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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谱》解读12

【原文】

    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1,违而不犯2“和而不同”3,留不常迟,遣不恒疾4,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5,遁钩绳之曲直6,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7,合情调于纸上8,无闲心手9,忘怀楷则10,自可背羲、献而无失11,违钟、张而尚工。

【注释】

1.准:准绳;标准。

2.违:离;背。犯:干,抵触。《论语》“而好犯上者鲜矣”。

3.和而不同:《论语》“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顺,谐,不刚不柔。《易》“保合太和”。《书》“协和万邦”。《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4.遣:送,发;使行也。这里指书法的快速运笔。

5.泯:尽;混合。方圆:谓笔法之方圆变化。

6.遁:隐遁。钩绳:所以正曲直者。钩犹规。《庄子》“曲者中钩,直者中绳。”

7.变态:言笔意之变化。

8.情调:思想感情所表现出来的格调;事物所具有的能引起人的各种不同感情的性质。情,趣味。《历代名画记》“似画外有情”。这里指忘情笔墨之间,和调心手之用,物我两忘,体合造化而生成的书法作品的格调。

9.无闲:不懈怠。闲,暇也,无事也。[李白诗]“恬然但觉心绪闲”。

10.忘怀:谓中心空洞无物。[骆宾王文]“忘怀在真假之中,得性在形骸之外。”今亦谓心不留事曰忘怀。

11.背:违反。《书》“既往背师保之训”。

【译文】

若数画重叠,它们的形状应各不相同;许多的点一起排列,体态也应各有差异。一个点,往往成为一个字的规范,一个字,可成为整幅作品的标准。笔画虽各不相同但互不抵触,谐和而又各有特色笔意虽慢但不总是迟缓;行笔流畅但也不总是迅疾。出现燥笔应施以滋润的笔墨;笔墨过浓就多用枯笔。将一定的标准都融化到笔意的方圆变化之中,把法则准绳都隐含到结字的曲直笔画之内。忽明、忽暗,若显、若隐,使锋用笔极尽其变化之能事,忘情于笔墨之间,将思想感情恰到好处地渲染于字里行间;和调心手之用,悠然自得而不懈怠。不刻意追求书写的规则,自然可以离开羲、献之法度而不失准绳;不依从钟、张的标准而仍得巧妙之趣。

【解读】

前人称一横为一画,一笔亦谓之一画。在结字的过程中,当出现许多点画并列一起时,就要用“并施”而“各异”,“齐列”而“互乖”的方法作恰当的处理,这样才可以避免“状如算子”,产生多样而统一、异彩纷呈的艺术美感。

这段文字谈到的内容,首先与书法结构中的格调有关,于此溥庆先生曾有精彩的评论:文章诗词以结构体制为格,平仄音韵为调;文字书法以结构体裁为格,用笔锋势为调。赵宧光也说:“格不古则时俗,调不韵则迋野,故钟之隶书、王之真楷,皆上格也。若藏锋运肘,波折顾盼,画之平,竖之正,点之活,钩之和,撇拂之相生,挑剔之相顾,皆逸调也。”如果所写的字格调不统一,则必杂乱、粗野,使人产生不愉快、不舒服的感觉。明代张绅说:“古人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有章法,有篇法,终篇结构,首尾相应。”吴郡所言:“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堪称的论。所以每写一字,抑或一笔一画,必须上下管束,前后照顾。明代王世贞说:“法成之后,字体有管束;一字管两字,两字管三字,如此管一行;一行管两行,两行管三行,如此管一纸。凡此皆学者所当知也。”  

孙过庭于此以“世道”论及“书道”,别有一番滋味。“和”、“同”,是春秋时代常用的两个术语,它包括了极深邃的含义,是君子和小人处世待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刘正义说:“和因义起,同由利生,义者宜也,各适其宜,未有方体,故不同。然不同因乎义,而非执己之见,无伤于和。利者,人之所同欲也。民务于是,则有争心,故同而不和。此君子小人之异也。”仔细思量,从古自今,人际关系,无不存在“和而不同”与“同而不和”两种态势。遗憾的是不少的人从来就没有把它掂量明白,实在令人深思。

