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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税】汇算清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该如何办理抵减呢?
最近有小伙伴咨询,公司2019年度因多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部分税款需要退还,即在填报2017版A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第33行“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为负数。在申报2020年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时却无法进行所得税额的抵减,这是怎么回事?该如何处理呢?今天小编带领小伙伴们一同学习下实务操作过程中该如何正确处理该事项~
【所得税多缴抵减的“演变史”】
参加工作较早的小伙伴可能知道2015版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共有38行,而2017版只有36行,其中在附列资料中列示的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第38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在新版申报表中已被删除。根据2015版的填报说明,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而与此对应的是2015版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第16行“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的累计数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此处在2018版上已将此行进行删除。     故,在新版的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表和月季度预所得税申报表中均不再存有多交所得税的抵减行次,那么是否意味着就无法进行抵减了呢?并不是这样。
【多缴所得税抵减处理】
其实不管是在2015版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上,还是在新版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汇算清缴时的“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并不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加总计算,而是作为备注项目列示。      根据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由于企业所得税按期预缴、年度汇缴。而汇算清缴的目的就是计算出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根据预缴税款情况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即当年的应补或应退税额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上体现出来之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就完成了。而2015版的附列资料涉及的补税、退税、抵税,属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税款征收”的范围,完全可以不在纳税申报表中列示。
【多缴所得税抵减操作】
根据税务总局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各省纳税服务办税指南,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实务办理流程如下:
【事项名称】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事项描述、申请条件、设定依据】
实行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形成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税费。
以下业务也属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
3.对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税源信息修改,以及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税款小于预缴税款,导致发生多缴税款。
4.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报送资料、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退(抵)税申请表》
4份
2
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1份
3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
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
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后续开发项目
的说明
1份
房地产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
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额、
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和已经税前
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各年度的适用税率
的书面说明
1份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耕地占用税退税
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
1份
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1份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1份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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