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水利系统查处、处理的涉河湖典型案例之一“北江干流英德市沙口镇洲西河段'8·6’河砂盗采案”近期宣判,案件当事人马某修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并处罚金5万元。据清远市水利局方面统计,今年前四个月,全市水利系统新增办理河湖案54宗,给予行政处罚148.9万元,依法查处和整治了一批水事违法行为。 2021年8月6日晚20时25分许,英德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在北江干流沙口镇洲西河段巡查时,发现2艘三无采砂船驶往马径寮河段。当晚22时许,执法人员跟随其到达马径寮河段,发现这2艘三无采砂船正在抽取河中的河砂。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迅速依法查处。经现场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提供河道采砂许可证,2艘采砂船均装载了刚刚违法偷采的河砂。 经调查,现场违法作业人员在调查笔录中均供述是马某修聘请他们在沙口镇马径寮河段盗采河砂。因该案件涉案价值高,情节严重,达到“两法衔接”标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英德市水利局于同年11月16日将该案移交英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报英德市检察院备案。 经英德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修雇佣人员违法开采河砂非法获利37万余元。马某修主动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7万元,没收违法作业工具采砂船一艘,并处罚金5万元。 据介绍,今年市水利局创建市河长制水上联合执法点,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统筹水上执法力量,强化水上执法监管,切实加大打击合力,坚持打早打小原则,严厉打击违法采运河砂、破坏河道堤防安全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市水利系统新增办理河湖案54宗,给予行政处罚148.9万元,依法查处和整治了一批水事违法行为。 清远市水利局执法科副科长孔智勇说。
来源: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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