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能否对已经注销的企业进行处罚?
如梦风景旧曾谙
>《财税》
2023.12.04 广东
关注
***
税稽二罚告〔
2023
〕
***
号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某实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简易注销工商登记
,
但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应当是注销后立的案)该单位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取得租金收入
700000.00
元
,
2019
年取得转让在建工程收入
32000000.00
元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该企业税务机关定性偷税,决定对该注销企业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罚款计
6756641.77
元。
企业已经注销,对其注销前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
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此时,已经注销的公司法人不存在,自然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对注销的企业实施处罚,还有一个很关键问题是,无法从程序上保证行政处罚的正当性?如:如何进行处罚告知?主体都不存在了,告知谁?被处罚对象无法无法陈述申辩
——一个不存在的主体,如何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这些都会不存在。在无法保障处罚对象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情形下实施处罚,显然,程序违法。所以,两个原因都决定了,不应当对已经注销的企业进行处罚(类似的情形:个体工商户业主死亡,但对业主作出了处罚决定)。
本案中,除了对已经注销企业进行处罚的问题外,还有一个问题:
注销时
,
该单位
全体股东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企业不存在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据此,税务机关根据公司法及高院的解释,确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罚款。这样的决定,显然存在问题。高院的解释针对的是民事行为,但本案处罚决定是行政行为,不能简单的套用规定。
本案正确的做法是:鉴于纳税人偷税,虽然已经注销,但依旧可以将其存续期间造成的少缴税款确认为税收之债,虽然由于企业已经注销,无法直接向注销企业追缴,但是,可以根据公司法及高院解释,启动民事程序,向股东追缴该企业存续期间偷税导致少缴的税款。
行政处罚呢?企业已经注销,自然不需要作出。
行政权力有界限的,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力是不同的。税务机关有行政权力(界限内),同样也有相应的民事权力。税务机关应当正确行使。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
。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以理服人:企业注销后,还能补税和罚款吗?
涉税实务 | 税务机关能否直接向已注销企业的股东追缴税款?
企业经营资格没了 税务问题该怎么处理?
公司已注销,却被发现偷税,如何处理?
公司在信用中国有行政处罚记录 影响招投标如何消除?
康达原创|阴阳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及法律风险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留言交流
回顶部
联系我们
分享
收藏
点击这里,查看已保存的文章
导长图
关注
一键复制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微信登录中...
请勿关闭此页面
先别划走!
送你5元优惠券,购买VIP限时立减!
5
元
优惠券
优惠券还有
10:00
过期
马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