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西南宁全区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酒后驾驶电动自动车的行动,很多朋友问老王律师,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酒驾或是醉驾?
答案是: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构成酒驾或是醉驾行为!
根据我们刑法的规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所以说,我们所说的酒驾或是醉驾指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不会构成酒驾或是醉驾犯罪行为的!
虽然说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构成酒驾或是醉驾行为,但是还会有相应的处罚,根据《广西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驾驶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车辆,违反交通信号或者违规在人行道上通行,酒后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评教育,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罚款。”
所以说,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是罚款50元!!
你看明白了吗?
蕃外篇:
有抬杠的朋友问,如果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不会构成醉驾或是酒驾呢?
答案是也不会,电动自行车标准是历经多次修订后才出台的,在相关标准出台前已经合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虽然按现行规定属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是其归属于非机动车管理,所以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构成酒驾和醉驾犯罪。
蕃外篇二:
更有抬扛的朋友继续问,酒后驾驶按现阶段以电动摩托车入户上牌的电摩会不会构成酒驾或是醉驾呢?
答案是构成酒驾或是醉驾。
原因是,对于以电动摩托车方式入户上牌的电摩本质上属于机动车,按机动车进行管理,仅仅是动力方式为电驱,并不影响驾驶者的犯罪构成。
所以说大家要注意,对于以机动车管理的电摩是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电摩的,按酒驾或醉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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