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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10篇

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1.坚持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 2.坚持规范性原则。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强化服务保障。各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动员教师积极参加课后服务,并将课后服务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将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4.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实验小学课后服务课表 班级周三(7、8节) 周一、周二、周四(7、8节) 1.1 创意画阅读天地 1.2 科学探秘阅读天地 1.3 英语口语 阅读天地 1.4 棋乐无穷 阅读天地 1.5 探索自然 阅读天地 1.6 书法 阅读天地 2.1 少儿英语 朗读者 书法乐园 2.2 生活小能手 朗读者 书法乐园 2.3 古诗朗诵 朗读者 书法乐园 2.4 超轻黏土 朗读者 书法乐园 2.5 探索自然 朗读者 书法乐园 2.6 科学探秘 朗读者 书法乐园 3.1 旱地冰球 阅读天地 3.2 轮滑 阅读天地 3.3 电钢琴 阅读天地 3.4 儿童足球 阅读天地 4.1 绘本阅读 阅读天地 4.2 趣味英语 阅读天地 4.3 二胡 阅读天地 4.4 小篮球 阅读天地 5.1 剪纸 孙静波 “三味书屋”读书吧 习作天地 5.2 模型制作家长刘洪成“三味书屋”读书吧 习作天地 5.3 粘贴画 赵艳春 “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 5.4 信息技术 王茜 “三味书屋”读书吧 习作天地 6.1 英语广角 孟蕾“三味书屋”读书吧 习作天地 6.2 情境英语张莲 “三味书屋”读书吧 习作天地 6.3 线描画 陈熹 “三味书屋”读书吧 习作天地 6.4 疯狂英语 邢锐“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

中心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阜教基〔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高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其它季节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原则,在学校原有放学后“快乐330”拓展活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放学后看护时间,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时间

继续按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课后“快乐30分”拓展活动、工作日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基础上,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课后看护服务时间延长到6点。延长看护工作自2019年3月20日起实行。

(二)服务对象

课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

(三)服务内容

课后看护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四、具体实施:

1.针对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2.妥善安排,落实看护工作

(1)发放家长问卷,做好学生情况排摸;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年级组长审核后报学校确定看护名单。

(2)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开设看护班的数量,做好看护班环境布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3)组织教职员工,落实看护工作。看护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经费保障

1.将延长看护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通过绩效工资分配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关注”: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关注看护情况,关注看护结束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联系。

小学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广泛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性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

坚持自愿参加相结合原则。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参加,稳妥推进放学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 服务对象

本着自愿原则,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放学后,本学期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实施。

2.周一至周五放学17:00~18:00(教师志愿者看护,地点在一(1)班教室)

四、 基本条件及要求

1.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

2.家长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五、 服务程序

1.书面申请。家长根据课后服务要求,一学期一申请。开学第一周,自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托管申请。

2.审核公布。根据申请条件,班主任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组长复审、筛选并提交本年级学生名单,校方终审后对符合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签约明责。经学校审核、公示,符合参加课后服务条件的,学校下发书面告知单,家长明确相关要求并签字。

4.编组管理。根据申请课后服务人数,由学校负责进行人员编组,原则上按25—30人/组进行编组,制定座位表、点名册。

5.落实看护教师。以1:30的比例,校方配备看护教师,并将人员信息及排班表予以公示。

六、 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切实做到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七、 服务保障

1.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1)组织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行政

(2)人员保障:课后服务看护人员为全校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

2.工作职责

(1)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管理细则,处理课后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2)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申报、审核等工作,组织安排编组、建立学生出勤档案。

(3)配置各班看护人员,做好服务时段的学校卫生、学生文明、学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与安全考核挂钩。

3.安全保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看护人员负责学生纪律和安全管理,安排学生文明、有序参加课后服务,按时放学。如遇临时性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与学校安全负责人联系。

补充几点:

1、凡是自己回家的学生必须填写《独自回家证》,每天带好证(包括四、五年级);

2、五点以后南北校园申请看护学生全部在一(1)班教室集中(通过长廊走动);

3、特殊补缺的学生(没有申请看护),补缺教师负责将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安全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深入学习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体现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问题,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安全实施,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建立学生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1.组长:

看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看护工作。

2.副组长:

协助校长做好放学后的学生看护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对看护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等。

3.组员:

