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自1912年成立,至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被推翻,38年间产生了许多位“总统”。
除了正式大总统外,还有许多诸如临时大总统、代理大总统、代总统、国民政府主席等,而且在过渡时期有许多高官摄行大总统职权。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孙中山:1912年1月1日,被推举为中华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在任44天:1912年1月1日-1912年2月13日
袁世凯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中华帝国开国皇帝:1912年3月10日-1916年6月6日
黎元洪 :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袁世凯继任,在任1年:1916年6月7日-1917年7月1日;复任大总统,在任1年:1922年6月11日-1923年6月13日
冯国璋:代理大总统,在任1年:1917年7月6日-1918年10月10日
徐世昌:中华民国大总统,在任4年:1918年10月10日-1922年6月2日
周自齐:1922年3月,署理国务总理;后摄行大总统职务,在任9天:1922年6月2日-1922年6月11日
高凌霨:以内务总长兼代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权,在任4个月:1923年6月14日-1923年10月10日
曹锟:中华民国大总统,在任1个月:1923年10月10日-1924年11月2日
黄郛:代理内阁总理,并摄行总统职权,在任1个月:1924年11月2日-1924年11月23日
段祺瑞: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临时执政,在任1年半:1924年11月24日-1926年4月20日
胡惟德:1926年3月,出任贾德耀内阁外交部总长;4月,兼署国务总理并摄行临时执政,在任1个月:1926年4月20日-1926年5月13日
颜惠庆:1926年5月13日,颜惠庆内阁宣布复职,并摄行大总统职权,在任1个月:1926年5月13日-1926年6月22日
杜锡珪:以海军总长代理国务总理并摄行大总统职,在任近4个月:1926年6月22日-1926年10月1日
顾维钧:国务院外交总长兼代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10月1日至12日兼财务总长职);1927年1月,正式组阁,任国务总理,并摄行大总统职,共在任8个月:1926年10月1日-1927年6月16日
张作霖 :1927年6月18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就任陆海军大元帅,行使大总统职权,在任一年:1927年6月18日-1928年6月3日
汪兆铭:国民政府主席,在任8个月:1925年7月1日-1926年3月23日
谭延闿:代理国民政府主席,1926年3月-1927年3月;国民政府主席,1928年2月-1928年10月
胡汉民:国民政府主席,在任10个月:1927年4月18日-1928年2月7日
蒋介石 :国民政府主席,1928年10月-1931年12月;代理国民政府主席,1943年6-月1943年10月;国民政府主席,1943年10月-1948年5月;中华民国总统,1948年5月20日-1949年1月21日
林森:代理国民政府主席,1931年12月-1932年1月;国民政府主席,1932年1月-1943年8月
李宗仁:中华民国代总统,在任8个月:1949年1月21日-1949年10月1日
“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中华民国元年元旦。”
“民国建设造端,百凡待治,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达国家于安全完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凡此志愿,率履勿渝。俟召集国会,选定第一期大总统,世凯即行辞职,谨掬诚悃,誓告同胞!”
