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厦门市律师协会发布一则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审慎使用执业风险警示函,里面提到个别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存在“虚构法律条文、依赖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撰写法律文书、人工智能辅助工具使用不当”等情形。

例如,某律师在办案时引用一个并不存在的“最高法意见”,尽管法院人员多次提醒其核实,但该律师未及时纠正。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检索、文书写作中的应用迅速普及,不少法律人借助AI提升效率。但与此同时,AI幻觉问题频频暴露,尤其在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引用上,出现看似专业,实则虚构的严重错误。
01
别再纠结AI
会不会取代律师了
现在谁不用AI,谁就慢人一步,并且逐渐失去职业竞争力。
一个步入正轨的执业律师,可能要同时推进3-5个案件,客户永远嫌你慢,法院永远嫌你不规范,大家都在拼案源拼效率。如果你是年轻律师,可能还要“以量换经验”。
在这种情况下,AI确实像一根救命稻草,帮你快速梳理法律框架、提炼争议焦点、整理裁判观点、生成法律文书、审查合同风险,效率提升30%-50%,一点都不夸张。
它能把你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但它解放的是你的手,不是你的脑。

它不能帮你判断一个当事人是不是在隐瞒关键事实,不能判断一个案子法律上能赢,商业上值不值得打,不能判断什么时候该继续死磕,什么时候该劝客户止损。
这些,恰恰是律师最值钱的地方。
如果你每天的工作,只剩下复制-粘贴-改格式,那说句不好听的,你不是被AI取代,而是你本来就在干适合被取代的活。
02
很多律师用AI翻车,
本质不是技术问题
前段时间就有律师翻车现场,用了AI生成的假案例没有核实就递交到法院,被法官写进判决书点名批评。(前文回顾:律师翻车现场,用了AI假案例还被法官写进判决书!)
当一个并不存在的“查封财产价值原则上不得超过债权金额30%”的表述被堂而皇之带进庭审,本质上不是AI技术事故,而是律师职业底线的失守,因为律师并没有尽到审慎核实义务。
如果不是AI,是路人给你递的一段法条,你会不会不核实就直接交给法院吗?你不会。
那为什么换成AI,你就敢?
说到底,有些律师是在偷懒。AI只是把原本就存在的不严谨,放大得更明显了。
律协发出警示函提出建立“智能生成一人工复核一机构质控”的三级审核机制,说白了就是效率可以让位,但责任不能外包。律所律师必须层层把关将责任落实到位,这是底线问题。

文书是你交的,观点是你提的,出庭的又是你本人,难道翻车就能把责任全赖在AI头上吗?AI又能替你承担责任吗?法庭不会因为你用了AI就对你网开一面,该受的处罚还是你自己承担。
判断风险、控制表达,是律师的核心能力,而不是AI。
03
AI只是工具,
是法律人的初级助理
未来的竞争,不是你用不用AI,而是你用AI之后,还剩下多少专业判断。
如果你的价值只是把法条拼接成文字,那你被算法取代是迟早的事,因为你已经停止了思考。
你要做的,是把AI当作初级助理,用它查、用它列、用它补。但关键判断,一定自己过脑子!
律师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判断哪些法条该不该用、识别哪些案例能不能类比、在风险和利益之间给客户一个负责任的选择,以及对事实的怀疑能力、对裁判结果和对手思路的预判能力。
AI时代,不是律师没用了,而是抱着随便忽悠就能当律师心态的时代结束了。AI生成的内容不一定百分百正确,但律师给出的应该是经得起推敲的专业判断。
人工智能在法律工作中具有辅助价值,但它永远只是工具,而律师才是那个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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