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111811041176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村民将土地租赁给公司收取租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内容:
我司租赁了村民的土地用于建设光伏电站,每年支付给村民租金,村民需要为我司代开发票,村民取得租金的个人所得税在代开发票环节能否核定征收,如果能够核定征收,税率是多少。
咨询人:
杨桥峰
咨询时间:
2021-11-18 11:0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19 16:5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民取得租金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征收方式的认定,目前有据实或者认定两种征收方式,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行电话咨询,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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