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联合召开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2020年,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要持续突出抓好劣Ⅴ类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绿盾”专项行动、“三磷”(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整治八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也表示,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去年初,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7%。 生态环境部今年4月通报的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显示,1-3月,长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2.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成为长江经济带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摄影/章轲
《行动计划》明确,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收费政策,探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逐步建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
《行动计划》要求,沿江11省市加快建立行政区域内与水生态环境质量挂钩的财政资金奖惩机制。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拓展环境服务托管、第三方监测治理等服务市场。
15日,生态环境部组建的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也推出了多份有关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研究成果,数十位科学家就“十四五”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主要问题、形势与对策,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策略等发表意见和建议。
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介绍,目前,长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形势依然严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尚未补齐,沿江化工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密布,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频发,河湖水生态功能退化严重。
以“三磷”为例,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程师吴琼慧介绍,我国“三磷”企业主要分布在长江经济带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南、湖北、江苏等7省市,企业分布与长江总磷污染程度呈正相关。
磷石膏库防渗不到位、渗滤液无法有效收集;磷肥企业雨污分流不完善、初期雨水收集设施不规范;黄磷企业“点天灯”、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不严;含磷农药企业母液处理回收难度大;磷矿矿井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贮矿场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突出。
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空间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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