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4月申报期,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小微优惠政策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
2. 2019年4月申报期,财务报表的报送有哪些变化?
(1)金三并库以后取消了增值税和财务报表的关联关系。
(2)财务报表备案信息为按月度报送的:无月(季)度企业所得税应报送信息的,由纳税人自主确定是否符合小微优惠,“如果您单位是小微企业,请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修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将报送期间由月度改为按季度。”有月(季)度企业所得税应报送信息的,需先完成月(季)度所得税申报,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如符合小微优惠,请到税务机关申请修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将报送期间由月度改为按季度。
3. 财务报表一直为按月报送,本月确认申报时提示需先完成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应该怎么办?
请按系统提示信息,先完成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微优惠条件的,请到税务机关申请修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将报送期间由月度改为按季度。
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优惠政策执行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哪项公告,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变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及我省业务处室确定的需求。
(1)调整销售额计算范围
①申报表中“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销售额不再分别计算,以合计数来确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③纳税人本期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允许从当期销售额合计数中扣除,扣除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2)调整小微优惠标准限额
根据(1)的计算办法,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按季报送,本期有转让不动产85万元,能否享受小微优惠,报表应如何填报?
可以享受。
请将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弹出的提示框内,除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外,符合小微优惠部分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第10栏(或第11栏)。
6.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小微优惠标准指标具体是哪些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7. 企业所得税按月报送的纳税人,能否享受小微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8. 2019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符合小微优惠的纳税人,小微优惠条件和2018年度所得税申报信息还有关联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小微优惠相关指标从当期申报表填报的信息中判断,不再与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申报信息相关联。
9. 企业所得税2018年度申报小微优惠政策执行政策是什么?
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8〕77号)。
10.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小微判断指标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1项“企业类型(填写汇总纳税企业类型编码)”为“100”“210”“230”的;
(2)第106项“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为“否”
(3)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属于“工业企业”的(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不包含建筑业),且第104项“从业人数”<=100人,第103项“资产总额”<=3000万元;
(4)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不属于“工业企业”的,第104项“从业人数”<=80人,第101103项“资产总额”<=1000万元)的企业;
(5)《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未填写第2至28行(从附表中取数的为未填写相关附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7)符合小微优惠标准且A107040表中第2至28行未选择享受其他优惠的。
11.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收入、支出相关项目如何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就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即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12. 年度企业所得税《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可以手工填写吗?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系统已实现自动判断及计算赋值功能,无需手工填写。
请在填写完成《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等报表后,打开《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查看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数据,计算口径为本行等于A100000表23行*15%;不满足相关条件时该行等于0。
13. 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如果填写了《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主表是否还能实现表间自动取数?
系统仍可以实现主表从附表中自动取数的功能。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标准的纳税人 ,已不再强制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等收入、成本明细表。若纳税人认为仍需填写,请按照先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等收入、成本明细附表,再填写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顺序,系统可实现主表自动从附表中取数。
如先填写并保存了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请点击该表下的“删除”按钮,也将实现主表自动从附表中取数的功能。
14. 核定征收的哪类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15.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中的“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与实际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首先确认近期是否修改过2018年第4季度(或2018年12月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有过修改且税款发生了变化的,需要联系96005656客服重新提取年度所得税基础数据。
如未修改过2018年第4季度(或2018年12月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查看2018年第4季度(或2018年12月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缴纳的税款。
16. 并库后的新版电子税务局,之前已选择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款方式还需要重新选择吗?
不需要。并库前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缴税方式维护”中维护的信息,系统升级后仍然有效。
17. 并库后的新版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种申报的缴款方式有哪些选择?
并库后的新版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种,系统默认为手工缴款方式,目前系统暂只支持手工缴款方式。请在申报期内及时通过税款缴纳模块手工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税款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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