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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官宣!个税APP可“扫码开票”了!

(如显示已结束,可点开预约下一场哦)

目前,上海、厦门、湖北、河北、黑龙江、广西、陕西、四川等多地上线了个税APP的新功能:纳税人可扫码开票、可以查看到取得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等,自然人获取发票更便利了!快去看看你的个税APP有没有升级!

个税APP

个人票夹功能上线!

目前,很多小伙伴发现【个税App】上新增了【发票管理】模块,包括【扫码开票】【发票抬头】【我的票夹】三项功能。


具体介绍请看税局官方视频:

这三项功能对自然人来说,有什么好处?会带来哪些便利呢?

对个人来说,最方便的莫过于“扫码开票”功能了。比如出差人员外出就餐,想要索取发票报销,就可以使用个税APP的“扫码开票”功能向商家索取发票

另外,“我的票夹”功能给纳税人归集了所获取的各式发票,比如出差人员的火车票、飞机票等,纳税人无需再打印,直接将发票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即可

个人票夹这么方便,到底如何操作呢?翅儿给大家整理了操作步骤,赶紧收藏转发!

个人票夹常见功能操作步骤

1.扫码开票

自然人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描商户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并在选择或录入抬头信息后,购销双方确认对应信息后即可完成开票。

对于自然人说,扫描二维码开票有效减少开票信息录入错误,缩短开票等待时间,规范了取得发票的途径,还方便报销使用

【自然人扫码开票这样做】:请商户出具二维码→自然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办税】-【扫码开票】扫码填写抬头信息-点击【提交开票】→请商户点击选择提交的信息并完善交易信息后即可开票成功。
2.发票抬头

可以便于自然人提前维护开票抬头,以便扫码开票时快捷选择购买方信息。

【维护发票抬头信息这样做】: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办税】-【发票抬头】,点击【添加抬头】,可以录入本人信息或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
3.我的票夹

可以对接收到的数电票进行查询、下载、导出、拒收、红字发票提醒、定向推送等操作。

(1)查询、下载发票

进入“我的票夹”,页面默认展示自然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的的数电票及纸质发票。通过“我购买的”对自然人获取的发票进行区分,展示发票基本信息。发票详情页面下方设置“发票下载”按钮,点击后以链接方式跳转至下载界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预览页面接收到下载请求后,根据传入的发票信息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相关数据库并进行发票可视化版式的展示,同步支持XML、PDF、OFD文件的下载。

【查询、下载发票这样做】: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办税】-【我的票夹】,点击【我购买的】展示自然人作为受票方的发票。点击列票任意一条发票信息,进入该发票详情页面,在发票详情页面点击【查看发票】跳转浏览器发票票面查看页面。在发票详情页面点击【发票下载】跳转浏览器发票下载页面,提供PDF、OFD、XML下载格式。

提醒事项:纸质发票无【查看发票】按钮和【发票下载】按钮。
(2)推送发票

接收到发票后,还可以定向推送到任职受雇企业的税务数字账户的收票箱,方便企业和个人入账报销哦。

【推送发票这样做】: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办税】--【我的票夹】,在展示的发票列表中点击想要推送的发票,点击【发票推送】,进入发票推送界面,点击“单位名称”栏次,快速选择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将在税务数字账户的收票箱中接收到此发票。

新样式公布!火车票报销无需打印,

部分地区可在个税APP上直接获取!

9月22日,湖北、河北、黑龙江三省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加入数电票开票试点,并公布了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新样式。


新样式如下:


同时税务局也宣布,自然人铁路客票及航空客票的发票开具以后将统一至“个税APP”中,无需再另外打印


税局原文:

也就是说,自然人作为出行人取得的发票,由销售方在开票时准确填写旅客运输服务、民航铁路等特定业务的出行人证件类型及号码。发票将自动归集至“个税APP”中,纳税人可在“个税APP”中将开具好的铁路电子客票和航空电子客票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进行报销

个税APP的获取路径如下:

第一步:打开个税APP,点击首页中的“我要办税”:


第二步:点击“发票管理”下的“我的票夹”功能:


第三步:进入“我的票夹”后,系统会显示“我购买的”和“我销售的”两种归类方式,纳税人的铁路客票和航空客票将显示在“我购买的”类目中:


第四步:获取完成后,纳税人将发票推送至任职受雇单位即可。

附:税局官方解读

1.什么是自然人个人票夹?

答:自然人个人票夹是依托于个人所得税APP,按照“一人式”的理念实现自然人发票信息实时智能归集的应用场景,即自然人可以在个人票夹内查看本人所取得的发票。

2.自然人个人票夹有哪些功能?

答: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为试点地区用户开放了“扫码开票”、“发票抬头”和“我的票夹”三项功能。

“扫码开票”可以通过扫描商户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并在选择或录入抬头信息后,提交开票申请;

“发票抬头”支持维护个人或企业发票抬头信息用于扫码开票功能;

“我的票夹”提供数电票的查询、下载、导出、拒收、红字发票提醒、定向推送等服务。

3.自然人怎样打开个人票夹?


答:试点地区范围内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自然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税-发票管理模块进入【我的票夹】;试点地区范围内未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自然人,在首次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注册登记后,生成“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以后可在办税-发票管理模块进入【我的票夹】。


4.自然人个人票夹内能够展示哪些发票?

答:个人票夹可以对自然人取得的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及纸质发票进行展示。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的数电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未上线的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上发票暂时无法在个人票夹进行归集。

5.自然人个人票夹内的发票是否可以保存至本地?

答:除纸质发票外,自然人可点击【查看发票】跳转发票详情页面时保存发票的图片,也可点击【发票下载】对该发票进行下载。


6.自然人个人票夹内的【发票下载】支持哪些格式?

答:除纸质发票外,个人票夹内下载功能支持XML、PDF、OFD三种下载格式。

7.自然人个人票夹的发票票面与单位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票面一致吗?


答:个人票夹展示的发票票面与单位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展示票面一致,可在发票详情内点击【查看发票】查看发票详情。


8.自然人个人票夹的发票是否可以批量导出?

答:可以,在发票列表页可点击【批量管理】进行批量操作。当未选中任何发票时,页面底部导出及拒收按钮置灰不可点击。当勾选对应发票时,系统将实时展示发票份数及价税合计金额并提供拒收及导出功能,可在此点击【导出】按钮进行批量导出。


9.销售方开票给自然人具体要怎么操作才可以让受票方在票夹内看到这张发票?

答:当确认受票方为自然人时,开票方需在开票界面勾选“是否开票给自然人”标识,并在纳税人识别号栏次填入其“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开具成功后自然人受票方可在个人票夹中查看该张发票。

10.自然人申请代开的发票是否在个人票夹内展示?

答:自然人申请代开的数电票可以自动交付至代开申请人的个人票夹中,但是目前数电票代开功能仅在四川省试点,现行的税控代开发票不会在个人票夹内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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