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地方的社保部门发出通知,催促灵活就业人员尽快补缴社保费用,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业务。
比如青海社保局下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未能及时缴纳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允许4月7日至6月30日期间补缴2019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不再向前追溯,逾期不再办理。
宜昌、荆州等地也已经发布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业务。宜昌市社保征稽局还特此提醒,存在断保情况且有意愿补缴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务必在6月30日前补缴,逾期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补缴业务。
由于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将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和金额的高低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及时将断缴的社保补缴上,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提高一些,建议及时补缴,不要错过。
其实,今年以来,很多地方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标准。
比如杭州,从2020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536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规定标准执行。
比如江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可暂按5150元的60%-300%九个档次自行选择。月缴费金额对应为618元至3090元不等。
比如漳州,2020年1月1日起,月缴费基数由其本人在3234元至16168元之间自行选择。年缴费额最低标准比2019年提高了321.6元。
对此,有灵活就业人员问到,因为疫情给自己的收入也带来了一些影响,现在有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减免优惠政策吗?
我们看到,疫情期间,国家确实出台了社保减免的政策,但这是针对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还不能享受。
不过,各地也有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的政策,如果你符合条件的话,还是可以申请的。
韶关近期就开始受理2020年第一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个人每月社保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的标准获得社保补贴,极大地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社保缴费的压力。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和条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去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享受相应的社保补贴待遇。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