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犯罪学校激励考核评价内容
1、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实地参观学习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10分)
2、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渠道,班级未成年人开展参与式和实践性强的法制教育,(10分)
3、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去,做到寓法于教,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4次法制教育。(10分)
4、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认真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实践体验活动。(10分)
5、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普法活动。(10分)
6、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创建活动。(10分)
7、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青春自护行动、远离网瘾行动等活动,实施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自我保护教育项目,积极带领学生参观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10分)
8、收集和反映青少年呼声,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和诉求表达工作,组建青少年事务联络员和青少年权益代表队伍,及时协调相应职能部门解决青少年权益代言人反映上来的问题,建立调处和反馈机制。(10分)
9、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等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10分)
10、对贫困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救助,严格规范中小学开除、劝退的相关措施,控制中小学生失学辍学方面措施有力。(10分)
11、加强对形成闲散、流动青少年管理、教育、帮扶体系。(10分)
12、扎实开展与服刑青少年建立帮扶结对活动,做好青少年罪犯、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少年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落实与服刑青少年结对帮教活动情况。(10分)
13、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推进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等关爱活动,着力解决工资拖欠、人身伤害等突出问题,保护进城务工青年和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10分)
14、对互联网“虚拟社会”和“虚拟群体”的管理有力,积极建设和运用“绿色”网络平台,用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他们,有预防“虚拟组织”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的工作措施。(10分)
15、有救助、教育、服务和管理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工作机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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