哲学告诉我们: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反映到人脑中即形成了思想上的矛盾,这是思想中固有的,也是思想发展的动力。《书谱》的这一番言辞,并没有空泛地理论,它要强调的是人的品行、道德修养与人际关系的正确主张,即“和而不同”的君子风范。孔子的“和”是矛盾的统一,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在书法艺术中,“和”是整齐和谐,协调一致,秩序井然,是多样的统一;“违”是变化多样,参差错杂,异军突起,是统一中的对立。因此,从广义上说,结体上的许多问题,如奇、正、疏、密等,都包括在违与和这一对关系之中。违与和的统一,是书法形式美的主要规律。从狭义上说,违与和是指点画排列的种种形态,如俯仰、向背、参差、开合等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

“和而不同”的原则在书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意在强调统一中的不同变化:一个字,当出现许多点画并列一起时,就要做到“并施”而“各异”,“齐列”而“互乖”,产生多样而统一、丰富而不雷同的美感。

“违而不犯”,是要求在变化中求协调。“违”不等于乱,它是有界限的。即以“不犯”为标准,就是要协调一致,秩序井然,也就是“和”。离开了“和”的“违”,即变为怪诞。

违与和的统一,是书法结体必须遵循的美学原则。二者虽然相互依存,互相约束,但又各有倚重,并体现在不同风格的书法创作中,如针对楷书与草书而言,前者偏重和,后者偏重违。在草书中,将孙过庭与“颠张醉素”比较,则前者偏重和,后者偏重违。不同的结体表现出丰富多彩的标格之美,“违”与“和”的运用也因人而异,但变化与协调的基本原则永远不变,所谓“入乎规矩之中,超乎规矩之外。”

“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是针对墨法而言的。枯、湿、浓、淡的墨色变化,富有节奏感,尤波澜之起伏,孙过庭将此理论运用于《书谱》的写作实践中,其精妙的墨色变化通篇皆是,并且把笔力、速度拿捏得非常精准。从墨色变化中尽显书法之美,其飞白之笔,燥中见润,浓重之笔,不显累滞,极尽墨色变化之能事,精妙非凡。书法是一种状态,孙过庭以“行藏之趣”论书法,极言书艺精熟之后在融会贯通之际的书法妙境,“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出乎规矩之外,而又不离书法的原则,信马由缰恣意挥毫,又不违犯规矩法度。书法臻此境界亦与天道契合,虚实掩映、章法布白一任天然而不失准绳。

【书论】

“方圆者,真草之体用,真贵方,草贵圆,方者参以圆,圆者参以方,斯为妙矣。然而方圆曲直,不可显露,直须涵泳,出于自然,如草字尤忌横直分明,横直多,则字有积薪束苇之状,而无萧散之气。

篆贵圆,隶贵方,八法不同,而六书则同,篆用直,分用反,用笔有异,而执笔无异。”(姜夔《续书谱》)。

“圣贤学问,始于有恒,可知绝迹飞空,必先脚踏实地,故论书首重沈着。古人作书,以通身精神赴之,故能名家,后人视为小技,不专不精,无怪其卤莽而灭裂也。画竹者先有成竹于胸中,作字者先有成字于指下,若如元美所云,腕中有鬼,岂能工哉。作书之道,规矩在心,变化在手,体欲方而用欲圆,指欲实而腕欲虚,神欲行而官欲止。审量于此,方可学古人法帖。”(王宗炎《论书法》)。

“丝来线去,脉络分明。切磋之琢磨之,治之已精,益求其精,一旦豁然贯通焉,忘情笔墨之间,和调心手之用,不知物我之有间,体合造化而生成也,而后能为学书之至尔。”(解缙《春雨杂述·论学书法》)。

 “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气立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献酬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书有二法:一曰疾,二曰涩。得疾涩二法,书妙尽矣。夫书禀乎人性,疾者不可使之令徐,徐者不可使之令疾,笔惟软则奇怪生焉。”(蔡邕《笔势》)。

“凡点画左右上下,皆相逊让,布置停匀,又能回抱照应,斯为合法。篇幅以章法为先,运实为虚,实处俱灵,以虚为实,断处俱续,观古人书字,外有笔、有意、有势、有力,此章之妙也。玉版十三行,章法第一,从此脱胎,行草无不入壳,若行间有高下疏密,须得参差掩映之迹。”(蒋骥《续书法论》)。

