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人员流动成为常态
异地就医需求凸显
经常有小伙伴咨询
关于异地就医的相关问题
日前
记者就异地就医人员范围
异地就医备案途径及备案时效
异地就医费用如何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比例等
采访了大同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
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审批了《门诊慢特病》资格的患者,门诊发生的治疗慢性病的相关费用。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在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行为。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备案材料:异地户籍或者异地身份证。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职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人员或破产单位人员或自由职业者)。
备案材料:异地有效居住证或者异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证明原件。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备案材料: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转诊异地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非急未转人员:指没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调。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此类备案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转诊转院患者办理完转院审批手续后,到医院医保科可直接上传相关手续,不需要到医保经办中心备案,此类备案人员备案时效为6个月有效。
非急未转(下调报销比例)参保患者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免备案材料、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此类备案人员备案时效为6个月有效。
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原则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参保人员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和就医,可备案到就医省市。
办理备案后的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出院后可直接刷卡结算。
目前,大同市参保职工取消个人账户基金异地使用备案,参保职工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区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和药店就医购药(已开通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直接结算。
办理了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鉴定了门诊慢特病的患者,门诊直报已开通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在定居地鉴定门诊慢特病的患者,门诊发生的相关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保险待遇按参保地发生费用待遇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省内就医职工待遇: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省内就医城乡居民待遇:异地长期居住、转诊转院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甲医院为60%,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省、市级为70%,县级为75%,二级乙等及以下为85%。
跨省就医职工待遇: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转诊转院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跨省就医城乡居民待遇:异地长期居住、转诊转院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
市域外非急诊未办理转院证明就医人员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省内备案转诊的支付比例再下调15%,即——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下降为65%。
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甲医院下降为45%,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省、市级下降为55%,县级下降为60%,二级乙等及以下下降为70%。
市域外非急诊未办理转院证明就医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省外备案转诊的支付比例再下调15%,即——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下降为55%。
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下降为40%。
( 解读:到北京就医,分了3种情况。
备案人员80%
转诊人员70%
什么手续都没有办,55%
示例:
甲,备案,能报80%
乙,不符合备案条件,若办转诊,70%。多数在职人员的情况。
丙,啥也不去办,55%。比以前一分钱都不能报强多了。)
记者 高燕
责编 周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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