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总结的经验告诉我们,“得饶人处且饶人!”然而,现实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被原谅;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被包容!
比如:人贩子和买卖孩子的人,就属于这种,是绝不能被原谅的,至少在大部分人看来,他们不能被原谅。
因为他们对被害家庭,造成的伤害太大,几乎是彻底毁灭,而且没有挽回的余地。
宋先生比妻子大两岁,两人相亲相爱,生活在县城,是一对普通而幸福的夫妻。
两人年轻时,生有一个儿子叫宋小伟。他们对儿子宠爱有加,只要自己能做到,都会尽力给他最好的,然而即使百般呵护,儿子仍体弱多病。
小伟3岁时,体重不足20斤,让宋先生夫妇着急不已,担心孩子是生病了,四处求医问药。
可是医生检查过,孩子没有大问题,只是因为挑食,所以营养不良,建议他们多带孩子锻炼身体,并适当补充营养。
他们家一公里左右,有个小公园,夫妻俩一有时间,就带儿子去公园锻炼,一边锻炼一边玩耍。
小伟玩得很高兴,经常跑得满头大汗,看着儿子高兴地样子,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他们觉得很幸福。
可是有一天,宋先生独自带儿子去公园,因一时贪恋下棋,让儿子独自玩耍,结果打破了原本幸福的家。
那天宋先生带小伟在公园玩,看到有人摆残局,自认为棋艺不错,便上前挑战。他让儿子自己玩,并叮嘱其别乱跑。
待数个回合下来,宋先生输得口袋空空,捶胸顿足往家走,可当他走到家门口,突然想起儿子还在公园,立刻返身去找,结果还是晚了。
因为按照规定,孩子丢失48小时内不予立案,宋先生和妻子发动亲友,找了两天两夜,也没有任何消息。
后来警方介入,也没有结果,只是将孩子列入丢失人员数据库,待日后机缘巧合,才有可能重新团聚。
儿子丢失,宋先生和妻子悲痛欲绝,妻子天天以泪洗面,几度昏厥。两人为此经常吵架,多少次都差点走上离婚之路。
在双方父母,以及亲朋友好的安慰下,夫妻俩才渐渐接受事实。原本想再生一个,可宋先生一碰妻子,她立马变得紧张、抗拒,甚至恶语相向。
没办法,多次尝试无果,只能暂时将要孩子的事放一放。不过妻子始终放心不下儿子,经常祈祷佛祖保佑,愿儿子健康平安。
第四年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宋先生和妻子上山拜庙,途中猛然听见婴儿啼哭,心善的妻子寻声查看,发现一个婴儿被人抛弃。
夫妻俩四下寻找,没有发现大人,赶紧抱起孩子,相视一笑,这不是上天赐予的吗?
看样子孩子不足一岁,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浓密乌黑的头发,对他们毫不认生,稍微一逗就会笑。
见妻子脸上出现久违的笑,宋先生下定决心,将孩子抚养成人。他给孩子取名宋小圆,希望从此一家人团团圆圆。
小圆是个聪明、乖巧的孩子,而且身体很结实,就像一直生活在宋家,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夫妻俩去掉担忧,更是喜欢,完全把她当作亲生女儿。
女儿的加入,给宋先生夫妇带来希望,为生活增添不少乐趣,家中从此有了欢声笑语。
小圆很争气,上学从不让宋先生夫妇操心,一直都很优秀,就是很多父母眼中“别人家的孩子”。
受到夫妻俩良好的教育,小圆不但学习好,还很孝顺听话,从不忤逆父母。
夫妻俩看着女儿懂事、听话的女儿,心里一阵温暖,不过内心深处还时不时会悸动,因为留给小伟的位置,永远都在,那是不能忘记的痛。
小圆长着漂亮的脸蛋,白嫩的肌肤,挺拔的身姿,不论上大学,还是参加工作,身边从不缺乏帅哥追求,不过,始终没有令她动心之人。
参加工作后,一次外出学习时,遇到客户公司的项目经理王斌,一位绅士帅气的男士,小圆被深深吸引,两人在学习期间,产生感情,步入爱河!
