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施行《户籍准入办法》《积分落户办法》的意义?
答: 2022年2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及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等文件相继印发,对进一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颁布实施《户籍准入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敞开大门吸引外来人口迁入苏州就业创业、成就梦想,充分释放“你永远可以相信苏州”的最大诚意,擦亮打响“人到苏州必有为”的工作品牌,切实打造“面向所有人,为了所有人”的人民城市,助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户籍准入办法》和原办法相比,主要政策调整有哪些?
答: 相较于原办法,有三方面的重要修订:一是明确市区和县市分别采取不同的户籍准入政策,其中苏州市区继续实行积分落户政策,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户改要求,发布实施本地非苏州户籍人员落户规定;二是新增大市通迁政策条文,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以将户口迁入本人及其配偶的自有产权住宅;三是适当放宽了部分投靠类迁入条件。
为什么新的户籍准入政策不再实施大市统一积分落户?
答: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等文件要求,除苏州市区仍可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外,张家港、常熟、太仓和昆山4市因城区常住人口均不到300万,不宜再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因此,我市不再实施大市统一积分落户,并分类实施市区积分落户和四县市放开落户。
《户籍准入办法》对投靠类政策落户有哪些政策放宽?
答: 主要体现在三处:一是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投靠人员不需要再提供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二是除《户籍准入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父母投靠子女有明确的房屋产权规定外,对其他类型的投靠,在房屋产权共有方面均放宽至申请人与其直系亲属共有;三是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男性或者超过50周岁的女性投靠子女,不再要求其提供离退休证件。
为什么在共有产权房屋落户需要其他共有产权人持身份证件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
答: 在共有产权房屋落户涉及所有产权人的重要权益,为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避免纠纷,有必要由其他共有产权人本人到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
《积分落户办法》和原办法相比,主要有哪些重要政策调整?
答: 为积极引导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流动人口融入苏州、落户苏州,新修订的《积分落户办法》在政策上更加开放友好,主要有三方面政策调整:一是降低并设固定分值,实行随申随落。设定400分的固定落户分值,申请人可随时申请办理,达标即可落户。二是优化落户申请条件,放宽参保范围。将原先在市区参保的条件放宽至苏州市参保。三是调整完善积分项目,调优赋分标准。比如,给予40周岁以下申请人年龄赋分、增加高中(中职)学历赋分等。
为什么要采取固定分值的方式?
答: 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按照原先每年公布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并集中办理的方式,申请人一年只有一次申请机会,申请办理落户周期较长,给符合条件且急需落户的群众带来不便。现在设定400分固定分值,申请人满足条件即可落户,“随申随落”的方式更加便民利民。二是设定400分固定分值,使申请人对积分落户预期更加明确,更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申请落户。
申请市区积分落户,申请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有哪些情形?
答: 根据《积分落户办法》《积分落户细则》相关规定,申请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申请人应去何处申请市区积分落户?
答: 申请人应在法定工作日,至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分落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如何查询积分受理窗口地址?
来源: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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