【原文】

    譬夫绛树青琴1,殊姿共艳;隋珠和璧2,异质同妍。何必刻鹤图龙,竟惭真体,得鱼获兔3,犹吝筌蹄。闻夫家有南威之容4,乃可论于淑媛5,有龙泉之利6,然后议于断割,语过其分,实累枢机7

【注释】

1.绛jiàng树、青琴:古代美人。绛树,与曹丕同时。《瑯澴记》“绛树一声能歌两曲”。《魏文帝与繁钦书》“今之妙舞莫巧于绛树,清歌莫激于宋臈。”

2.隋珠和璧:谓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史记》“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因亦以喻人才之德。《汉书》“虽才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随珠,《淮南子》“随侯之珠。随侯,汉中国姬姓诸侯。随侯见大蛇伤断,以药傅而涂之,后蛇于夜中衔大珠以报之,因曰随侯之珠。”和璧,《韩非子》“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献之厉王,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为诳,刖其左足。复献于武王,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刖其右足。文王即位,和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继之以血。王使人问之,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3.得鱼:《庄子》“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荃,“香草,可以饵鱼。”荃亦作筌,取鱼具也。)

4.南威:古美人,《国策》“晋文公得南之威,三日不听朝,遂推南之威而远之。曰:‘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抱朴子》“南威青琴,姣治之极,而必俟盛饰以增丽。”

5.淑媛(shū yuàn:女官名,《三国志》“淑媛位视御史。”齐时九宾之一。曹植《与杨德祖书》“盖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论于淑媛,有龙渊之利,乃可以议于断割。”

6.龙泉:剑名。《晋书·张华传》“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豫章雷焕曰:‘宝剑之气,上彻于天。’华问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即补焕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基,入地四丈馀,得一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是夕斗牛间气不复见。”《寰宇志》“龙泉县南五里水,可用淬剑,昔人就水淬之,剑化龙去。故剑名龙泉。”

7.枢机:枢:户枢也,户因以开闭之所。机:弩牙也,弩因以张驰之所。言主要之事物也。《易》“言行君子之枢机”。

【译文】

就好像绛树和青琴两位天资国色的美女,虽容颜不同,却同样都很美丽;隋候之珠、和氏之壁,质虽不一样,而精美珍贵的程度却不分彼此。何必一定要去刻鹤画龙,使天然真体大为逊色;既然想捕获鱼捉到兔,又何必吝惜那捕猎的工具呢。曾经听到过这种说法,家里有了像南威一样美貌的女子,才可以议论女人姿色;拥有龙泉宝剑,才够资格谈论其他宝剑的锋利。如果把话说得大过分了,对于把握事物的关键是有妨碍的。

【解读】

这段文字艰深、精美,但它意会了书法艺术在通会之际的美妙书品及人才之德。书至佳境,自能摇曳生姿,师承而不泥迹,入古而能出新,如此长久熏习,涵养氤氲,方可操灵蛇之珠领悟书法真谛。书者若能集合众美,把握枢机,心闲手敏,则无往不利。纵观古今名家及佳作杰构,他们或以豪放旷达的气概抒怀,或以朴质敦厚的书风自居,或以高雅闲适的风致示人,或以端庄刚毅的气节面世。心摹手追于传统的笔情墨趣,耽情翰墨,率真恣肆,脱俗以后方彰显书家的真正工夫。但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却需要长时间的熏修和历练,刘夜烽先生在强调书法基本工夫时,强调习书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培养、锻炼:

1.书法本身的一些传统技法和技巧。(如读帖、摹临的工力)

2.书法创作的技巧。

3.书法理论的水平。

4.书法的欣赏、鉴别能力。

5.德、行方面的修养(包括学识、艺术品味的历练)

6.阅历的积累。(指经历、经验、眼界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前四项为“书内工”,后两项为“书外工”。书家的书学功底、学者风神,只有在博大精深的书法艺术中不断陶冶方能脱颖而出,千年的精神也只有在书者的力作中方能得以淋漓尽致的体现。

