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广州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 最高奖励2000元

昨天下午刚刚结束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市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社会福利企业每安置1名广州户籍的残疾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意见》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今天下午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意见》包括管理服务、财政支持、税费减免、社会帮扶等方面的内容,其主要亮点是:

一是对安置广州户籍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财政部门按上一年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下限缴费额(社保费用)企业部分的50%给予补贴;

二是社会福利企业每安置1名广州户籍的残疾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当安置的广州户籍残疾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超过25%(不含),对超比例安置部分,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三是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符合减免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社会福利企业如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符合减免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


您的支持是分享的动力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省标)
福利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
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税收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有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哪些税收优惠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专栏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