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主要是影响城职工医疗,也就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其实我们的社保一直可以报销的,只不过报销的额度很雷人~以大连为例:每个季度最高报销180元,而且还是按照45%的比例报销,大体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再加上它不是直接结算,需要自己跑医保中心报销,所以很多人选择放弃,还不够折腾的~新规以前,门诊能报销的只有癌症的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等,而像普通的门诊医疗是得不到报销的。这次新规意见稿中加入了,慢性病的报销,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现在在门诊就可以得到报销了,而且报销比例还不低于50%~就这趋势,以后还会扩展到更多的病种,下调门诊的起付线,提高报销的额度等等,也就是会变的越来越好。具体比例,以当地政策和年龄为准
而意见稿中,要把单位缴费的部分全部放入到医保统筹账户。
也就是和个人账户没有关系了,不给你了。,所以少了。这其实算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把个人账户中的一部分钱,放到统筹账户,用于提高门诊的待遇。有利有弊吧,利的是对于门诊的报销程度,放宽了,弊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变少了,但对于我们未来来说还是比较好的,因为都会有用到门诊报销的时候。而住院需要实名制,所以借用医保卡的现象还是比较少的,大部分都是用医保卡给家人买药。而买药也会被记录,尤其拿的是处方药,更有甚者借用就医。那对于以后买商业保险有很大影响。最容易被拒保的就是用医保卡买高血压、糖尿病之类的慢性药。这个时候就算你在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证明没事,也很难获得投保机会。因为医保卡借刷会涉及不诚信行为,也会产生理赔纠纷,为了排除后期的隐患,所以选择一刀切,直接都拒保。也有相关法律,对借刷医保卡,造成欺诈,构成犯罪的案例:
《绍兴日报》报道,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拿父亲的医保卡买药,合计报销 11376.64 元。最终,追回赃款并罚款 22753.28 元。母女皆被判诈骗罪,拘役 3 个月,缓刑 5 个月,罚款 2000 元。
所以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游走于法律的边缘,触碰规则,为自己造成隐患。
但根据这个《意见稿》,未来对于这个方面,也许会有所调整。从稿件中能看到,医保卡账户的钱,可以分给、父母、配偶、子女、用于买药、买医疗耗材、买小型医疗器械。如果按照新规实施以后,我们有可能就不用再纠结,医保卡给父母买药,是否要告知保险公司这个问题了。以往很多人都在纠结,以后大可不必了,坐等新规具体实施方案吧目前《医保改革》还未落实,要是当地还没有共用政策,仍然建议大家不要外借。除了以上这些,目前对个人账户也做了限制:不得再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和医保无关的项目。这三项政策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中,估计要实施起来还需要一段时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社保政策正在逐步变好,变得完善起来。报销病种、药品变多,覆盖面变广,不管是城乡医疗、还是新农合、或是职工医疗一定要上,社保可是给咱们穷苦人的福利,占便宜的那种。
对于高收入的人群都不必要在意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参与社保,其实就是变相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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