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有位面面临退休的头条网友私信发咨询:1985年开始国有企业工作,2001年下岗买断工龄,问这年16的工龄算视同缴费吗?
这个问题隐藏的几个重要点,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有相似经历的网友可以套用情况,如下。
1:国企工作是否满十年,如果国企工作满十年及以上(符合3+4条),无论后期是参加职工还是灵活就业,都可以按照法定退休年龄按时退休女性50退休,男性60退休,女干部55退休,头条网友符合满10年及以上条件。
2:下岗是否在2001年12月22日之前,根据人社部2001年20号文的规定,如果在文件下发之前下岗的女职工,下岗后没有单位缴社保,自己参加灵活就业的,也可按照女性50岁退休,不用等到灵活就业女性55退休。
3:国企工作是否正式工(固定工),这是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标准条件,网友如果是正式工人,那么16年的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是合同制工人,那么只能按照当地的政策选择补缴费用后,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如果是没有转正,是临时工,或者轮换工,那么将失去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机会,按照头条网友的说法,到2001年才下岗,可以排除临时工,轮换工等因素。
4:档案是否完整,这条最重要,是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必要基础条件,如果头条网友档案完整,又符合正式工和条件,16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就是铁定的事实。
按照事实来讲,当时下岗买断工龄违反了劳动法,但考虑到当时的国情,除了下岗买断工龄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下岗问题。下岗后,员工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企业和职工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这就是买断工龄最简单的理解,工龄买断并不会影响在企业工作连续工龄认定。
欢迎大家转发,评论,如有不足,留言指正。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