都是成年人,感情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两人互见双方父母,对彼此都很满意。
一年后,小圆父亲过生日,她带男朋友回家一起庆祝,两人在家杀鱼、洗菜忙得不亦乐乎。
突然,小圆母亲死死盯着王斌的腰,只见他腰背露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一会儿,她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当场晕倒在地。
原来,他们丢失的儿子小伟,同样位置有一块相似的胎记,只是没有王斌的大,却比王斌的黑。
小圆母亲在医院醒来,她将自己的发现悄悄告诉丈夫,宋先生想起20多年前,丢失的儿子,心中也是一紧,难道准女婿真是自己儿子?
如果这样,就太高兴不过了,简直是老天赐给他们夫妻最好的礼物。
避免闹笑话,宋先生和妻子都没声张,他悄悄将女婿用过的牙刷带到医院,和自己做了一次亲子鉴定,以确认女婿的身份。
一个星期后收到结果,果然如他们所料,父子关系概率99.9%,女婿正是丢失20多年的儿子,两人高兴坏了。
不过,与此同时,他们又面临几个难以抉择的问题。这个消息如何告诉儿子、女儿,如何让他们轻松接受,而不受到伤害。
其二,儿子的养父母怎么办?他们是不是买孩子的“罪犯”,有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他们该不该计较?
思前想后,宋先生夫妇不知如何是好?他们太想和儿子相认,又担心他难以接受。
如果处理不好,说不定连女婿都做不成,这可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敏感的问题,涉及到亲情、法律和道德。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我们可以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提出一些参考意见。
首先,从亲情的角度来看,夫妻俩能够找到失散多年的儿子,是一件非常幸运和值得庆祝的事情。
他们有权利和儿子相认,也有义务告诉他真相,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和亲生父母。
但是,不能忽略儿子和女儿的感受及想法,他们可能会对这个消息感到震惊、困惑、甚至愤怒。
他们可能会质疑父母,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到现在才说,是不是故意破坏他们之间的感情。
儿子可能还会质疑,为什么当年没有保护好他,结果今天又来认亲?
宋先生夫妇要有心理准备,用最温柔和诚恳的方式,向两个孩子解释,发生的一切一切,表达对他的爱和歉意,尊重他们的选择和意愿。
千万不能强求他们,强迫他们接受做任何事,甚至不能强迫儿父子相认,也不能强迫他们放弃爱情。
其次,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儿子的确是养父母买的,那么他们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买卖妇女、儿童或者介绍、提供妇女、儿童给他人以牟取利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若想追究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宋先生夫妇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和线索,协助调查和审判。
这样做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义,也可以防止更多的孩子被买卖,打击那些有同样想法之人。
但是,他们必须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后果。第一,这样做可能会伤害到儿子的感情,因为他可能会认为,亲生父母是在报复或者抢走养父母,可能会对亲生父母产生反感或者怨恨。
第二,如果事情公之于众,被大家在背后议论纷纷,可能会对他们和儿子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困扰。
最后,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如果儿子的养父母确实是买卖孩子的人,那么他们是不道德和不人道的。
他们剥夺了孩子和亲生父母之间最基本和最珍贵的联系和权利。他们给被害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和痛苦。
但是,如果儿子的养父母对他视若己出,那么他们也是有情有义的。
他们抚养儿子二十多年,给了他温暖和关爱,把他教育成一个优秀、善良的人。他们对儿子有着无私和深厚的感情,也为儿子付出了很多。
所以,如果想追究养父母的道德责任,宋先生夫妇有权利向他们表达愤怒和不满,要求他们道歉和赔偿。
这样做可以宣泄他们的情绪和心结,也可以让养父母知道自己的错误和罪过。
但是,这样做也要考虑后果和影响。一方面可能会伤害到儿子的感情,因为他可能认为这是在刁难或者伤害养父母。从而对亲生父母产生疏远或者怀疑。
另一方面,可能会破坏双方之间的感情。因为都是儿子的父母,都希望儿子幸福和快乐,如果互相指责或者争吵,可能会让儿子感到难过和矛盾。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件事情没有一个简单和绝对的答案。宋先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做出最合适和最理智的决定。
我希望他们能够找到一个既能满足亲情需求,又能尊重儿子意愿,又能维护法律正义,又能保持道德良知的解决方案。
祝愿他们一家人,早日走出困境,重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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