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斥医德缺失不如多考虑修补制度漏洞
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件,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刚一降世,竟然就被医护人员随意判了死刑像扔垃圾一样丢进厕所,差点因此冤死。面对这期医疗事件,民众有足够理由愤怒并指责这部分医德缺失的医护人员。但是,在人们痛批这四名责任人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假若不从根源上做出一些改进,类似的悲剧又怎能保证会避免。
什么是从根源上做出动作?笔者认为,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查明事件过程,并对责任人做出严厉处罚,对家属做出相应赔偿,并向公众及时通报处罚结果,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还民众知情权。另一方面还必须根据事故反映出的制度管理缺失,做出及时修补,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
先说第一方面:本案中,医护人员将活婴当死婴扔掉,如此的亵渎生命,家属完全可以重大医疗事故向医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医院给予经济赔偿及后续治疗费。如婴儿在此事件中构成残疾或其他重大疾病,则医护人员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为3年以下,因此,婴儿家属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鉴于此,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应当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进一步对事件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对家属做出补偿。
再说第二方面: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律师就此事件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判定新生儿是否死亡,要检查心电图、瞳孔、大动脉等,只有所有指标都指向新生儿已死亡,才能确认死亡。并且,为产妇接生的医护人员必须是产妇的主诊医生或助产士,一般护士在没有主诊医生或助产士在场时为产妇接生,是不符合操作规定的。
这也说明该涉事医院要么是接生规章制度管理存在漏洞,要么是有规章制度却无人监管,形同虚设。因此必须及时修补相关制度,并加强监管。
医院这个救死扶伤的洁净之地,却一次次上演着人间悲剧,从中传出的奇闻怪事也层出不穷。医德在部分医护人员身上已经难觅踪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彻查和反省的勇气,及时做出修补改进,唯此才可缓解医患矛盾,让民众重拾对医院的信任感,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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