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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案例】废料回炉核算及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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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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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回炉核算及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影响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722.00 万元、800.37万元、930.54 万元,公司研发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过程中,会试生产各类型 的样品,该等样品无法直接正常对外销售,或作为废铝销售,或回炉生产再利 用。由于研发过程中,公司会在合金铝锭中添加多种微量元素或其他物质,比 如钛、硼、精炼剂、促进剂、树脂、胶水等,同时在不同温度和状态下反复测 试,合金铝锭的成分、强度已产生明显差异,无法简单进行二次熔炼。若回炉 生产再利用,公司以废铝回收商结合废料铝含量给出的收购价格区间为基础, 计算回炉铝制品价格并相应冲减研发费用,该价格与公司铝制品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为 4.16%,公司于 2020 12 1 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0/12/1-2022/11/30,目前证书已到期。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研发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的具体过程列示研 发领料中铝型材的主要去向、对应数量、金额及具体会计处理,样品回炉形成 的原材料后续用途(研发或生产),并结合发行人对研发领料及样品的内部控制 制度,说明研发领料(返料)与生产领料(返料)如何予以区分,是否存在研 发和生产活动混同的情形。(2)结合各期铝材投入、废料率、废料数量、废料 回收利用及对外销售情况,量化分析废料回炉对发行人存货及生产成本的影响,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或其他铝铸件企业的生产工艺的特点一致;说明废料回 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定价公允性,与铝制品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如 按铝制品市场价格核算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存货、生产成本、毛利率及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废料回炉价格调节研发费用来 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形;测算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标准,对公司税负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说明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 期后的相关安排和复审进度,量化分析证书无法续期对发行人税负和经营业绩 的具体影响并进行风险揭示。(3)说明废料成本核算、回炉结转入库及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产品及废料成本核算是否真实、 准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4)说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比重,发行人与行业平均水平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人均薪酬的变动 原因,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5)说明报告 期各期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工时核算制度、具体审批流程及实际运行情 况,报告期各期在成本、费用中的分配比例及变动情况,相关会计核算是否保 持一贯性;是否存在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及具体的工资分摊方式, 结合研发人员数量、研发项目耗用的工时,说明研发费用中员工薪酬大幅增加 的原因。(6)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学历教育分 布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与业务发展、研 发能力的匹配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对研发 领料、样品采取的细节性核查措施、比例,研发投入与生产成本划分是否准确, 归集是否真实、完整。


问询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研发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的具体过程列示研发领料中铝 型材的主要去向、对应数量、金额及具体会计处理,样品回炉形成的原材料后 续用途(研发或生产),并结合发行人对研发领料及样品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研发领料(返料)与生产领料(返料)如何予以区分,是否存在研发和生产活 动混同的情形 

(一)结合发行人研发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的具体过程列示研发领料中 铝型材的主要去向、对应数量、金额及具体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客户特点,自主选择产品研发方向。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产品研发流程主要包括立项、方案设计、生产工艺调 试/优化、试制样品、试产/试产优化、结项等环节。其中涉及合金铝锭领用及使 用的环节主要为生产工艺调试/优化、试制样品、试产/试产优化。公司领用合金 铝锭,添加多种其他金属元素,在不同温度和状态下反复测试、试制,优化配方 并改善工艺,提升热交换器的导热性、抗疲劳性、耐腐蚀性等性能,提升成品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用的合金铝锭经过研发流程形成样品或废铝,主要去向为回炉生产再利用。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回炉生产再利用的样品 或废铝数量分别为 278.85 吨、168.07 吨、265.89 吨,金额分别为 94.74 万元、110.51万元、145.11 万元。 

公司领用合金铝锭用于研发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研发费用 

贷:原材料 

公司对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样品或废铝回炉生产再利用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研发费用 

