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十干五行: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
甲木为纯阳之木,名为大林之木,有参天之势,其性坚质硬,栋梁之材,故为阳木。
乙木为纯阴之木,名为花卉之木,有娆艳大地之美,其性柔质软,情满人间,故为阴木。
丙火为纯阳之火,名为太阳之火,有光明天地之功,其性猛烈,欺霜侮雪,普照万物,故为阳火。
丁火为纯阴之火,名为灯烛之火,有照千家万户之功,其性柔质弱,为人不为己,故为阴火。
戊为纯阳之土,名为城垣之土,为万物之司命,其性高硬而向阳,生育万物,故为阳土。
己为纯阴之土,名为田园之土,有培木止水之能。其性湿质软,低洼向阴,造福人间,故为阴土。
庚金为纯阳之金,名为剑戟之金,有刚健肃杀之力,其性刚质硬,肃杀万物,故为阳金。
辛金为纯阴之金,名为珠玉,有镶嵌珠宝之用,甚生柔弱,质温清润,装饰人间,故为阴金。
壬水为纯阳之水,名为江河湖海之水,通天河而周流不息,其性猛质硬,灌溉万物,故为阳水。
癸水为纯阴之水,名为雨露之水,有气化之神,其性至静至弱,资生迈出物,故为阴水。
二、十干配四时方位
戊己属土,其时季夏,得皇极之正气,含黄中之德,能苞万物,其位内通,故成己中央土。
庚辛属金,其时秋,阴气始起万物禁止,其位西方,故庚辛西方金。
壬癸属水,其时冬,阴化淖濡潜行,万物至止终藏,其位北方,故壬癸北方水。
由此得十干配四时:甲乙属春。丙丁属夏,戊己属长夏,庚辛属秋,壬癸属冬。
三、十干配人体。
四、十干配六神。
第二节
十干化合是阳与阴合,阴与阳合,是阴阳之合。《周易》有“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相合如男女相合而成夫妻之道。
甲与己合,名为中正之合。甲阳木,其性仁慈,为十干之首。己为阴土,其性宁静,有滋生万物之德,故甲己合为中正之首。
甲己合,主人尊崇重大,宽厚平直。若五行无气带杀,多主好怒任性。
乙庚合,名为仁义之合。乙阴木,其性柔仁慈,庚为阳金,性坚质硬而不屈。故乙庚相合刚柔相济,为仁义之合。
乙庚合,五行生旺则骨秀形清,主人果取有守。若死绝带杀,则易气好勇,体貌不扬,为是非之人。
丙与辛合,名为威制之合,丙阳火,光辉炽烈。辛阴金,质柔而刃。丙辛合,柔中有刚,故为威制之合。丙辛合,主人仪表威肃,人多畏惧。酷毒好赌,喜淫。若带杀或五行死绝,则寡思少义,无情之人。
丁与壬合,名为淫暱之合。壬纯阳之水,性冷向寒。丁火为藏阴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之合为淫暱之合。
丁壬合,主人眼明神娇,多情易动,不事高洁,事无大志,耽欢暱色,有污家风,亲厚小人慢君子,贪多妄作。妇人遇之,年幼老夫,或年高嫁少婚,先贱而良,或先良而后贱。
戊与癸合,名为无情之合。戊为阳土,性燥质干为老丑车夫,癸为阴水,性阴弱,为婆娑之妇。戊癸合,是老阳少阴之合,故为无情之合。
戊癸合,主人或好或酗。如戊得癸则娇媚有神姿态美。男子娶少妇,妇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则形容古朴老相俗尘,男子娶老妻,妇人嫁老夫。
第一节 十二支阴阳
一、十二支与阴阳五行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子、寅、辰、午、申、戌为阳。
丑、卯、巳、未、酉、亥为阴。
寅卯属木,寅为阳木,卯为阴木。
巳午属火,巳为阴火,午为阳火。
申酉属金,申为阳金,酉为阴金。
亥子属水,亥属阴水,子属阳水。
辰戌丑未属土,辰戌属阳土,丑未属阴土。
未戌为干土,丑辰为湿土。干土者其中藏火,湿土者其中含水之故。
寅值于初春,配于甲,为阳木,卯值于仲春配于乙,为阴木。故十二支其性质见于天干。
二、十二支与四时方位
寅卯东方木,巳午南方火,申酉西方金,亥子北方水,辰戌丑未四季土。
少阳见于寅,壮于卯,衰于辰。寅卯辰属木,司春,为东方。
太阳见于巳,壮于午,衰于禾。巳午未属火,司夏,为大南方。
少阴见于申,壮于酉,衰于戌。申酉成属金,司秋,为西方。
太阴见于亥,壮于子,衰于丑。亥子丑属水,司冬,为北方。
寅卯辰为春季,巳午未为夏季,申酉戌为秋季,亥子丑为冬季。其中辰戌丑未在每个季度的 最后一个月,皆因土旺于四季,故为四季土。其四时方位之理,与十干四时方位同。
三、十二支配月建。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正月建寅,是寅木当令,而寅木当令必在立春后才能行使生杀之权,交了惊蛰节,即是卯木当令,(其余依此类推。)故有一、二为木,四、五为火,七、八为金,十、十一为水,三、六、九、十二为土。
