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广州禁摩禁电已长达八年之久,但“五类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问题仍然是广州城市管理的乱象和痼疾顽症。大量“五类车”活跃在各大批发市场、地铁口和城乡接合部,随意变道、逆行、冲红灯、超载等危险动作屡见不鲜。“五类车”缘何禁而不止?
深圳、东莞、珠海、中山等地近年来纷纷禁摩禁电,广州也早在06年开始禁行,但是多年来屡禁不止。“五类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拼装报废车。)成为了广州城市管理的乱象和痼疾顽症。
据广州交警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2013年,广州涉及“五类车”的交通事故分别达1436、1605宗,分别死亡460、458人;2014年1-9月涉“五类车”事故已达1357宗,死亡396人,受伤人数1570人。今年1至9月,广州“五类车”交通事故已经导致近400人死亡,约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5%,也就是说,每发生两起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至少有一宗是涉及到五类车。
大量“五类车”活跃在各大批发市场、地铁口和城乡接合部,随意变道、逆行、冲红灯、超载等危险动作屡见不鲜。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共打击清理了77.6万辆“五类车”,但不少市民发出感慨:“这么多人开五类车,哪里抓的完”。
日前我们发起了关于广州“五类车”整治问题的问卷调查,本期参与调查的大粤网友共计403人,六成网友建议对待“五类车”问题应该改“禁”为“治”。
对话:禁行“五类车”动了谁的奶酪?
日前,广州市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其中提出“禁售”要求,并且从生产、销售、通行、供油、停放、营运等各方面对“五类车”的管理首次作出明确规定。对此,广大市民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禁行电动车究竟合不合理”这个话题上。
从限制摩托车上牌到停止摩托车上牌,从禁止外地摩托车行驶再到禁止本地摩托车,从局部禁摩到最后的总体禁摩,广州市政府总共用了15年的时间,让广州成为真正的“无摩之城。”而对于“五类车”特别是电动车的管理和整治上,长达八年的禁而不止究竟缘由何在?根节点还是在于市场需求的巨大和“最后一公里”便民设施没能得到有效落实。
对于禁行电动车,我们也有问题要问:
“五类车”整治,特别是电动车禁行与否,不应该采取“一刀切”方式解决,这是懒政的表现。杜绝不必要社会危害的同时却也剥夺了一些特殊行业的合法生存权益。还有就像住在花都的市民陈先生表述的那样,“我住的地方就两路公交车,实在满足不了出行需求,本来开个小电动车还可以就近去个超市买买日常用品,现在只能踩脚踏车,出行很不方便。”
关于是否应禁行“五类车”,就像省人大代表谭燕红说的那样,“最终的选择要尊重大多数人的利益,不是一个利益群体说了算,而是符合全体市民利益的选择。”你认为是否该让“五类车”退下历史的舞台?你有哪些更好的整治意见和建议?欢迎参与我们本期的互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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