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入户广州办理条件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关于社保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02
办理材料
注:系统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为500KB以下。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5、随迁家属。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有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3、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5、关于申请表的问题:申请人在系统填报资料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广州市引进人才申请表》。申请人或用人单位打印后由用人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交市、区对外服务窗口。
6、关于在职或就业记录材料:若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须补充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还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7、关于婚姻登记材料的问题: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须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8、关于国外出生证明的问题: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03
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料→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对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批复。
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1)、进入智慧人才家园(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登录页面后,在登录窗口下方点选“单位用户申请(申请前请先注册为用户)”链接,到达单位用户申请页面。
(2)、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系统登录。
(3)、根据申报人情况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说明:
如“所在单位”选择项中搜索不到申请单位的名称,本步骤的具体操作,详见:搜索不到单位名称操作指引。
(4)、点击红色字体【申请新系统权限】。
(5)、点击所需申请系统所在行的【选择】按钮。
(6)、选择用户类型。
例如:需要开通的是法人单位权限,就点击“法人单位”所在行的【选择】按钮。
(7)、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后,再点击【申请权限】,完成权限的申请,等待呈报的主管审批。
说明:
如果私企或个体户申请法人单位权限时,没有呈报的主管部门的,本步骤的具体操作,详见:私企或个体户如何选择主管部门。
(8)、提示申请成功后回到申请列表,通过【状态】栏跟踪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账号的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就开设完成。
2、个人网上填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账号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申报数据提交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1)网上登记预约:申请人进行网上登记预约,按照登记排队先后顺序进行网上材料预检,预检通过的预约前台申报办理时间。
(2)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本人到区引进人才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4、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查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退案处理。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查核通过时间为准,如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内未作查核或未予以退案,自动确定第6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有特殊情况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公示、公布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7、核发批复、入户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1)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3)办理地点: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申办人须在单位注册地的人才对外服务窗口办理)
04
易考的中级职称
在这里,小朝推荐一个考证比较容易的中级职称: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最重要的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只有选择题,简答题和计算题,比较偏向文科。
只要跟着靠谱老师的节奏,多背多记基本都可以通过考试。对于学历不高,考职称把握不大的朋友,选择系统集成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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