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的“网上年检”栏目,在“查询反馈意见”中查询年检结果。若“初审不通过”,可依据工商业务人员的意见修改报表重新提交。若“初审通过”,请点击“打印登记表”打印《企业年检登记表》及《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及财务章,并按《企业年检须知》要求带齐年检必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年检窗口办理确认手续。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5个工作日。
办理需提交
材料目录
须提交的内容有: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年检登记表》(向窗口工作人员索取或从网上打印一份);
(三)《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向窗口工作人员索取或从网上打印);
(四)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与所属法人在同一登记机关注册的,与所属法人一起办理年检;分支机构与所属法人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分支机构除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外,还要提交所属法人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所属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3、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公司,须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应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提交的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印章或由企业委托代理人签名。
5、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除需提交(一)、(二)、(三)项材料外,只需提交《清算小组备案表》。
申请书
(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
分为5种年检报告书和2种登记表,分别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机构(分支机构)、企业年检登记表、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
联系电话
12315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及各分局政务大厅
受理窗口
广州市工商局一楼大厅年检受理窗口及各分局政务大厅年检受理窗口
办事网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诉电话
12315
投诉处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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