【原文】

吾尝尽思作书,谓为甚合1,时称识者,辄以引示,其中巧丽2,曾不留目,或有误失,翻被嗟赏3。既昧所见4,尤喻所闻5,或以年职自高,轻致凌诮6。余乃假之以缃缥7,题之以古目8,则贤者改观,愚夫继声,竟赏毫末之奇,罕议峰端之失,犹惠侯之好伪,似叶公之惧真9。是知伯子之息流波10,盖有由矣。

【注释】

1.合:聚也,和谐。此指 “五合交臻” 的书法状态。

2.巧丽:谓美好。

3.翻:反。嗟:赞美之曰嗟。

4.昧:暗,冥;昏昧、迷惑。

5.喻:明白、了解。

6.凌:欺侮、侵犯。诮:责难(责让)。《书》“王亦未敢诮公”。

7.缃缥(xiāng piǎo:书卷,古人多用缣帛为书帙,故云。

8.题:品评,[李白文]“一经品题便作佳士”。古:不趋附流俗曰古。人品之言古道,文字之言高古。目:品题。《后汉书许劭传》“曹操微(伺察)时,常求劭为己目。”

9.叶公:《庄子》“叶公子高之好龙,雕文画之,天龙闻而示之,窥头于牖,施尾于堂,叶公见之,五色无主。是叶公非好龙也,好其似龙非龙也。”言似是而非也。

10.伯子:伯牙、钟子期。伯牙,春秋之善琴者,学于成连,与钟子期善。子期死,伯牙不复鼓琴,痛世无知音也。钟子期,春秋楚人,伯牙鼓琴,志在高山流水,子期听而知之,子期死,伯牙鼓琴绝弦谓世无赏音者。流波:美目顾盼,思念缠绵。

【译文】

我曾经全心全意地进行书法创作,可以说非常地惬意,遇到世称有见识的人,就把作品拿出来向他请教,其中写得精巧秀丽的地方,他却并不怎么留意,对于偶然失误的地方,反而被欣赏,赞叹不已。他目不见五色之章,面对作品,尚不能明辨优劣,却要向别人炫耀他自以为广博的见识,有的竟以年龄大、地位高,轻率地对别人的作品加以蔑视或责难。于是我便用意将缣帛做成精美的书卷,题上名人的品评,结果号称有见识的人看到以后改变了看法,那些不懂书法的人也随声附和,竞相赞赏书法的奇妙,却很少谈到书写的失误。就像喜好伪品的惠侯那样,又同似是而非的叶公好龙一般。由此可知,因无知音,伯牙鼓琴绝弦,便终身不再弹琴,以至于让世人为之顾盼流连、思念不已,的确是有原因的。

【解读】

高山流水的典故,取材于“伯牙鼓琴遇知音”的故事而千古流传。《列子》载:“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今凡言知音难遇者,多引用此语。春秋时期的乐师俞伯牙,作有《高山流水》乐曲,它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琴曲,为我国古典十大名曲之一。乐曲表现的是“高山之巍巍,流水之洋洋”的景象,以其形象鲜明、情景交融、韵味隽永而广为流传。

【书论】

“学书以沈着顿挫为体,以变化牵制为用,二者不可缺一。若专事一偏,便非至论。如鲁公之沉著,何尝不嘉,怀素之飞动,多有意趣。一字之中,虽欲皆善,而必有一点画钩剔披拂主之,如美石之韫良玉,使人玩绎不可名言,一篇之中,虽欲皆善,必有一二字登峰造极,如鱼鸟之有鳞凤,以为之主,使人玩绎,不可名言,此钟王之法,所以尽善尽美也。且其遗,偶然之作,枯燥重湿,浓澹相间,盖不经意,肆笔为之,适符天巧,奇妙出焉,此不可以强为,亦不可以强学,惟日日临名书,无恤纸笔,工夫精熟,久乃自然,言虽近易,实为要旨。一旦豁然贯通,忘情笔墨之间,和调心手之用,不知物我之有间,体合造化而生成也,而后能为学书之至尔。”(解缙《春雨杂述·论学书法》)。

“书之为言,散也,舒也,意也,如也。欲书必舒散怀抱,至于如意所愿,斯可称神。书不变化,何足语神也!所谓神化者,岂复有外于规矩哉。规矩入巧,乃名神化,固不滞不执,有圆通之妙焉。”(项穆《书法雅言》)。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王羲之《笔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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