(二)样品回炉形成的原材料后续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用的合金铝锭经过研发流程形成样品或废铝,主要去 向为回炉生产再利用,后续均用于生产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虽然回炉形成的 铝锭材料品质有所下降,其他成分含量增加,但以适当比例与正常的合金铝锭混 合使用后,能够生产合格的热交换器产品。 

(三)结合发行人对研发领料及样品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研发领料(返 料)与生产领料(返料)如何予以区分,是否存在研发和生产活动混同的情形 

公司已制定《研发中心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等与研发活动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活动均以项目形式进行,项目研发前均有 项目任务书等研发资料。公司的生产活动与研发活动独立进行,严格区分研发活 动和生产活动的材料归集。 

在领料环节,公司研发领料单明确注明技术部、技术人员及对应的研发项目 信息,生产领料单明确注明生产部、生产人员信息,能够明确区分、独立核算;公司研发领用的合金铝锭经过研发流程形成样品或废铝,主要去向为回炉再利用, 不存在与其他原材料混同的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研发活动和生产活动混同的情形。

二、结合各期铝材投入、废料率、废料数量、废料回收利用及对外销售情 况,量化分析废料回炉对发行人存货及生产成本的影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或其他铝铸件企业的生产工艺的特点一致;说明废料回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及 定价公允性,与铝制品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如按铝制品市场价格核 算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存货、生产成本、毛利率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 影响,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废料回炉价格调节研发费用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的情形;测算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对公司税负 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说明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的相关安排和复 审进度,量化分析证书无法续期对发行人税负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进行风 险揭示 

(一)结合各期铝材投入、废料率、废料数量、废料回收利用及对外销售 情况,量化分析废料回炉对发行人存货及生产成本的影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或其他铝铸件企业的生产工艺的特点一致 

1、结合各期铝材投入、废料率、废料数量、废料回收利用及对外销售情况, 量化分析废料回炉对发行人存货及生产成本的影响 

1)生产形成的废铝 

对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铝,若杂质含量较高、无法回炉使用,则作为 废品对外销售;如果杂质含量较低,则可以回炉使用,用于再生产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铝材投入、废料率、废料数量、废料回收利 用及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生产废料率分别为 3.10%4.15%3.97%, 整体较低且较为稳定,生产形成的废铝主要对外销售,少量回炉。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形成的废铝回炉再利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生产形成的废铝回炉金额占生产成本-直 接材料的比例分别为 0.03%00.16%,占比较低,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形成的废铝回炉再利用对存货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生产形成的废铝期末结存金额占期末存货 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0.03%00.12% 

2)研发形成的样品或废铝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用的合金铝锭经过研发流程形成样品或废铝,主要去 向为回炉生产再利用。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回炉生产再利用的样品 或废铝金额分别为 94.74 万元、110.51 万元、145.11 万元,占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的比例分别为 2.06%1.55%1.83%,占比较低。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年末,公司回炉生产再利用的样品或废铝期末无余额。

综上,废料回炉对公司存货及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小。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或其他铝铸件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明志科技关于生产工艺及废料处理方式的对比情况 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明志科技的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较 为接近。明志科技未详细披露生产、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废料的处理方式。 

公司与其他铝铸件企业关于废料处理方式的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与其他铝铸件企业新铝时代的废料处理方式较为接近,不 存在异常情形。

(二)说明废料回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定价公允性,与铝制品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如按铝制品市场价格核算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存货、生 产成本、毛利率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废料回 炉价格调节研发费用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形 

1、说明废料回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定价公允性,与铝制品市场价格存在较 大差异的原因 

