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历史的转身
都在风中徘徊了很久、很久
【启蒙时期】第 73 篇文章
斯密的伦理学被称为“情感主义”,在他看来,人类的一切道德原则都是人类情感的产物,与他同时期的休谟也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而斯密更是将情感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在斯密看来,人类道德的根源不是理性,而是同情,这是任何一个人都拥有的本性。(站在现在来看,斯密的同情更倾向于同理心,而我们都知道,有些人的同理心非常薄弱,但绝大部分人都拥有这份情感)
同情是一种源自想象的情感,这种想象搭建起了不同个体之间的桥梁。比如,当你看恐怖片的时候,你会害怕,看到有人被打的时候,你会对施暴者产生愤恨,以及对被打者产生同情。人类想象力的一个基本倾向,就是要在自己与他人之间达成一致。
比如,当你高兴时,你与别人分享,若是别人也跟你一起高兴,那么你的这份快乐会增加,但是当别人不能理解你的这份高兴时,这种情感的不一致会带来负面的作用,从而抵消了你的快乐;相反,当你不开心的时候,如果别人给予你安慰,那么这种情感的一致会抵消你的不快乐,但是当别人为此幸灾乐祸的时候,你的痛苦就成倍增加了。
斯密说:“同伴的快乐,无疑会唤起或活化我们的快乐,而他们的沉默,无疑也会使我们失望、沮丧。他们同情我们的不愉快,比同情我们的喜悦,会让我们得到更大的满足。”
因此,在斯密看来,幸灾乐祸是对他人最残忍的伤害,他说:“对遭逢不幸的人,我们能够基于最残酷的侮辱,莫过于表现出一副蔑视他们的悲惨遭遇的样子。”
但是,我们都见过这种人吧,就是遇到一个人就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这反而会让其他人所反感,因为在斯密看来,很多时候,这种悲伤在别人眼里,只是小悲伤,他说:“我们通常倾向对小快乐与大悲伤产生同情感。”而且,由于这种悲伤不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我们毕竟是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他说“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感通常比快乐的同情感更为强烈,但悲伤的同情感通常远远不如主要当事人自然感觉到的悲伤那般强烈。”
因此,斯密建议我们:“处于逆境,千万不要独自一人待在暗处悲伤,也不要按照你的密友们宽大的同情感来节制你的感伤,要尽快回到尘世与社会的阳光下,和陌生人生活在一起,和那些对你一无所知或完全不在乎你的所幸的人生活在一起;处于顺境,千万不要把你的好运所带来的快乐,局限在自己的家里,局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要时常亲近那些和你彼此独立的人,那些能够仅以你的品行而不以你的运气来评价的人。”
斯密的这段话,如今也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但是请注意,当我们获得大成功时,我们最得体的举止是保持谦卑,因为我们通常最倾向对小快乐和大悲伤产生同情感。
心理学上也有这样一种说法,坏消息要一次性告诉给别人,而好消息最好是分成多个小份告诉给别人。因为小快乐与大悲伤更能让我们产生同情感。
在私密看来,一个道德完美的人是这样子的:“他对自己原始自私的感觉,拥有最完美的克制力;他对他人原始的同情的感觉,拥有最细腻敏锐的感受力。”
这在我们看来,就是一个同理心非常强的人,且对于自己的情感,非常克制,不轻易发怒,举止优雅,这样的人,也是我们最喜欢的人吧。
相信很多人都熟知斯密的那句话:“人是自私的。”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很容易造成误解,在我看来,这句话是起点,而不是终点,正因为我知道人性是自私的,所以我才会去克制自己,以及对他人的理解与同情。
那么,同情与道德有啥关系呢?斯密怎么就从一个简简单单的同情而发展出了貌似八竿子都打不着的道德观念呢?
斯密认为,人们对一个行为是好是坏的道德判断来自不同的情感反应,如果一个行为产生了赞同和感激的情感,我们就会认为那是好的,反之则认为是不好的。可是问题来了,我们如何靠单纯的情感反应来判断一件事是否恰当呢?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假设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他是完全理性的。为什么需要他呢?举个例子,比如你最痛恨的一个人,隔壁老王吧,他开豪车,你骑电动车,这还不是可恶的,最可恶的是,他整天在你面前显摆,让你很没面子。有一天,你看到老王走在路上被人打了,请问,你的内心是什么感受呢?是否还会为打人者叫好呢?
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了第三者,他是完全理性的,那么他肯定不会认为老王被打是活该,反而会对老王产生同情,对那个施暴者产生憎恨。这个第三者,就是公正的,斯密还说那就是我们的良知。
因此,我们不能仅用自己的情感来判断行为的好坏,还需要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即我们的良知。如果一个人的动机或行为,是旁观者或良知所认可的,那么这个动机或行为在道德上就是恰当的,反之则是不恰当的。
从原则上来讲,我们在面对一个具体的情境时,都要去设想这个公正的旁观者,但是很多时候其实不需要,因为我们的社会习俗已经规定了一些道德的规则,比如不要乱闯红灯,不要随便打别人。
最后,斯密认为,有了普遍的正义的规则后,我们需要将这些内化,形成我们的稳定道德品质。斯密将德性分成两类,影响自己幸福的德性和影响他人幸福的德性,影响自己最核心的品质是明智,影响他人的则是仁慈与正义。在私密看来,正义比仁慈更为重要,他说:“没有仁慈,社会仍可存在,虽然不是存在于最舒服的状态;但普遍失去正义,肯定会彻底地摧毁社会。”
这三种德性的背后,其实还有一种隐性的德性,即节制。
不知道大家是否想到了古希腊,在古希腊,柏拉图等哲人认为人的德性可以分成正义、勇敢、节制和智慧。只不过在斯密看来,时代在发展,在一个文明社会,勇敢已经不合时宜了,而智慧也不再是一个人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因为启蒙时代已经开始了呀,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理性,理性对于人来讲,不再是那么高不可攀的东西了。
斯密自己认为,这本《道德情操论》远比《国富论》来得重要,他从同情推导出了道德规范,也为经济学勾画了初步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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