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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探索社会组织社会培育机制
浦东新区探索社会组织社会培育机制

    浦东新区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的新模式,推动公益社会组织由行政培育向社会培育转变。
    2007年,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NPI)启动了“公益组织孵化工程”。通过申请、评估等一套严格的程序,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发现有创新性、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为他们提供包括场地设备、能力建设、登记协助和小额补贴等公益组织创业期最亟需的资源,降低其日常运行成本,扶助这些初创的公益组织逐渐成长,进而成功“出壳”,独立运作。现正在孵化的机构有4家,已孵化出壳公益组织11家。其中的“多背一公斤”、“新途”、“青翼”、“优爱”、“雷励”、“欣耕”等已成长为业内的知名公益组织,运作公益项目近百个,运作资金量达到近千万元。社会培育模式初显成效。与行政培育相比,社会培育在专业性、灵活性、适应性等方面特点突出。
    具有清晰使命意识和很强的民间配置社会资源能力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使浦东新区领导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组织由单一行政培育模式向多种培育模式的转变。
    2008年,“浦东公益服务园”开始建设并试运行, 2009年底正式开园。在一年多的实践中,他们积极探索“三个机制”:
    一是“三方”合作机制。园区按照“企业提供办公用房和物业服务、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和入驻标准、社会组织免费使用并自我管理”的模式运作,体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方合作。
    二是能力提升机制。政府以直接购买服务方式是公益社会组织资金的主渠道,但这种操作方式存在着政府导向、竞争不足等问题。2009年,浦东新区14家公益组织的15个项目,通过参加上海市社区公益创投大赛获得资助292万元,占大赛获资助总额的48%。社会组织主动满足社会需求、主动策划运作项目的能力增强,在竞争中生存的能力得以提升。
    三是自我服务机制。2009年6月入驻浦东公益服务园的公益机构发起成立了“浦东新区公益组织项目合作促进会”,促进会旨在增进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社会组织形成公益职业文化和理念。同时,受区民政局项目委托,促进会负责建设管理公益服务园区公共设施、协调园内公共事务、组织开展公共服务等,从而形成了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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