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我校“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十佳教师”评选要按照全员参与、择优推荐、逐项筛选、
严格考评的办法,整个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
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1 0人,各完小、幼儿园、每级各科最多拟评1人
三、评选资格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胜任循环教学并在一线任课的专任教师(含一直任课的中层领导),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曾获县市级教学能手以上的称号,县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含市级),教育教学水平得到全市公认的,在全市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教师。
四、评选条件
“十佳教师’’评选重思想品德、教学业绩和骨干教师的专业
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推荐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履行《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堪为师生表率。曾被评为县级或县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等荣誉。
2.教育理论坚实,教育思想端正,学科知识扎实,教育经验丰
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研究、课程建设
中勇于创新,在相关专业的建设、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中有突出的贡献;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勇于探索、积极实践,近五年承担过县(含)以上公开课,或做过经验介绍专题讲座。
4.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五年来作为主持或研究人员承担过县
(市)以上(含)的教育科研或教改实验课题,研究成果突出,专业论文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
5.指导教育教学能力强。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尽职尽责
履行师徒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积极参与送教下乡活动,指导工作成绩突出。
6.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在课改实施、新课程培训中在本校
本学科具有较大的影响。
五、评选办法“十佳教师’’评选办法将采取考察平时教育教学情况与考评综合素质相结合的办法。评审领导小组将通过审查材料、调查了解(主要以教师座谈、学生座谈、听取领导意见和测评等形式)
六、时间安排
评选计划在每年六月份进行。
七、义务与待遇
1.十佳教师由我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十佳教师在评职、晋级及推荐上一级名优模范时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承担县、市级以上教改示范课。
4.积极参加市组织的讲师团活动及送课下乡活动等。
5、撰写经验材料进行经验交流。
八、上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教师材料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1.《十佳教师呈报表》一式两份。
2.获奖证件等复印件;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复印件;在县级以上范围内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获奖复印件;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应提供拜师、结对子及青年教师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3.《呈报表》论文、论著及课题研究材料另行装订并附目录(目录顺序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上报。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4.推荐评选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获奖、论文发表等时间计
算,均每年6月截止。各类申报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5.每人上交一张与报表相同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二)“十佳教师”中报材料清单:
1.《“十佳教师”呈报表》
2.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培养青年教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需要收集的材料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必须加强领导
和管理工作。评选活动必须在评审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评审组具
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1.领导组织
组 长:1人
副组长:2人
成 员:4
2.评审组
组 长:1人
副组长:3人
成员:3人
3.“十佳教师”评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
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把学校师德高、教学
能力和业绩突出、示范作用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为我校教育
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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