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存力法: 【原文】 存力法: 只会使力不能存,力过犹如箭出弦。
不但无功且有害,轻输重折且失身。
注曰:力之所向,能使物动。若动之后,而欲止之,亦非力不可。故力有能发之力,而无存蓄之力,亦不能成功。
盖力之通过,脱弦飞去一般,而无存蓄,其害不只无功而已耳。轻则必输,重且伤折,难保其身之安全也。
【诠说】
力之存蓄,拳法技击习而可持,其益不言亦可明知。不惟内家,外家亦且重视耳。确非意气逞勇所能致者,须于修练研持而求得。
尝见一习武多年,且硬功上身者,手握一把豌豆,竟能捻抓成粉齑,扬灰吹散。其功力不可谓之低,亦不可小觑。然其自以为得,多曾找人较技,见人皆以避其,其更洋洋自是耳。
一日,其循名找一站桩者较技,站桩者好言相劝无效。其仍欲搏,且言辞不乏挑衅之恶语,又于冷而不防之际,忽出一拳向那人击去。但见站桩者只一侧身,并未有其他动作。自恃者之拳不仅落空,且而自顾不暇,不能自控,向前冲出数米,踉跄自跌于地。
此即无存力之弊也,其力之所发,全凭血气驱使。力势之大,不能自持把握。自身之力尚且不能掌控,又何以力强使欲驾人乎!
恃力则为力所驱使,受限于力之为用也。是力之为用,当必以有所存蓄,莫可意气为使,浮躁为用耳。力本人人都有,练而可以增强其势,既人人均可达于持盛,何而以讳其出,循于入道哉。况任凭力之再大,总有其极限拘束,而技艺求尚,无终无极也。是力之大小在于身,拘限亦在于身;艺之精在于身,无限于用,亦在于身也。
六、续力法: 【原文】 续力法: 力着他人跟已断,若再续力彼难逃。
此时惟有冲前步,长腰长膀一齐交。
注曰:他人之力,被我引吸或牵动时,其足跟有摇动,是为根已断。此际如能续些许之力,则彼方必难支矣,所谓摧腐拉朽是也。
但续力之法若何?不在于手腕之力,惟在前步之一冲进而已。且冲步而进,复能长腰长膀齐纵之,他人如何能支耶。
【诠说】
前诀以言存力,此诀又言续力,盖力无存则易失,失而则无以续之。存力乃技击之窍门,续力乃窍门中之妙机也。只会存力或可仅保不失,而能续力方能胜人矣,即所谓“防己有余能制人”耳。
习功持法知用,多见有前辈授徒以明传,仅以足动根摇为示,而不以“续力”为之。为弟子者则已知其然矣,可谓师明徒慧也。故师承递授乃须缘分,师与徒皆须有缘。故习练者虽多,能承之者少,更其致真者而自逊耳。若因癖艺好技,则应广结善缘,有谓“登高自卑,行远自迩”是也。
力以向敌发用,若用于极势,回转不易,不回转亦难以续力。当此之际,以冲进前步,直入向敌,是谓身进而未变其外势。形未见异、势未见张,而脚下步进,根力趋向,乃一体整合之力。力之所聚,一瞬而至,一发可以贯达也。其冲进前步之续力法,机窍在于快捷简单,而明用易达。是进步续力之机窍,在于上下齐势聚合,整向而发用也。且以长腰长膀使力达于掌指之梢,故而向敌可谓之“摧枯拉朽”是也。
此续力法,与前之步法诀可行互参而视,识机知用,更具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