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程序
一、终止与清算的原因:企业消失(共同点)
1、终止的定义:
时间上不一致:生产经营停止、法人资格撤销。
2、清算定义:
了结以下三件事宜:债权收回、债务偿清、剩余财产分配等。
3、原因:
自愿:经营期已满,自然终止、进入清算。
其它原因(9个):经营期未满的终止(提前终止)。
二、程序。
三、职权。
第二节 清算损益、剩余财产分配
一、清算损益处理:
1、清算费用。
2、清点损益计算:收益或是损失。
清算损益=变现财产-账面价值
收益:盘盈、重估收益、变现收益、债务不归还。
损失:盘亏、重估损失、变现损失、无法收回债权。
已清除债务,剩余财产:
清算净损益=清算损益-清算费用=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
3、清偿债务顺序:
二、剩余财产处理=清算净损益-所得税=清算净损益×(1-33%)
1、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2、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东。
3、国有企业:上交国库。
三、财产变卖:
破产一定会终止,但终止不一定是破产,破产绝对没有剩余财产,破产主要是解决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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