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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过世,家属不知道的银行存款该归谁?是归银行了吗?

有网友问,如果存款人去世了,而他的家里人并不知道他的银行存款情况,那么,这些存款是不是就归银行所有了?依据是什么?

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人们臆想的问题,而是会实实在在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现在孩子和老人都不生活在一起,无论是父母的存款还是子女的存款,对方都不清楚,所以,如何处理这些存款确实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这里有几个问题:

一是存款人去世后家属如何查询在银行的存款?

二是存款人去世后银行的存款如何取出来?

三是如果存款人去世家属不取后存款会怎么处理?

第一,存款人去世后家属如何查询在银行的存款

如果家里有存折、知道密码,那么查询都是简单的。

关键是像上面问题提到的,家里人根本不知道存款人在哪家银行存款了?存折或者银行卡在哪里?这就比较麻烦了。

那么,你如何知道去世人在各个银行的存款情况,还有死者名下的房产、互联网理财平台、股票、商品期货等账户资金。

有人说,可以拿死者的身份证去查询。但是实际上银行不会提供给你查询。

原因是:银行支付的依据或者说主要支付依据是存储介质(存折、银行卡)和交易密码,由于存款人是否去世银行难以知道,即使继承人拿着存款人的死亡证明,那么去世人的存款也可能存在纠纷,因此银行无法确认查询人是否是代理行为,只能按照正常的手续进行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在1981年的《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实。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续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因此,希望直接去银行查询是不现实的。

那么,就没有查询的办法吗?有。

可以就存款的查询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通过公证处对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情况进行查询。为什么公证处有权查询呢?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2013年3月19日 司发通〔2013〕78号)规定:

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因此,如果你确定要查询去世人的存款情况,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进行公证,由公证处去银行查询。办理查询函需要准备身份证明,需要拿家庭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然后盖章。到殡仪馆开具死亡证明。

当然,公证处是收费的,有的公证是按笔数收费,有的公证是按金额收费。

第二,存款人去世后银行的存款如何取出来?

刚才说到如何查询,那么查询公证只能用于查询死者名下的存款账号与具体数额,还不能直接取出银行存款。如果要领取查询到的存款,还需申办继承权公证。

如果没有继承人纠纷,那么可以到去世存款人生前所在的派出所,开据与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到当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但如果继承权有纠纷时,就要通过人民法院裁决。存款银行凭公证的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查询、过户或支付手续。

如果为了便利,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名继承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遗产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并向法院申请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就可以可凭此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存款。

法律的依据是: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因此,要取出死亡人的存款并不容易,存款人最好要将存款情况如存折、银行卡以及密码提前告知家人比较好,就会省去很多麻烦。

第三, 如果存款人去世家属不取后存款会怎么处理?

有一些人认为,银行这些钱没有人取,那么这些钱就成了银行的钱。

确实,如果存款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放弃存款,很多人是因为不知道存款的存在,有的是因为继承人觉得办理手续太麻烦,还有的是因为办理公证费用太高。由于继承人没能支取,这笔钱会一直保留于银行。

但是这里要明确几点:

一是这笔钱虽然存在银行,但是存款的所有权却不属于银行,因为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

二是对确认存款人死亡而又无法定继承人的,存款要收归国有,而不是归属银行。

法律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委于1980年11月21日联合颁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当然,现在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存款人是不是死亡也不好确定,银行也没有能力去确定存款人是不是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是不是放弃了继承权,因此,银行会长期保留这笔存款就像正常的存款一样,如果是长期不使用,银行可能会按照久悬客户或者睡眠客户进行处理,并对这些资金单独保管,不计利息。

但是只要存款人正当提款银行必须保证,只要继承人有合法的提取手续,银行也必须保证能够及时支取。

图片作者拍摄

作者:麒鉴,专注银行三十年,财经金融分析评论,欢迎关注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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