四、十二配十二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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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3 | | | | | |
子时者,三更之时,即夜半十一点以后至凌晨一点以前。故预测时一定要搞清是整点前还是整点后出生,十二个时辰均是如此。须特别指出的是,古时将子时分为夜子时和早子时,现今证明,其扒算四柱不甚合理并且没有实例可作沿用,故舍去其分别。又经诸家检验,认定子时为:不论是前一日十一点至十二点之间,还是次日零点至一点之间生,均以第二天出生来定干支日。
凡国外朋友预测,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出生时间,均须换算成我国的北京时间后,再进行四柱预测,否则不准。
凡夏令时也一律换成非夏令时,计出生时辰。
五、十二支配生肖及十二支数。
子 │ │ │ │ │ │ │ │ │ │ │ │ 鼠 1 |
六、十二支配人体。
十二支配身体:子为耳,丑为胞肚,寅为手,卯为指,辰为肩、胸,巳为面、咽啮,午为眼,未为脊梁,申为经络,酉为精血,戌为命门、腿足,亥为头。
十二支配脏腑:寅为胆,卯是卯为肝,己为心,午为小肠,辰戌为胃,丑未为脾,申为大肠,酉为肺,亥为肾、心包,子为膀腕、三焦。
第二节
一、十二支六合。
相合,又有合中有克,有合中有生.台中有克者,是先好后坏,先热后冷,先合后分。有的夫妻关系,或朋友关系,开始很好,后来闹离婚,或朋友关系破裂,就是因为四柱中有合中有克的信息标志。如子与丑合,卯是戌合,巳与申合。子为水,丑为土,土克水;卯为木,戌为土,木克土;巳为火,申为金,火克金。此为合中有克。
合中有生者,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越合越好,越来越好,这也是四柱中有合好的信息标志。如寅与亥子丑合,辰与酉合,午与未合。寅为木,亥子丑为水,水生木;辰为土,酉为金,土生金;午为火,未为土,火生土。故为合中有生。
二、十二支三合局
申子辰合化水局,亥卯未合化木局。
寅午戌合化火局,巳酉丑合化金局。
三合化局有吉有凶。化生者为吉,化克者为凶。现举例如下:
化生:假设庚申年、乙酉月、甲辰日、甲子时生人。四柱中金旺,木处死地,日支辰土又克时上子水,日干甲木和月上乙木、时上甲木受克无生,是凶象。但四柱中有申子辰合水局,又得年上庚金,月上酉金生水,故有水生木之喜,为受克得救,此为申子辰合水局化凶为吉。
化克:假设庚申年、戊子月、丙午日、壬辰时生人,四柱中水旺,丙火日干处死地,又受柱中水之之克,已是大凶之象;而且四柱中又有申子辰合水局,进而克日干丙火(午也如此),丙火有克有生,受克无救,则是凶上加凶。此为三合化克,定为凶局。
十二支三合局是生、旺、墓三者成局。水长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亥卯未合木局。火长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合火局。金长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巳酉丑合金局。三合局力量次于三会局。十二支三合局只合四行,为何无土局?《三命通会》中有:“五行不言土者,四行皆土成局。万物皆藏于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土局论。
三合局中必得三字全者才能成局,少一字者则不成。但少一字者可以半合局。半合局分为生地半合和墓地半合两种。
生地半合局:亥卯半全木局,寅午半合火局,巳酉半合金局,申子半合水局。生地半合局,其力次于三合局。
墓地半合局:卯未半合木局,午戌半合火局,酉丑半合金局,子辰半合水局。其力量次于生地半合局。
凡四技中得三合六人合者,主人形容姿美,神气安定,心地平直,聪明能干,周旋方便。如与日元相生合者,办事多遂,多艺多才,言和貌悦,不生是非,更有福神贵人,终生福厚,但好出凶事。
三合六合克身者,更有凶杀相并者,动多招损,凶事勾连,有惊暴之灾。合为死绝者,主人有为但难遂意,精神俗陋,招人鄙薄,志卑量窄,爱小人恶君子,一生下贱,凡事少称怀。与建禄合者多横财,得意外名望之福。若与正印贵人合,得天恩贵人提拔之福。与食神合,衣禄丰盛。与元辰大耗合,主无礼貌,言清行浊,亲小人侮君子。与咸池并,主奸恶私通,淫乱不良,贪污。三合六合,男合主秀,女合多淫,故妇人忌合。
