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
相同点:
1.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2.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波市税务局”)监制
不同点:
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增值税纸质发票使用发票专用章。
电子专票票样见文末。
电子专票发票代码:12位
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为宁波市代码3302,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
发票号码: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电子专票如何开具及查验?
开具使用工具:税务UKey(税务机关向试点纳税人免费发放)
开具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
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
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https://fpdk.ningbo.chinatax.gov.cn)确认发票用途。
税收凭证:纳税人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税务局原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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