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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藏在遗嘱里的爱】
作者: 赵玉杰 律师  



A女士与先生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已婚,儿子儿媳夫妻感情不睦,A女士与先生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40%的股权在他们的独子名下,60%的股权在先生名下,先生年龄比A女士约大十岁,近年来先生的身体每况愈下,先生曾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且生下一子一女,A女士担心夫妻俩一手打拼创下的公司股权被外人继承,又担心儿子将来的婚姻状况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稳定,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助解决A女士遇到的难题呢?


 01
先来看《大家族》的故事

《大家族》是香港作家梁凤仪财经小说系列作品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荣必聪家族复杂离奇的恩怨故事。


荣必聪家族成员关系算不上复杂,其妻庄钰茹,一女荣宇,一子荣宙。

庄钰茹是另一大家族庄经世的小女儿,在庄经世设计陷害荣必聪时,庄钰茹选择与父亲决裂,跟着落魄的荣必聪去美国打天下,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后又随夫返港创立荣氏企业,其中荣必聪拥有42%的股权,庄钰茹拥有36%的荣氏股权,剩余股权为市场散户拥有。

好景不长,庄钰茹因癌离世,要处理的是她财产的分配问题,庄钰茹的财产清单里最最重要的就是36%的荣氏股权。

对于财产的处理,庄钰茹在生前曾立下遗嘱,遗嘱大致把财产一分为二,平均分给她的一子一女。庄钰茹把手上荣氏股权中的10%拨作永久慈善基金之用,管理基金之权属于荣必聪,其余荣氏股权就分给荣宇和荣宙,也就是一子一女各自有13%的荣氏股权。

庄钰茹给荣必聪的只有一个银行保险箱,保险箱内只有一只荣必聪当年赚了第一桶金时买给庄钰茹的首饰,是一只镶了两颗心形钻石的戒指。

庄玉茹去世后,荣氏企业遭遇一子一女的联手背叛,姐弟俩以绝高价钱将手上股份卖给另一个韩氏家族控制的新公司,以新公司去运营荣氏企业。

因韩氏家族手上拥有6%荣氏股份,故此,只要荣氏姐弟与韩氏家族联手的话,只要向市场再收购11%荣必聪就势必失去对荣氏企业的控制权。

一夜之间,兵临城下,荣必聪回顾张望,似乎已无半点转圜余地,纵然纵横商界多年,纵横捭阖如荣必聪也都无计可施、无补于事。

在荣氏股权发生天崩地裂式变动时,荣必聪已过世的妻子庄钰茹存放在律师楼的一份补充遗嘱扭转了整个局面,使荣氏企业绝处逢生!

这是一份怎样的补充遗嘱呢?

其实,庄钰茹的补充遗嘱条文十分简单,注明如果有一日她遗留给一子一女的荣氏企业股权有所变动,则荣必聪可以有绝对权力控制以庄钰茹名义成立的基金会,即那10%的股权。

原来,庄钰茹生前订立遗嘱的同时,安排了签署这份补充遗嘱,还特别加聘了英国最有名的哈佛尔律师楼与香港的这家律师楼共同携手主持这个遗嘱的签立,以便有更强烈的证据。

同时,庄钰茹为了保障这份遗嘱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不留任何漏洞让他日有人攻击及挑战,她亲自在美国加州最有名的国际精神与脑病医疗中心,取得了精神健全的证据。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安排。

庄钰茹把她荣氏企业股份分给儿女,10%拨为基金。明显地,她看得到如果有一天在某些情况下儿女的股权有所变动的话,就会威胁到丈夫的控股利益,故此她留了一个保险。万一荣宇与荣宙变卖股份,就将基金的权益转到荣必聪手上,那就确保丈夫有52%的股权,没有人可以动摇他的江山了。

庄钰茹的思虑竟是这么细、这么深、这么一针见血、这么毫无漏洞。

也正是这样一份毫无瑕疵的补充遗嘱在荣氏股权面临险境时能够力挽狂澜于既倒,在荣必聪面临出局的危险时刻帮助荣必聪绝处逢生。

藏在遗嘱里的这份爱,诸位看明白了吗?


02  
法律视角解读《大家族》

无疑,《大家族》勾勒的故事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绝不仅仅是爱情故事,这也是一个关于企业家创富、守富与传富的故事。

白手起家、筚路蓝缕发家的企业家,如何能够守住家业,守住辛苦打拼出来的富可敌国的财富,又如何能够始终牢握企业的控制权,如何进行财富的传承是每个企业家都不得不面对、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大家族》里庄玉茹处分财产的做法,在法律层面至少给了我们两个方面的启示:

1、关于财富传承

财富传承的本质是传递爱,财富传承的工具是爱的表达方式。

《大家族》的故事中,庄钰茹用遗嘱和家族慈善基金的方式,在荣必聪面临失去荣氏企业控制权的危险时刻,帮助荣必聪化险为夷,帮助荣氏企业起死回生、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庄钰茹的聪明智慧在于她看得到风险,并提前预防。

最大的风险,是没有看到风险。

庄钰茹用遗嘱 慈善基金的财富传承工具,即使在其去世后,也能帮助荣必聪牢牢掌控对荣氏企业的控制权,背后是庄钰茹对荣必聪刻骨铭心的爱,正如她写给荣必聪的心中所言:

「“讲一千一万一亿句我爱你,都是不切实际的。如果我不可以对你的生活和生命做出实际的贡献的话,枉谈真情挚爱。”」


财富传承的本质不是财富的分割,而是爱。

财富传承工具可以使财富拥有者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情感对拥有的财富进行安排,是一种爱的表达。


2、关于公司的治理

公司治理是企业家永恒的话题,公司治理的方式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设计来实现对公司股权的控制,也可以通过遗嘱、家族信托等法律工具来规划,应当引起注意。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
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真功夫蔡达标家族内斗,根源出自其同比例的股权结构,事件最终以蔡达标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锒铛入狱十四年,蔡达标所持有的41.74%真功夫股权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真功夫从此一蹶不振,蔡达标家族内斗致两败俱伤的结局无法不令人令人扼腕叹息。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公司法》也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分红权比例分别设定,无需一一对应,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持股比例与分红权、表决权比例相分离。

据此,A女士的先生不仅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继承进行安排,也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股东去世的,其股权资格的继承需要取得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A女士的先生还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虽然儿子的持股比例为45%,但分红权和表决权仅为30%甚至更少,70%的表决权和分红权归A女士的先生,A女士的先生可以通过赠与的形式指定赠与自己的子女,如此可以避免成为二代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是综合性权利,包括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前者如表决权,后者如分红权。出于保护公司人合性的考虑,公司法允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资格的继承,但不能否定股权财产性权利的继承。

所以,即便A女士和先生通过公司章程来限制非婚生子女股东资格的继承,但也不能否定非婚生子女股权财产性权利的继承。


 03
结语:传递财富,传递爱

事前预防比事后治疗更重要,只有财富传承的观念深植于心,并进行事前筹划,才能真正做到传递财富的同时传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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