三合局化为财旺,化官为官旺,化印为文旺,化杀为杀旺。总之,化吉为吉,化凶为凶。
三、十二支三会局。
寅卯辰三会东方木,巳午未三会南方火,申酉戌三会西方金,亥子丑三会北方水。
三会局力量大于三合局,因其会一方之气。
第三节
一、十二支相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相冲实为对冲,在八卦图上可以看出,卯为木在东,酉为金在西,午为火在南,子为水在北,其他支也如此
都是处在互对的位上,故又为对冲。相冲为相克之意,凡四柱中逢冲有吉有凶,冲去福神者为凶,冲去克神者为吉。
六冲,是五行相冲相克,除了地位对冲,还有支中行藏冲克之义。子午相冲,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藏己
土克子中癸水。丑未相冲,丑中辛金克未中乙木,未中己土、丁火克丑中癸水、辛金。寅申相冲,寅中甲木克申中成土,申中庚金、壬水克寅中甲木、丙火。卯酉相冲,酉中辛金克卯中乙木。辰戌相冲,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巳亥相冲,巳中庚金克亥中甲木,亥中壬水克巳中丙火。
二、十二支相害。
三、十二支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恃势之刑;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为无恩
之刑;辰午酉亥为自刑。
思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三合,六害生于六合之义。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三位,则寅刑巳,戌刑未,午见午自刑。巳酉丑加申酉戌三位,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三位,则亥见亥子丑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犹夫妻相合反至刑伤。
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是子水为母,戊土为甲木之父,子刑克父亲,正是无恩之罪。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义。又寅中生火,刑期巳中生金,巳中寄生之土,刑申中长生这水,申上长生之水,刑寅中长生之火,其不恤所生,互相克战,故曰无恩之刑。
丑戌未为情势之刑。丑中有旺水,恃旺刑戌中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卑。未恃尊而刑未之卑。未恃有旺土,刑丑中旺水,未恃有旺火,刑丑中辛金,戌恃辛金,刑未中乙木,都是以强欺弱,故曰恃势之刑。
辰午酉亥为自刑。寅申巳亥,有寅申巳刑,唯亥无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相刑,唯辰无刑。子午卯酉,有子卯相刑,其午酉无刑。辰为水之库,午为火之旺,酉为金之旺,亥为水之旺,各恃旺盛之气而太过,太过则灾祸横生,故为自刑。
自刑最忌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古有“自刑带杀不为良,年月刑肤定见伤,不是狱中憔悴死,便是刀剑刃头亡。辰午酉亥自刑,中年失明。”
三刑有吉有凶。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时,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可见三刑要相等,更带三奇贵人天德为吉,三刑若妇人得之,多有损胎之灾,一生不利骨肉,但性颇廉正。
刑者,刑罚也。多主刑事犯法之事,也主伤灾病痛这疾。凡四柱中见者不吉,遵纪守法,不作坏事可免刑役之苦。至于病灾多加防范,坚持练功可免病痛之忧。
凡四柱中有子卯二支(其它如此)为“无礼之刑”,是因无礼之事而造成犯法或重型灾祸。“恃势之刑”,是因自己仗着有权有势,胡作非为,期压人民和他人,而导致犯法和生灾。“无恩之刑”,是知恩、得恩为报,相反陷害恩人,或杀恩人而受到刑尘判决。“自刑”,即是自己达到某种阴谋或企图而造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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