公司研发领用的合金铝锭经过研发流程形成样品或废铝,主要去向为回炉生 产再利用。由于研发过程中,公司会在合金铝锭中添加多种其他金属元素或物质, 比如钛、硼、精炼剂、促进剂、树脂、胶水等,同时在不同温度、状态或工艺下 反复测试,研发完成后,合金铝锭的成分、强度、形态已产生差异。公司将研发 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样品或废铝分成:废铝渣、切削废铝、铝皮及铝块、含沙等杂 质废铝块、含废砂等铸件、抗腐蚀测试含水锈/金属锈杂质废铝块、无掺杂/锈迹/腐蚀铝块七类,然后向五家不同的回收商询价。公司以回收商的报价区间为基础, 根据七类回炉料的重量权重,计算回炉料的价格。公司回炉料已向五家不同的回收商履行询价程序,价格确定依据合理,定价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回炉料价格与铝制品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回炉料价格与铝制品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研发过 程中,公司会在合金铝锭中添加多种金属元素或物质,同时在不同温度、状态或 工艺下反复测试,研发完成后,合金铝锭的成分、强度、形态已产生差异,无法 与刚从供应商处采购的合金铝锭相比较,价格会明显下降。 

综上,公司废料回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合理,定价由市场询价确定,具有公允 性,与铝制品市场价格的较大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2、按铝制品市场价格核算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存货、生产成本、毛利率 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影响,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废料回炉价格调节研发费 用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形 

1)按铝制品市场价格核算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存货、生产成本、毛利 率的影响

假设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合金铝锭的采购价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回炉 料无余额,该假设对存货无影响,其对研发费用、营业成本(生产成本)、毛利 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假设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合金铝锭的采购价格,则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下降 284.34 万元、190.87 万元、343.92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上升 284.34 万元、190.87 万元、343.92 万元,毛利率分别 下降 1.62 百分点、0.98 百分点、1.57 百分点,影响较小。

2)按铝制品市场价格核算对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影响,发 行人不存在通过废料回炉价格调节研发费用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形 

假设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合金铝锭采购价格,则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 销售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假设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合金铝锭采购价格,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2.81% 

假设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合金铝锭采购价格的 85%,则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假设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合金铝锭采购价格的 85%2020 年至 2022 年, 公司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3.11%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于最近 1 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 的企业,企业近 3 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 不低于 3%。研发过程中,公司会在合金铝锭中添加多种金属元素或其他物质, 同时在不同温度、状态或工艺下反复测试,研发完成后,合金铝锭的成分、强度、 形态已产生差异,无法与刚从供应商处采购的合金铝锭相比较,不应将公司合金 铝锭的采购价格直接作为回炉铝制品市场价格。假设回炉铝制品市场价格为公司 合金铝锭采购价格的 85%,则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 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3.11%,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 占比的认定。因此,公司不存在通过废料回炉价格调节研发费用来获取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情形。

(三)测算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对公司税负 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公司于 2020 12 1 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03300263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受减按 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若报告期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则对公司税负和经营业绩的具 体影响如下:

假设所得税税率为 25%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 增加 635.04 万元、437.40 万元、495.9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316.99 万元、4,159.53万元、4,709.86 万元。

(四)说明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的相关安排和复审进度,量化 分析证书无法续期对发行人税负和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进行风险揭示 

公司已于 2023 5 31 日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管机构提交了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申请书及复审材料,目前正在评审过程中。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 火〔2016195 号),公司逐一核对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经核 对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截至本回复说明签署之日,公司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实质障碍。假设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无法续 期,同时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其他财务数据与 2022 年一致,则公司每年度 企业所得税增加 495.92 万元,净利润下降 495.92 万元。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财务风险”之“(三)所 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部分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2020 12 1 日,公司取得编号为 GR20203300263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的优惠政策。公司作为高 新技术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期结束后,若不能继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或未来国家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加重公司的税收负担,对公 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说明废料成本核算、回炉结转入库及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产品及废料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是否健全有效 

(一)生产形成的废铝 

对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铝,若杂质含量较高、无法回炉使用,则作为 废品对外销售;如果杂质含量较低,则可以回炉使用,用于再生产利用。公司根 据废铝入库重量和既定单位成本计算废铝入库时的成本。公司生产形成的废铝回 炉后再利用或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如下: 

