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武侯区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受理。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期限内制发审批结果;对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进行退件处理。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变更投资人: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增设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分支机构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撤销分支机构备案的,提交分支机构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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