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目前延期到年底12月31日了。
后台很多会计朋友来咨询本季度小规模申报表的填报,尤其是对于红冲了之前的3%或者1%的发票后,如何申报的问题。
本期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几个例题,看完你就会填报啦!
例1
红冲1%的发票
长颈鹿公司是一家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因发生一批3月份的退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101000元(税率1%),5月份销售一批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151500元(税率1%),6月份销售一批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50500(税率1%)。
解析:
该纳税人2020年二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1000/(1 1%) 151500/(1 1%) 50500/(1 1%)=100000<30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也就是普票部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2行“本期发生额”=-101000/(1 1%)*2% 151500/(1 1%)*2%=1000元
第2行“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0 1000=1000元
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1000元
填报情况如图: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提供销售货物收入应填写至“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货物及劳务”列次=-101000/(1 1%) 151500/(1 1%)=50000元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及劳务”列次 =-101000/(1 1%) 151500/(1 1%)=50000元
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货物及劳务”列次 =50500/(1 1%)=50000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50000*3%=1500元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列次=1000元(即《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第17栏”本期免税额”、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50000*3%=1500元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列次=1500-1000=5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500元
填报情况如图:
例2
红冲1%的发票,开具3%的发票
丹顶鹤公司是一家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因发生一批3月份的退货,代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101000元(税率1%),5月份销售一批货物,代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103000元(税率3%),代开发票现场缴纳增值税3000元,城建税75元。
解析:
该纳税人2020年二季度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2行“本期发生额”=-101000/(1 1%)*2%=-2000元
第2行“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0-2000=-2000元
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2000元
填报情况如图: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提供销售货物收入应填写至“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货物及劳务”列次=-101000/(1 1%) 103000/(1 3%)=0元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及劳务”列次 =-101000/(1 1%) 103000/(1 3%)=0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0*3%=0元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列次=-2000元(即《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列次=0 2000=2000元
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30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2000-3000=-1000元
涉及多缴的1000元,可申报完成后前往窗口申请退税。
填报情况如图:
例3
红冲3%的发票
小棕熊公司是一家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因发生一批去年的退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206000元(税率3%),5月份销售一批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为555500元(税率1%),其中专票333300,普票222200。
解析:
该纳税人2020年二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06000/(1 3%) 555500/(1 1%)=350000>30万,不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2行“本期发生额”=555500/(1 1%)*2%=11000元
第2行“本期应抵减税额”=“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0 11000=11000元
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10500元
第2行“期末余额”=11000-10500=500元
填报情况如图:
提供销售货物收入应填写至“货物及劳务”列对应的相关栏次。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3%征收率)”“货物及劳务”列次=-206000/(1 3%) 555500/(1 1%)=350000元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及劳务”列次 =-206000/(1 3%) 333300/(1 1%)=130000元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货物及劳务”列次 =222200/(1 1%)=220000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350000*3%=10500元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货物及劳务”列次=10500元(即《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货物及劳务”列次=10500-10500=0元
第2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货物及劳务”列次=0元
填报情况如图:
看完这三个例子,相信对于红冲了之前的3%或者1%的发票填报问题,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吧!
实际填报的时候,还需要关注具体的销售情况和减免情况。
如果大家有填报方面的问题的,可以在线或者留言咨询小编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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