1、废铝回炉后再利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废铝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二)研发形成的样品或废铝(回炉料)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用的合金铝锭经过研发流程形成样品或废铝,主要去 向为回炉生产再利用。公司将研发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样品或废铝分成:废铝渣、 切削废铝、铝皮及铝块、含沙等杂质废铝块、含废砂等铸件、抗腐蚀测试含水锈/金属锈杂质废铝块、无掺杂/锈迹/腐蚀铝块七类,然后向五家不同的回收商询价。公司以回收商的报价区间为基础,根据七类回炉料的重量权重,计算回炉料的价 格。公司将研发形成的样品或废铝回炉利用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废料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产品及废料成本核 算真实、准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四、说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比重, 发行人与行业平均水平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人 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人均薪酬的变动原因,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说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比重, 发行人与行业平均水平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明志科技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 比重情况如下:

明志科技以高端制芯装备和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为两大业务,其中高品质铝合 金铸件包括热交换器铸件、商用车零部件、轨交列车零部件三个类别,整体产品 结构与公司存在差异,因此其研究方向及具体研发项目与公司存在差异。综上, 公司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比重与明志科技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原 因。

(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人均薪酬的变动 原因,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 41 人、43 人、40 人,数 量相对稳定,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6.80 万元、10.86 万元、10.98 万元。2020 年,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相对较低,主要系该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受到 新冠疫情冲击,员工整体工资水平下降,同时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单位应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浙人社发〔202013 号)及《关于延长社保阶段性减 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的规定,公司社保支 出减少所致。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明志科技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23.01 万元、22.71 万元、24.67 万元,而公司平均薪酬为 6.80 万元、10.86 万元、10.98 万元,整体低于明志科技,主要系:

1、公司尚未公开发行并上市,资金实力相对较弱,而明志科技 2021 年于科 创板上市,且其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对薪酬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位于地处浙西南山区的丽水市缙云县,2020 年及 2021 年,丽水市 规模以上制造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6.29 万元、7.13 万元;明志科技位于江 苏省苏州市,经济较为发达,2020 年及 2021 年,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 工年平均工资为 9.54 万元、10.77 万元,整体薪酬水平高于丽水市。 

因此,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平均薪酬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 情形。

五、说明报告期各期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工时核算制度、具体审批 流程及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各期在成本、费用中的分配比例及变动情况,相 关会计核算是否保持一贯性;是否存在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及具体 的工资分摊方式,结合研发人员数量、研发项目耗用的工时,说明研发费用中 员工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工时核算制度、具体审 批流程及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各期在成本、费用中的分配比例及变动情况, 相关会计核算是否保持一贯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情形,包括:杨俊任董事、 副总经理,同时负责指导公司技术方向、研发进程,领导并参与新产品、新工艺 开发工作;李柠任副董事长,同时负责与客户进行产品技术交流,收集、分析行 业前沿技术和产业信息;赵李超任副总经理,同时在熔炼技术、浇铸工艺、热交 换器开发等方面为公司研发进行指导;胡素萍任监事、质量总监兼业务主管,同 时在质量控制和工艺改进等方面为公司研发进行指导。 

鉴于上述人员主要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虽部分参与研发项目指导工作, 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未将其薪酬分摊至研发费用。公司不存在将其他非研发 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公司员工薪酬未在研发费用与其他成本费用科目 之间进行分摊,未实施工时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保持一惯性。

(二)是否存在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及具体的工资分摊方式, 结合研发人员数量、研发项目耗用的工时,说明研发费用中员工薪酬大幅增加 的原因 

公司存在董监高从事研发活动的情况,但其主要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虽 部分参与研发项目指导工作,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未将其薪酬分摊至研发费 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研发人员分别为 41 人、43 人、40 人, 研发人员相对稳定,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278.80 万元、467.00 万元、439.25 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6.80 万元、10.86 万元、10.98 万元。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和平均薪酬相对较低,主要系该年度,公司生产经营 受到新冠疫情冲击,员工整体工资水平下降,同时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单 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浙人社发〔202013 号)及《关于延长社保阶段 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的规定,公司社 保支出减少所致。同时 2021 年度、2022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影响缓解,公司业绩 回升,研发人员薪酬有所上升,2021 年度、2022 年度研发人员人均薪酬较为稳 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整体工时变动较小,对职工薪酬影响较小。

