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有一个叫王莉的中国人,她创办了世界上第一家新闻事件策划公司,这个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呢,顾名思义就是推销产品,在她看来,在没有什么比热点事件,更好更神速的为企业家推销产品了。一场官司,一次纠纷,一起案件,甚至在大自然中的任何一件“小事”,都是可以被用来为品牌宣传提供契机。
她的公司不接一些书面,报纸,招牌的广告,也不接受一些电视,广播类的广告业务,只是做一些事件营销,那种具有可操作性,能够震动社会的事件,她的第一个客户,就是杜蕾斯。
在4月24日的时候,北京突然下起了暴雨,尤其是下班的时间,雨越下越大,而地铁站因为积水临时关闭了,这意味着京城大堵车了,所以很多人都在微博上消磨时间。王莉的运营团队为了自己的第一个客户,正在试图切入这一点,并把客户的品牌植入其中,就在团队激烈的讨论中,把杜蕾斯套在鞋上避免鞋子泡水的想法冒了出来,随后立即执行。
而这一个创意,因为涉及到了客户的形象问题,所以不能用官方的账号引爆这个时间,所以选取了一个小号,也就是@创王会在下班的高峰期发布了这一图片,两分钟后,又让旗下的大V主动转发,并配上一些搞笑的文案,随后,杜蕾斯的官方账号也去下面评论:杜蕾斯不湿鞋。短短一个小时后,杜蕾斯已经成了排名第一的热搜词了,把一些明星暴雨等热点词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类似的事件营销还有北京街头300斯巴达勇士,优衣库事件,加多宝王老吉事件,叶良辰事件等,我们创王会认为,事件是载体,要根据产品特性选择事件的形式,主题,才能做到很好的相关性。营销是手段,通过营销思维植入事件,让事件更好的被传播,同时通过营销手段让事件更快更好的传播。而事件营销,并非就如大家想象的就是营销传播的首选。所以,在做事件营销时,也一定要先考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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