(在清帝退位后第二天,袁世凯即通电南京临时政府赞成共和:“共和为最良国体,世界之所公认。今由帝政一跃而跻及之,实诸公累年之心血,亦民国无疆之幸福。大清皇帝既明诏辞位,业经世凯署名,则宣布之日,为帝政之终局,即民国之始基。从此努力进行,务令达到圆满地位,永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国。”)
“现在时局艰难,补救之方,以遵守法律为主。元洪谨本前大总统救国救民之意,继任职务。嗣后一切设施,自应谨遵法律办理。惟元洪武人,法律知识较浅,尚望诸公同心协力,匡我不逮,无任感盼。”
(在给北洋恩师萨镇冰的私信里,他如是表白 :“谁无肝胆?谁无热诚?谁不是黄帝子孙?岂甘作满族奴隶而残害同胞?洪有鉴于此,识事体之大有可为,乃誓师宣言,矢志恢复汉业,改革专制政体,建立中华民国。”此后,他也果真一力维护法统,弃专制而向共和。)
“国璋由宁北上,曾于艳日通电布闻,一号抵都,亦经电达。目击京畿秩序,渐复旧状,商民乐业, 廛市无惊,感观之余,差堪欣慰。比即恭诣黎大总统寓邸,敦请复任,期卸代里仔肩,黎公谦退为怀,坚不见允,再四陈劝,意竟难回,国璋既摄职权,无可诿让。而本月六日,适为新任驻京比国公使呈递国书之期,各国公使,亦订于是日修觐见之礼,均已查照院部成案代行各仪。自雇藐躬,膺滋大任,虽暂时承乏,而兢惕弥深。所幸者得段总理以总其成,又有凡百职司以为之辅,从此府院一体,内外同心,意见果不涉纷歧,大局可渐臻统一。国璋但求利国,不计其他,耿耿于心,窃愿自誓,邦人君子,幸鉴斯言。”
(1919 年 12 月 28 日, 冯 国璋因伤寒在北京逝世。临终前,冯国璋遗言:“和平统一,身未及见,死有遗憾。”他至死仍不能释怀的依然是国家的和平统一。)
“今我国民心目之所注意,佥曰南北统一,求统一之方法,固宜尊重和平。和平所不能达。则不得不诉诸武力。乃溯其已往之迹,两者皆有困难。当日国人果能一心一德以赴时机,亦何至扰攘频年,重伤国脉?世昌以救国救民为前提,窃愿以诚心谋统一之进行,以毅力达和平之主旨。果使阋墙知悟,休养可期,民国前途,庶几有豸。否则息争弭乱,徒托空言,或虞诈之相寻,至兵戎之再见,邦人既有苦兵之叹,友邦且生厌乱之心,推原事变,必有尸其咎者。”
“所私幸者,国家之成立,以法治为根基,总统之职务,以守法为要议。历任总统,皆系一时之彦,以国家根本大法未立,无所依据,未竟其施。锟就任之时适在大法告成之际,此后庶政举措,一一皆有遵循,私心窃幸遭际远过于前人也。”
(以贿选上位的曹锟,试图以颁布第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而法统重光。)
“我们必须尊重宪法,实行宪法,确立法治的基础。同时更须全体国民了解民主的真谛,向真正的民主而学习。要知道民主制度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仅表现在政治方面,也表现在经济和社会以及各种职业的活动上面,民主国家的国民,决不放弃权利,也决不推诿义务 ;民主是要少数服从多数,但绝不是多数压迫少数,更不容少数劫持多数。每一个公民要有自尊心,要有表达公正意见的机会,也要有接受批评和牺牲小我的精神。”
(在蒋介石最初的就职承诺中,“民主”出现了20次,超过了 “宪法”、“民生”、“人民”,甚至他最关心的“戡乱”,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但最终的结果显示,他一直在奋斗,但从未懂民主。)
“总统蒋公轸念国家之艰危,顾恤人民之痛苦,促成和平之早日实现,决然引退。宗仁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代行总统职权,自揣庸愚,膺兹重任,曷胜惶恐。唯是宗仁追随总统革命二十余年,深知其处事持躬悉以国家人民为重,而对于个人之进退出处,严谨光明,心志既决,不可移易。宗仁仰承督责,不容辞谢,唯有黾勉将事,效忠国家,冀使中枢之政务不坠,而总统救国救民之志业有成。所望我全体军民抒诚合作,文武官吏各安职守,精诚团结,一德同心,本和平建国之方针,为民主自由而努力,国家民族实利赖之。”
(这一文告,也不是李宗仁自己的,而是由前总统蒋介石代拟了。这也算是千古奇闻,前任替后任写就职宣言。李宗仁在上台之初给了自己三项重大任务:一是和谈;二是谋求“体面的和平”,同时要在内部进行民主改革,获得民众支持 ;三是寻求美国帮助,稳定通货膨胀。但直到他的“代总统”职位结束,这三个愿望一个也没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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