六、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学历教育分布等 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与业务发展、研发能 力的匹配性 

(一)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学历教育分布 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明志科技的 比较情况如下: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与明志科技的研发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占比均为接 近;2022 年,明志科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占 比均高于公司。 

截至 2022 12 31 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明志科技的研发人员学历 教育分布比较情况如下:

明志科技以高端制芯装备和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为两大业务,其中高品质铝合 金铸件包括热交换器铸件、商用车零部件、轨交列车零部件三个类别,产品类别 较多,整体业务规模较大,因此研发人员数量、学历优于公司。公司研发人员虽 然学历水平相对较低,但具有丰富的铸造领域经验,熟悉热交换器铸造工艺技术, 有力推动了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工作。

(二)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与业务发展、研发能力的匹配性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与明志科技研发投入占比均为接近;2022 年,明志 科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占比均高于公司。 

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司具备独立研发能力,已建立稳定的研发团队和完 备的研发体系,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高效能换热器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 持续推进创新创造活动。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热交换器铸造领域技术工艺积累深 厚,冷凝式热交换器产品深得客户认可。英国 Ideal 公司、贝卡尔特(Bekaert) 及大金土耳其(Daikin Turkey)均是暖通行业知名企业,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侧面反映了公司的研发能力。 

综上,公司研发投入与业务发展、研发能力具有匹配性。

七、说明对研发领料、样品采取的细节性核查措施、比例,研发投入与生 产成本划分是否准确,归集是否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领料单据,核查比例为100%。公司样品均回炉生产再利用,报告期各期末无余额。经核查,公司研发 投入与生产成本划分准确,归集真实、完整。

八、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研发领料中铝材的主要去向、回炉形成的原材 料后续用途、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2、获取公司研发领料表,统计研发领用铝材的去向及金额; 

3、查阅公司《研发中心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等与研发活动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 

4、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废料产生环节、处理措施、废料回收利用及对 外销售情况,统计相关数据并分析废料回炉对存货及生产成本的影响;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其他铝铸件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比较分析其生 产工艺及废料处理情况; 

6、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废料回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分析其与公司合金 铝锭的采购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并获取回炉料询价文件; 

7、测算不同假设情形下铝制品价格对公司研发费用、存货、生产成本、毛 利率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影响; 

8、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进度; 

9、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10、查阅明志科技公开披露文件,比较分析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 比重、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公司的差异; 

11、获取公司员工名册,并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 动、在成本费用中的分配比例及变动、相关会计核算的一贯性情况; 

12、查阅明志科技公开披露文件,比较分析研发投入占比、研发人员占比、 研发人员学历教育分布等方面与公司的差异; 

13、对研发领料、样品实施细节性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能够准确区分研发领料(返料)与生产领料(返料),不存在研发和 生产活动混同的情形; 

2、公司废料核算准确,符合生产工艺流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其他铝铸 件企业比较不存在明显差异; 

3、公司废料回炉价格的确定依据合理,定价具有公允性,与铝制品市场价 格的较大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4、公司不存在通过废料回炉价格调节研发费用来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情形; 

5、公司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 实质障碍,公司已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6、公司废料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产品及废料成本核算 真实、准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7、公司研发材料费用金额及占研发投入比重、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与明志科 技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8、公司不存在将其他非研发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公司员工薪酬 未在研发费用与其他成本费用科目之间进行分摊,未实施工时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保持一惯性,研发费用中员工薪酬增加具有合理原因; 

9、公司研发投入与业务发展、研发能力具有匹配性; 

10、公司研发投入与生产成本划分准确,归集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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