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金克木先生的《书读完了》,其中有一节讲公孙龙、名家、立体思维,读后很有启发,特别是对“白马非马”的说法有了新的认识。
公孙龙,战国时期赵国人,名家的代表人物,据说曾经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其“白马非马”论通常被当作诡辩学的代表作,一般的理解也总把它当成诡辩之术。“白马非马”,就好像是说男人不是人或女人不是人一样,不是明显不对么?但实际上,依照公孙龙的说法,这话又不无道理。
我们来看一看:“非”,现代话说“不是”;但在古代,“非”只是“不”,其含义还可以是“不属于”,“不等于”。说白马“不是”马,“不属于”马,错了。如果说白马“不等于”马,有道理吧?白马非马,白马不等于马。
因为“马”可以包括白马、黄马、黑马,各种马;而“白马”只能指一种颜色的马。此名非彼名,所以白马非马。有趣的是,事实上,先秦诸子讲这个道理的人很多,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
譬如《论语》中孔子答复弟子问仁的话多种多样,可见他明知“仁”这个词有歧义。他的每个回答都只是仁的一方面。这正符合“白马非马”的思想,每个回答说的仁都不等于仁的全部意义。是仁,又非仁。《公孙龙子》中《迹府》篇即引孔子纠正楚王说“楚人遗弓,楚人得之”,改为“人亡弓,人得之”,是“异楚人于所谓人”,即楚人非人,相当于白马非马。
老子《道德经》,开始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他不说“常道非道”“常名非名”。他没有照公孙龙的公式说话,但是同样分析了道、名和常。
《孟子》的《梁惠王》篇中,问周武王伐纣王是否臣弑君时,孟子回答说:“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他是说,纣王属于残贼之人,是一夫,虽是君也不能算君。这就等于说“暴君非君”,正是“白马非马”公式。可他不这样说,只说纣王不是君。
金克木先生在书中说,由现在人看来,白马和马不过是部分和全体或者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很容易理解。这种想法是现代才有的,是接受了外来的思路。部分、个别、全体、一般,这些词在欧洲语言中是口头常用的,在中国可不是,而是通行还不到一百年的外来新语言。两千几百年前的人有了新认识,不会用现在人的新方式新语言表达,而只能用当时自己习惯的方式。因此,用现代话理解和讲解古文、古书,很不容易,不能不处处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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