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投资项目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合作经营(2020年度--2022年度工程项目投标工程经营承包施工,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合作开展业务。合作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投资人的行为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2020年 5 月 18 日由下列各投资人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投资项目合作经营期限
1.1经营期限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止。三方协商一致,经营期限暂定为2年,期满后如三方有意继续合作自动延续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二章 初始出资股权比例
2.1 各发起人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后期根据投资合作项目状况,资金投入要求按股权比例增加资金投入。
2.2出资股权比例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形式出资,占总投资股权比例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现金形式出资,占总投资股权比例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现金形式出资,占总投资股权比例 。
2.3 本投资合作由三方协商订立。协议签署之后,各发起人的出资为投资项目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投资项目出现意外无法合作经营,依法清算后,按各投资人股权比例划分。
2.4 前期启动资金, 各投资人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按各投资人所占股权比例3日内汇入资金到投资三方共建的共管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按出资比例重新划分股份或取消合伙人资格。
第三章 投资金额及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3.1 各投资人按投资合作项目股份比例承担经营风险(亏损),各投资人按投资合作项目股份比例分配经营收益。三方协商设立项目发展所需的储备资金,储备资金具体金额三方按总投资额比例,按所持股份比例按约定时间汇入三方共建的共管账户。
3.2 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三方按□月、□季、□年进行分红,除了投资三方股东外,其余参与工作人员按工资计算报酬。
3.3 自本协议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投资合作项目经营的亏损和盈利。
第四章:投资合作项目财务管理
4.1 投资三方财务统一管理,各方拥有审查投资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与合伙人无关的支出,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涉及投资合作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投资三方签字认可有效(否则为无效单据,谁经办谁承担责任),交财务管理负责人留存做帐。
4.2 投资项目运营期间,涉及项目的支出与收益事项由投资合伙人三方协商解决。未经三方投资人协商的投资项目,投资合伙人单方面或俩位合伙人挪用合伙人资金及资源从事其它项目投资或使用并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该事项的责任人以股权及私人资产向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投资股权的转让
5.1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受让人须承认并签订本投资项目合作协议,更改盈余(债务)的分配比例;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5.2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3 投资合作期间,如一方共同投资人要退出合作关系,只能在不给投资合作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进行,且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第六章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