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萱小蕾
浙江某法院公布了一起案情,是一起“彩票中奖引发的家庭纠纷”。
化名小林从朋友口中得知她老公中了1000万大奖,可她完全不知道。
后来发现,老公小周(化名)两年前就中了奖,税后到手843万。
但小周没有告诉小林,奖金一到账,就先悄悄给自己的姐姐转了200万元。
此后又用奖金陆续为前妻支付买房费用70多万元。
小林跟小周原本就感情就不和,发现这事后,便提出了离婚,并且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后来经法院判决,判定小周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小林,属于转移两人的共同财产,应向小林赔偿百分之六十。判决后双方都没有上诉,想来也是接受了这个结果。
这样算起来,小周的843万按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分给小林420万。
而自己给姐姐和前妻270万、属于转移财产,所以要赔偿给小林百分之六十,也就是160万左右。
这样就又分出去了580万。
这样一来,小周自己还有钱剩吗?
这事只能说小周考虑不周,或者说是“铤而走险”,侥幸心理比较重,抑或是根本不懂法。
虽然从人情方面来说,他中了这么大的奖是他自己的“能耐”,理应他自己做主如何使用。
但是从法理上来说,他应该早明白这事不可能瞒一辈子,迟早会被妻子知道,知道了,必须分钱。
除非现任妻子知道了不跟他闹,随他自己的良心。
可是那样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夫妻关系本来就是有问题的。
否则男人不会瞒现任给前妻和姐姐钱。
要么是知道妻子知道这笔钱后,不会让他给前妻或姐姐。
要么是觉得妻子知道这笔钱后肯定会跟他离婚分钱。
总之,这俩夫妻显然只是搭伙过日子,各有各的私心,各有各的打算。
其实一开始男人直接分给妻子一半,至少还能省下那个“赔偿”。
当然,这说的是现实利益层面的权衡、选择,取舍。
可惜人有私欲,也有贪心。
突然得到一大笔钱,又是千载难逢的那种事,肯定不想分给自己不爱不在乎的人。
这个小林在小周心里,显然就是这个不在乎不爱的人。
只是结了婚,关系好与不好,财产上还是应该保持清醒,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钱就自己随便支配。
小额度没关系,大额度就容易闹出大纠纷来。
这俩夫妻的最终结果,还显得是小林占了便宜,不知道小周自己能不能想通。
或者说小林对小周是不是还有点情分、会不会不让他赔偿或不让他赔偿那么多。
若人品心性过关,不那么贪,也许能退一步。
毕竟这钱来得也的确不容易,又是那么大一笔,换我是小林,可能还会觉得拿得不那么心安理得。
所以说,钱这个东西,容易照见人与人之间的真心有几分,也容易看清一个人的好德行有几分。
不管怎么说,不要闹得两败俱伤或是出现人身危险才是重点。
钱财的事,得失还是随缘比较好,不要强求、更不能“拿命”去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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