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我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江桥镇中心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从组织管理纪律,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
(2)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能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教学效果好,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成绩显著。
(3)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4)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安排并组织好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展示、演出活动等工作。
(5)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积极参加公开课、教改课、竞赛课。
(6)作业批改及时,书写规范,严格要求,评讲认真。无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注重合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7)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参加各种培训。
(8)精心施教,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善于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9)治学严谨,作风扎实,精通业务,教学态度端正,工作勤奋,关心集体,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2、必备条件
(1)出现重大师德问题,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并经查证核实者,一票否决。
(2)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如:被举报,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被上级组织点名批评等,一票否决。
(3)出现安全问题,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以进医院住院为底线)的直接责任人一票否决。
(4)班主任工作拖拉,班级评比成绩位居全校后三名者,一票否决。
三、评选程序:
1、依据《江桥镇中心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办法》中教师考核排名顺序排序。已经拟晋高级教师职务,教师本人不想参与优秀教师评选的,排名顺序顺延。
2、严格执行评选比例,详见“四、评选比例”
3、学校校委会审核。
4、报送中心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核。
5、中心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比例:
中心学校依据各校教职工数额比例分配名额。各校中层领导和后勤人员占15%左右;一线教师(指所有任课教师)占55%左右(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占20%,三四年级占20%,五年级占15%;初中六七年级占25%,八九年级占30%);一线教师中年龄偏大的教师和艺体等教学质量无法考核的教师占15%左右;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和各校校长占15%左右。
江桥蒙古族镇中心学校
二O一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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