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国家财政部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目的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使用了近9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新准则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我国千万家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自该准则年初开始正式使用至今,我们发现仍然有不少的企业对这项新准则无法适从,反而给企业的会计事务造成不便。为了帮助小企业快速解决新准则下所遇到的困难,同时进一步推广该准则,这里我们特别明确了新准则的适用范围,并指出了原有会计制度在新准则下的调整方案。同时,我们也针对正在适用金蝶KIS的百万家企业客户提出了响应的解决方案。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的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具体指:
行业
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划型关系
农、林、牧、渔业
500万及以下
工业(制造业等)
300人及以下
2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建筑业
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下
6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批发业
20人及以下
5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零售业
50人及以下
5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交通运输业
300人及以下
3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仓储业
100人及以下
1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邮政业
300人及以下
2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住宿业
100人及以下
2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餐饮业
100人及以下
2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信息传输业
100人及以下
1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人及以下
1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房地产开发经营
资产总额:5000万及以下
1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物业管理
300人及以下
1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人及以下
资产总额:8000万及以下
两者同时满足
其他未列明行业
100人及以下
但是,有三类小企业排除在外:
1.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 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二、企业对已使用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调整? 1. 如果现在已经使用了《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从高不从低”的原则,不需要调整。
2. 如果现在使用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新企业会计制度,则需要调整到《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3. 即2013年后,就只有《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和《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两种准则并行。
三、《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金蝶实施方案 1. 金蝶KIS哪些版本支持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1) 金蝶专业版12.1、12.2版本支持《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2) 金蝶商贸版5.0版本系列支持《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3) 金蝶财务系列标准、迷你9.1版本《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4) 金蝶记账王8.1版本、9.1版本支持《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5) 金蝶行政事业版9.0版本支持《2013新行政事业单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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