:具体负责确定服务对象,统筹安排编班,确定看护工作人员,学生安全教育,卫生保健等。

:负责看护工作的安全,做好安全台账、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等。

其他行政人员:

认真关心、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发现情况与问题及时与组长、副组长沟通。

三、安全保障

1.学校与看护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看护责任,看护人员对被看护学生承担安全直接责任。

2.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在看护服务时间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看护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安全要求。

3.学校校长是看护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安全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4.学校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

5.建立健全“课后看护学生名册”,对在册的学生应当每天点名,未到时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6.做好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由值日总护导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联系方式

1.校长办公室电话:

城区小学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功能,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主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漳平,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9﹞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学校年级

在城区9所小学校内同时开展,服务对象为1-2年级有课后延时服务需要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四个下午放学后的课余时间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8:00,非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7:30。

三、服务内容

学校结合特色学校创建、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校本课程建设等,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补课或上课。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课后延时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市政府统一购买课后延时服务,省、龙岩市和漳平市总工会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循序渐进原则。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延时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情况。

(二)自愿报名。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按每班30名以上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人员,每周4天,每天计1.5课时(课后服务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课时劳务费50元,每学期按实际实施天数计算,对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发放劳务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学校是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的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合理酬劳,应按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课后服务统一启动时间:2019年10月8日。各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各校要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文件)的精神,从本区各校实际出发,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现就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习领会市教委有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4] 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下简称“相关文件要求”),把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顺应民生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免费提供原有至下午5点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为确有需求的学生继续提供免费的课后服务,进一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二。工作原则

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

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区教育局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支持保障等主导作用,免费提供课后服务,切实回应民生需求。

(二)学校主责

学校要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学生安全。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提升服务水平。

(三)多方参与

鼓励和支持各学校充分挖掘社区教育、社会公益资源,建立健全社会公益资源引入和管理机制,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四)因需提供

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遵循的原则为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统筹安排。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三。工作举措

(一)结合校情,制定学校方案

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实施方案,提供相关服务,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提高家长对这项服务的知晓度,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

(二)整合资源,确定服务方式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返聘退休教职工等方式提供服务,确有需求的可引入社会教育资源、社会公益性机构。

在职教职工轮流排班提供服务的,学校可以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建立弹性上班制度,确保教师合法权益。引入社区资源、社会公益性机构的,可登录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机构资质。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经费支出等事项。学校无偿开放场地资源,安排学校人员跟进、协调和管理社区教育力量、公益性机构在校内的服务工作。

(三)健全机制,确保学生安全

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区教育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各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本市校方责任险已覆盖学校组织的、在学校范围内开展的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

(四)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果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规范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保质保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财政性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指导学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校要对校外参与服务人员的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加强对学校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区教育局督导室加强对小学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的检查与督导,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和督导的内容。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过程性检查,督促各校做好相关工作。

各校要落实服务责任制,由校长全面负责,成立课后服务工作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制度,切实落实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与有序。对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校长和教职工,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保障,强化激励

区教育局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在区财政教育经费、市对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中予以保障落实。优化绩效工资区域统筹部分的分配,向开展课后服务积极主动、效果突出的学校适当倾斜。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的组织动员,结合教师的业务专长,合理安排课后人员,同时要通过绩效工资分配倾斜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加大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

(三)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区教育局会通过相关平台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建立交流展示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倡导家庭课后看护,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提升课后家庭看护、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各校要采取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提高家长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根据从我校实际出发,就做好我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看护原则

遵循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的原则,为放学后学生看护确有困难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服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看护对象:

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本校学生。

四、看护人员:

本校教职员工

五、看护时间:

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8:00。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全面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并成立由全体行政、全体年级组长为组员的课后服务工作小组,落实服务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和机制,组织宣传让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与有序,而且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类保障。

2、健全制度和机制:

根据市教委有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4] 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徐汇区华泾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制度》。见附件1

学校总务处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队部、班主任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德育处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教导处制定并落实考勤制度和人员的安排。

3、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市教委有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传播科学的课外育人观念,倡导家庭课后看护,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提升课后家庭看护、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采取信息公示、班群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提高家长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七。加强保障,强化激励

1.  确保参与服务人员的劳务所得。本校教职工担任看护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通过绩效工资分配倾斜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

2.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放学后看护学生在校安全。

3.  学校将看护学生集中安排教室作看护。当班人员负责点名,18:00之后安排未离校的学生至传达室等候家长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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