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亦辉
如果你不逼着我吃茄子的话
1
什么样的爱情经历、什么样的发生机制与磁力作用,才能让一场恋爱在中断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如枯树开花般重新启动重新绽放?
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中,要叙述的正是这样一场超越时间的爱情。这场爱情的发生,刻骨铭心,锲入灵魂,让主人公永生难忘。
2
弗洛伦蒂诺·阿里沙是母亲与一个船主偶然结合的产物,十岁时生父就死了,一直跟母亲特兰西多·阿里沙一起生活。
父亲死后,他就辍学到邮局去当学徒。他的聪明伶俐引起了电报员洛达里奥·图古特的注意与欣赏,就把莫尔斯电码和如何打电报的业务教给了他。他十八岁认识费尔明娜·达萨时,已是个惹人喜爱的小伙子,会跳舞,喜欢朗诵感伤的诗句,爱拉小提琴。他人长得瘦弱,性格偏内向,常穿一件妥善保管的长外套,那还是父亲的遗物。
他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是在一个下午。他给一个叫洛伦索·达萨的人送一份电报。从连拱走廊往外走的时候,听到空旷的院子里响起一个女人朗读课文的声音。在经过缝纫室的时候,他从窗户看到一位妇女和一个女孩。她们俩坐在两张紧挨的椅子上,读着一本摊开在妇女膝头上的书。他以为妇女是女孩的妈妈,实际上是她的姑姑,虽然一直像母亲一样照料着女孩。阿里沙从边上走过的时候,朗读并没有中断,但是女孩子抬起目光想看看谁从窗户跟前走过。
女孩看向阿里沙的那一眼,一般的传统的作家,一定会花大力气书写一番,但深谙现代小说叙事精髓的马尔克斯,先避实就虚,引而不发,只举重若轻地写了一笔,却吊足了读者的胃口:
这个偶然的目光就是半个世纪后还没有结束的爱情纠葛的起因。(徐鹤林、魏民译,漓江出版社,1987年。下同)
3
费尔明娜·达萨不久前随父亲从外省迁居本地,她的母亲已过世,陪伴她的是终身未嫁的姑妈。她父亲是个有钱人,把女儿送进了圣母教会学校读书,那学校本来只接受名门闺秀,费用昂贵,独立战争后才向所有能交得起费用的人打开大门。所以,费尔明娜·达萨的社会地位其实并不像贵族一样高不可攀,这些情况鼓舞了阿里沙,并把这位长着一双美丽杏眼的女孩当成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对象。但女孩的父亲管束严厉,别的女孩都成群结伙地上学,费尔明娜·达萨却一直由姑妈送她上学。她也很少被允许参加什么娱乐活动。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弗洛伦蒂诺·阿里沙天真地开始了他的孤独狩猎者的地下生活。从早晨六点起,他就坐在小公园里一张不易被人发现的长椅上,在杏树的树荫下装着读诗集,一直等到看见女孩子走过。
可是他没有机会接近女孩,因为她姑妈一直不离左右地陪伴着她。阿里沙每天看见她们来回经过四次,而到了星期天则看见她做完弥撒从教堂里出来。
只要看见她,他就满足了。他慢慢地把她理想化了,并且把不可证实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于她。两个星期之后,他的头脑里只有她了。
从第一眼的惊异,到把她理想化,所用的时间是两个星期。这两个星期短暂而漫长,阿里沙心里的爱情萌发了。
萌发了爱情的阿里沙,准备付诸行动。他决定给她写信,最初是想写一张普通的便条。写好的便条一直没机会交给女孩,在想办法的同时,每晚睡觉前又会增写几页:
这样,原来的那张便条就变成了一本情人絮语的词典,上面全是他在公园里等待时,阅读多遍诗集后记住的灵感。
这封无法送达的信越写越长,最后已经有六十多页,而且正反面都写。阿里沙再也无法承受心中秘密的压力,就告诉了自己的母亲。母亲被儿子的爱情之火感动得直掉眼泪,她用自己的经验引导儿子,提出了两点忠告,一是不要把情书写得这么长,那会吓坏女孩的;二是他首先要争取的不是女孩,而是她的姑妈。
…………
(精彩继续)
原文首发于《雨花》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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